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二级建造师审核

愿退千年仙骨换你一日盛开
  • 回答数

    6

  • 浏览数

    11868

首页> 建造师> 湘潭市二级建造师审核

6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多情惘

已采纳

二级建造师考后审核主要查要注册的公司资质及个人的相关信息。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70评论

堆盘

二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的。

97评论

诗茶酒肉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现在有点地区是考后审核比如四川地区报名考试只在网上进行资料填写,考过后再进行审核注册!希望能够解答你的问题,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140评论

如似晨曦温暖如似夕阳凄美

上面说的很对了

131评论

俯视苍生与世无争

一、初始注册  需提交材料如下(申报材料应当用A4纸复印):  1、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一份);  3、聘用执业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若聘用执业单位尚未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与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申请人申请注册单位与资格证书取得时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单位解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因劳动争议无法提供解聘合同的,应提供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或司法裁判文书;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注册审批意见表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四份、注册审批意见表一份和附件材料二套。  二、增项注册  需提交材料如下(申报材料应当用A4纸复印):  1、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造师增项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一份);  3、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4、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5、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注册审批意见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四份、注册审批意见表一份和附件材料二套。  三、延续注册  需提交材料如下(申报材料应当用A4纸复印):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一份);  4、申请人与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  四、变更注册  (一)聘用执业单位变更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新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若聘用执业单位尚未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聘用执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五、注销注册  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  2、建造师注销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  3、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

179评论

行人廖廖

受理机构 市建设局(市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承办)决定机构 省建设厅(建设部)办理条件 已取得国家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并受聘于建设系统有资质的企业人员。办理程序一、受理(一)、标准符合受理条件,且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二)、本岗位责任人:市场科办事员(三)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退还材料,告知理由,符合申办条件但需要补充材料的,开具《补充材料通知单》,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所在单位或申请人。(四)时限:每季度末二、评审(一)标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二)程序:1、查验原件:市场管理科建造师注册管理人员对其受理资料核验原件;2、资料审查(专家评审):每套资料由2个以上专家评审,并填写《湘潭市建造师注册审查表》。(三)本岗位责任人:市场管理科建造师管理人员(四)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原件核验情况,对符合标准要求的进行造册登记;对符合申办要求需要补充资料的,用书面形式一次性告之申请人;对不符合标准的退交申请人。对以上情况提出书面评审意见报科长审查。(四)时限:7个工作日三、审核(一)标准:同评审标准(二)本岗位责任人:市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三)岗位职责及权限:经局领导批准,召集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评审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所提供的评审意见,提出评审意见,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的意见,以文件形式报省建设厅,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评审意见,并告之申请单位。(四)时限: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1、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厅关于一、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聘用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2、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原注册证书;(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聘用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5)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3、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重新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申请重新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聘用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5)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67评论

相关问答

    向你推荐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