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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我心暖怨我孤陋
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进行注册,具体步骤以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插入系统密码锁后,选择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在信息系统首页选择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并点击,输入验证码后进入公司页面。
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的页面左侧,点击进入。在人员调入的页面,选择需要调入本公司的建造师,勾选名字前的勾选框,并点击上方的同意调入。
点击同意调入后,下方的状态栏的信息就会消失。选择状态栏的以调入,点击后面的查询,就能重新出现要调入的建造师的信息,点击信息后的审查。
进入审查后,显示的是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填写聘用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填写后记得保存。保存好之后关闭,回到已调入的状态栏,勾选前面的勾选框并点击上报,出现的对话框点击确定。
上报完成后,状态栏选择已上报,并点击后面的查询。出现建造师的信息后,点击后面的查看,即完成建造师的注册。
申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如下: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执手听风
一建初始注册的流程很简单,需要委托就职企业或单位上报申请,申请人只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企业或单位即可。
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之后,就会获得一张一建考试合格证,在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都可以申请初始注册。
1、申请人必须受聘一个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并能提供与之具有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必须通过就职单位或企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人应该提交初始申请注册表、成绩合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
4、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需要对提交上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需要审查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是否完全一致,还需要填写初审意见。
5、作出初审意见之后,建设部还需要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最后的书面决定。这个书面决定是需要向社会公示的,公式没有任何意义之后才可以批准注册。
6、批准注册后10个工作日之内,就要向申请人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加盖钢印。
申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的公示期一般为2~3个月,公示期结束后,住建部进行公告,核准注册,开始邮寄注册证书到注册地,这段时间大概需要1~2个月的时间,请大家耐心等待!
但是具体到每个省的建设厅或者地方的建设局,要求会不同,以当地住建厅要求为主。
过旅人
一级建造师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一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申请延续注册,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限制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一级建造师现在注册都是使用新系统注册,对于一些不了解注册流程的同学,以下是关于一建注册的流程。
一级建造师新系统注册流程:
1、业务申报办理流程:在企业版登录页面中,点击【注册】按钮,进入企业注册页面。
2、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果企业在原系统已经取得了身份认证锁,插入身份锁点击【企业查询】,即可查询出该企业信息,对企业信息进行确认,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其中企业资质证明非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但若选择现场认证,携带版本需与上传的一致。该操作对企业上传资料进行了大小与格式的限制,用户须根据提示进行上传。
4、设置企业管理员:该管理员为企业高级管理员,其有权限分配企业二级管理员用户,需按提示输入姓名、登录账号、密码等信息。
5、手机号绑定:手机号一般设置为企业管理员的手机号,须确保可接收短信验证码。
6、企业认证:企业认证包括现场认证,身份锁认证。
1)身份锁认证:该功能用于已取得身份锁的企业用户。如果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时,或原身份认证锁遗失、不可用的企业,须进行现场认证。
2)现场认证:该功能用于从未取得过身份锁的企业用户。进行现场认证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办的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前往省级主管部门办理。
7、企业登录:使用该系统办理业务时,用户须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
8、企业首页:首页功能包括待上报人员列表、数据统计等信息。
9、注册上报:点击系统主界面上方的【注册上报】按钮,选择左侧的“注册上报”菜单,进入注册上报功能。可对申请注册人员进行批量上报或单条上报。
10、批量上报:选择一个或多个人员,点击【批量上报】按钮,即可完成批量上报。
上报:点击某一人员操作列中的【上报】按钮。进入详情页面,如果确定上报,点击【上报】按钮,确认企业相应的承诺条款,即可完成上报操作。
如果退回,点击【退回】按钮,输入退回理由,即可完成退回操作。
11、已注册人员:选择左侧的“已注册人员”菜单,显示已注册人员信息。
12、企业信息:点击系统主界面上方的【企业信息】按钮,即可显示企业基本信息与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点击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放大查看附件内容。
13、修改企业信息:选择左侧的“修改企业信息”菜单,即可修改企业信息、重新上传相应的附件材料。
其中除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外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需要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后,才可完成修改。
14、人员管理:选择左侧的“人员管理”菜单,可对企业二级用户进行增删改。该权限只有企业注册时指定的管理员拥有。
15、人员管理-修改并重置密码:在某人员的“操作”列中,点击“修改并重置密码”,即可对该人员进行修改信息、重置密码。
16、修改密码:该功能用于修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修改密码需要首先输入正确的原密码方可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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