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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范围是什么呢?纳税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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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范围是什么?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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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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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师的备考中,不管前方有多大的困难,大家都要以平稳的心态去面对,积极面对。今天这篇文章,高顿小编为大家带来《税法一》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的相关知识,快来学习一下吧!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内容,
《税法一》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1.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2.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3.预征率: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
(二)纳税地点
纳税人要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需要按照房地产所在地分别进行申报纳税。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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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余音未散
单选题
1.车船税采用的税率类型是( )。
A.比例税率
B.超率累进税率
C.定额幅度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2.下列关于车船税计税单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单位
B.客车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单位
C.机动船舶以净吨位每吨为计税单位
D.游艇以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位
3.根据车船税的相关规定,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 )依照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
C.车船管理部门
D.国家税务总局
4.某企业2018年年初拥有货车2辆,每辆整备质量为6吨;2018年7月2日购买了1辆摩托车、1辆纯电动商用车,当月取得购置发票。当地规定货车车船税年税额为100元吨,摩托车车船税年税额为150元辆,则该企业当年应缴纳车船税( )元。
5.某企业2018年年初拥有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辆,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3辆,汽车核定载客人数均为9人;机动船舶5艘,每艘净吨位2000吨;非机动驳船6艘,每艘净吨位1800吨;当地规定9人载客汽车车船税年税额为400元辆,机动船舶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车船税年税额为每吨4元。则该企业当年应缴纳车船税( )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解析:车船税采用定额幅度税率。
2.【答案】B。解析:客车以每辆为计税单位。
3.【答案】A。解析: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4.【答案】B。解析: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即为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纯电动商用车免征车船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车船税=2×6×100+1×150×612=1275(元)。
5.【答案】B。解析: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属于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属于节能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车船税;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征车船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车船税=3×400×50%+5×2000×4+6×1800×4×50%=6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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