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抵债视同销售吗

守宫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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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玉美人醉煞君心君心以据可怜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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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视同销售,按照税法的规定,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不属于视同销售,而是销售行为,对于这两项业务会计上也是要确认收入的。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吧,在实际操作中我觉得可以直接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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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热度

企业用货物抵债是要视同销售的,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由于该行为是以抵债方式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按照以上规定,也应该按视同销售来处理。其本质为2个步骤,一、销售该货物,二用该货物的销售收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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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至少还有爱

抵偿债务是指用自己的商品或者是产品来支付应该偿还的债务,视同销售指的是商品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但是会计上没有确认利润的一种销售方式。抵偿债务不应该视同销售。扩展资料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会计处理上,具体解释如下:⑴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的处理—— a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b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⑵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⑶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不确认收入⑷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借:在建工程(非生产经用机器、设备)贷:库存商品(成本)(注意此处:营改增后,不再视同销售处理,不再计算销项税额。)⑸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以下情况: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库存商品(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贷:资本公积(差额)或: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贷:资本公积(差额)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借:长期股权投资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⑹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借:应付股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⑺将自产、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⑻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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