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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斜阳里
值得注意的是,12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通知消息:关于部分准入类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调整方案公示,其中包含执业药师。(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有效成绩管理考全科: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以4年为一个周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二科: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部分特殊情况:根据2021年执业药师实际考试情况,全国有4省区停考,分别为甘肃、内蒙古、贵州和宁夏。这些省区已报名成功2021年执业药师的考生,其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该放手任他走
回答亲,一是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等材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一般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考生凭考试通知去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参加考试亲,可以通过2022年执业药师报名指导中心进行报名更多1条
白茶混酒
药师分:药剂师、药剂士、药剂员等。药剂师是社会上对药剂人员的统称,他们在与医药的生产、监制和销售的机构就职,主要有药厂、药店、医院。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申请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 试: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扩展资料: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定为每年10月。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考试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药剂师
简约浪人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三)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离人怎挽亡人怎留
药师是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药士、药师)、中级(主管药师)和高级(副主任药 师、主任药师)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1)、药士(中药士)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业满1年。2.高中(含职高、卫技校)毕业,并以“师带徒”方式从业满5年。2)、 药师(中药师)1.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取得药士(中药士)证书满5年。2.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3.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4.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者。3)、 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1.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取得药师(中药师)证书满7年。2.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取得药师(中药师)证书满6年。3.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取得药师(中药师)证书满4年。4.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者,从业满2年。扩展资料:药剂师或称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药剂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药剂师负责监察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如:药水、药丸、塞肛药等)、剂量(如:老人、肝病或肾病患者或需根据病情)。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依据专业分为西药师和中药师:一、西药师1、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二)专业及级别范围:药学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2、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取得方式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3、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证书管理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4、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药剂师
清酒醉歌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考试安排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将在10月18、19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10月18、19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2]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4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014年10月18日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4年10月19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2014年10月19日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主考单位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内容 一、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三、考试时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10月举行一次,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时间每场5小时。 四、考试方法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方法为笔试(闭卷)。试题类型全部为选择题,应考人员的固定的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佳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无需作解释和论述。 五、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西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西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纳入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六、考试要求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大纲的内容,均按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要求。在考试内容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四个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 序号科目考试形式 药事管理与法规客观题 2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 3药学专业知识(二)客观题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客观题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客观题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法 根据我国2012年执业药师报考工作通知规定,参加2012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可于2012年9月29日-10月14日登录地方考试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合格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科目名称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 6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二)100 60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0 60 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免考规定 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3.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4.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在本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一个科目的考试: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90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考试要求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参加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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