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处方签名怎么写

旧街老巷死胡同少女已失笑凉城空楼呈古董少年已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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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良人不归途锦上添花如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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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处方书写应当将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只书写一名一名患者的用药。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法律依据:《处方管理办法》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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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裱牌万能插座

他们都是凭借多年的经验和熟知每个药品才开的,肯定不是瞎写的,他们要对每一个病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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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爱

医生处方上的一般科目要书写完整,全部填写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而处方正文中的药品名称、药物剂型、规格、剂量和用法必须写清楚,不得使用自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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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和你的爱交换伤痕

原来医生的处方不是瞎写的,每个字都是有依据的,究竟是怎么写的?很荣幸能够写道关于医生的事情,因为我觉得当医生真的太不容易了。最近,医生的葵花宝典被大众发现了,好奇之余更是充满对医生的敬佩,医生就是凭着记忆力+经历+自身的修养,练就一身的本领才能成为一名我们能看到的医生。他们很平凡,很厉害,也很伟大!我们去医院看过病都知道,有的医生手写的处方写得很帅有没有,忍不住会发个朋友圈给不懂的人看,说这字写得很漂亮,却不知道你得了什么病,这时候即便是大病也能得到心里的安慰吧呵呵。其实医生的处方真不是在耍帅,而是有理有据的:一、为什么手写拉丁文?不过现在能在医院看到医生开拉丁文的真的不多啦,除非一些特别的处方要手写以外。因为现在有的医院要求医生要用电脑开单的,都是手动电脑打单出来的,除非有一些另外要求的才手写。而我们看到的手写写的是拉丁文,有人就奇怪为什么不写中文?开拉丁文的药品一般都是在西药的别名上。因为用拉丁文是从以前受到西方医学的影响,到我国的上世纪的医学教科书的药名和病名一直沿用拉丁文,沿用至今可以说是一种习惯了。不过医院也要求医生写拉丁文要写的规范,而不是在画符似的哈,凡是拉丁湾写得好的医生是“字如其人”一定都没错,他们是一笔一划认真在写的,多一笔少一笔都不行的,可讲究了。有人说这是为了处方不外传,故意把中文写得潦草,这下可以知道为什么了吧。但也不排除真的有一些民间医生写的处方中文故意写潦草,为的是不让自家的秘方外流也是有道理,毕竟民间医生的饭碗没有医院的稳定。多点理解就是,只要能把病看好这也无所谓吧。二、究竟是怎么写的?这点就有点深奥了哦,但是究竟怎么写,肯定是按照医学书上的来写,白纸黑字满满都是知识,这些知识都是已经深深刻在医生的脑海里,用到的时候肯定不用去翻来覆去,那很尴尬,所以你看到医生一首流利地写着拉丁文处方,那肯定是他平常我们看不到的时候下的功夫不断地学习积累的。可能我写的还不够,但是医生有多牛并不是单靠我们就能够写出来的。向他们致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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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在你胯下溃不成军看你在她身上策马奔腾

法律分析: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法律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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