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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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黄泉悲伤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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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税种计算不同:大体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按纳税人不同常见的计算有: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纳税人进口货物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3、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自产产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进口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或: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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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当疯狗乱咬人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按纳税人不同计算有所区别。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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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地的黑猫

三种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计税

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

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税(白酒、卷烟)

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厂与某商场签订购销合同,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给该商场M牌卷烟50箱,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回 50%的货款,由于该商场资金周转问题,卷烟厂本月实际收到40%的货款。

『正确答案』

应纳增值税=100×50%×17%=(万元)

应纳消费=100×50%×56%+50×50%×150÷10000

=(万元)

【考题.单选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销售粮食白酒4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包装物押金23400元(单独记账核算),另收取运费47970元。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元。

(白酒消费税税率 20%, 元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应于收取时并入销售额征税,销售货物同时负责运输收取的运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征税。

酒厂应纳消费税=[400000+(23400+47970)÷ (1+17%)]×20%+4×2000×(元)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企业(非先进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无违法行为,也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为10万,4月末至9月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分别是18万元、28万元、12万元、37万元、55万元、65万元。2019年4月-9月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5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2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35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可否享受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并说明理由。

(2)计算该企业进项构成比例。

(3)计算该企业申报退还留抵退税额的时间及退还的留抵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1)该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理由:该企业4-9月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分别是8万元、18万元、2万元、27万元、45万元、55万元,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为55万元,符合税法规定的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

(2)进项构成比例=(200+35)255×100%=

(3)该企业可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该企业可申请退还的留抵退税额=(65-1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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