税务师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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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藏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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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的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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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时记你未死犹忘

综合题

2020年初某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中填报的产品销售收入为7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总额为-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税务机关通知该企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鉴证,否则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查账稽核。该企业便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鉴证。审查中发现下列问题:

(1)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列入管理费用,未作调整;

(2)财务费用中有支付本期集资的利息20万元,本年度共集资100万元,期限半年,(银行贷款年利率14%);

(3)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滞纳金5万元;

(4)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对外赞助支出17万元;

(5)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企业领导子女的高中学杂费5万元;

(6)管理费用中2019年12月融资租入机器一台,支付租赁费金额4万元;

(7)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将2万元的国库券利息收入计入收入总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2)计算该企业利息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3)计算该企业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4)计算管理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5)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及解析】

(1)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①=700×5‰=(万元)<扣除限额;

②=10×60%=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2)允许列支的利息=100×14%×612=7(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7=13(万元)。

(3)营业外支出:

税收滞纳金不允许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允许扣除,应调增17万元;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扣除,学杂费5万元应调增;

营业外支出纳税调增额合计=5+17+5=27(万元)。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应计入资产价值,从开始使用的次月起,以计提折旧的方法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6)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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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人与舟歌者与猫

建议先看看CPA考试《会计》教材“租赁”一章。符合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内含利润率等准则相关内容都有详细的解释,这里字数原因,不能够详细阐述例:A公司于2003年12月10日与B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甲生产设备。(2)起租日:2003年12月31日。(3)租赁期:2003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4)租金支付方式:2004年和200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00万元。(5)租赁期满时,甲生产设备的估计余值为200万元,其中A公司担保的余值为100万元,未担保的余值为100万元。(6)甲生产设备为全新设备,2003年12月31日的原账面价值为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7)租赁年内含利率为6%。(8)2005年12月31日,A公司将甲生产设备归还给B租赁公司。甲生产设备于2003年12月31日运抵A公司,当日投入使用。A公司当日的资产总额为4000万元,其固定资产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与租赁有关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均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假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相关资产的折旧期限内摊销。要求:(1)判断该租赁的类型,并说明理由。(2)编制A公司在起租日的有关会计分录。(3)编制A公司在2004年年末和2005年年末与租金支付以及其他与租赁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假定相关事项均在年末进行账务处理)。答案:(1)本租赁属于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1000×2+100=21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1000(1+6%)+1000(1+6%)2(应为2次方)+100(1+6%)2(应为2次方)=万元,占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90%以上,因此符合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2)起租日的会计分录: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万元未确认的融资费用=2100-=万元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21003)2004年12月31日付租金: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000贷:银行存款1000确认当年应分摊的融资费用:当年应分摊的融资费用=×6%=万元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计提折旧:计提折旧=(-100)2=万元借:制造费用――折旧费贷:累计折旧(4)2005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000贷:银行存款1000确认当年应分摊的融资费用:当年应分摊的融资费用=[(1000-)]×6%=万元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计提折旧:计提折旧=(-100)2=万元借:制造费用――折旧费贷:累计折旧归还设备: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00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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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灼心话多伤人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的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拓展资料:计税基础是税法对资产、负债的认定,为何叫计税基础?顾名思义,计算所得税的前提,资产是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来源,同时与之相匹配确认为相应期间的费用,而该费用的现时体现就是其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即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不涉及应纳税所得额亦或者未来经济利益不会流出而确认应纳税金额的的现时金额计税基础分类:1、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列支的金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某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2、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一般负债的确认和清偿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企业其他自有固定资产的区别:为了区别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企业其他自有固定资产,企业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单独设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核算,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而不是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格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与经营租赁不同的是,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资产不计入固定资产,没有对租入资产的控制权与所有权,融资租入对资产拥有实际控制权。融资租入应理解为:企业要购进一台设备,但是资金不充分,于是和融资公司共同购入这台设备,由融资公司垫付设备款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款项以租金方式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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