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现不存在干部身份与工人身份的说法,事业单位实行评聘分开,即职工工资按聘用岗位(人保局鉴证备案的聘用合同书上注明的)兑现。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三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类别的划分以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后的鉴证结果为准。以您为例,无论您从前身份是干部或工人,如单位现同意聘任您在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上,与您签订《聘用合同书》并经上级人保局鉴证,您就可以享受到提高10%工资。反之,如单位不同意聘任您在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即使您具有教育类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也不能兑现相应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