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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场梦
是必须要依托设计院盖章的。
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须知:
1、注册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师申请在此设计单位首次注册的证明。
3、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件;
4、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申请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5、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职业道德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前最后一个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设计单位或允许其执业的其他机构出具方为有效;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
8、取得资格后调往其他单位并申请注册时,应提供工作关系调动或辞职的证明文件;
9、大专院校设计单位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出具申请人是在职教师或设计单位在编人员的证明文件。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条件:
1、符合专业或者临近专业。
2、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
3、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4、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作用:
1、可以在建筑公司就可以进行建筑方面的招投标,承接建筑工程项目等。
2、一级等级最高,可以承接大型和超大型的工程项目。
3、建筑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建设工程领域的企业求才若渴。
4、证书收益持续上涨,职场生涯前程似锦。
你的字我的心
建筑企业、宾馆、酒店、物业等企业都可以。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每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下发考试计划,人事考试中心会公布具体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
组织分工: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考试报名和注册报名是二个完全不同的内容。考试报名时只需要有一家企业帮忙盖章就可以啦,以证明其本人一直从事安全消防工作。至于该公司是否有注册消防资质并不重要(任何一家企业盖章都可以),现场稽核也不会去查。一旦证书考出之后,就必须将证书注册或挂靠在有安全消防资质的企业,这一点非常重要。没有资质的企业是无法办理注册手续的。
辽宁的报考所需提交的材料有:报名表(照片稽核通过后即可列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影印件2份。目前辽宁和山东的考务安排公布了,其他的还没没有公布。
既然是找的人了。那么肯定他们有自己的处理方式。等稽核状态变更就是了。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应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以及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的单位都是需要消防工程师的。
可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据此,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应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以及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工作。鼓励建筑设计院和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人员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其所从事的消防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消防工程师是指掌握火灾基本理论,具备火灾监控系统和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执行、除错维护技能的高阶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火灾监控系统和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执行、除错、维护。
凡是需要安全消防资质的企业或单位,都需要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证书。如:建筑企业,工矿企业,商场,宾馆,酒店,物业等单位都需要具有消防工程师的资质,否则企业无法升级,承接工程,无法招投标,无法验收,无法申请营业执照。总之,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才可以。
我要用几年的时间忘记你
不需要拿任何资料去相关单位进行盖章,因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且该证书在发放之前就已经被相关部门审批盖章了。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扩展资料:
一、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二、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执业条件: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只是执业的前提条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还应当受聘于一家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业。
此外,公安部消防局正在制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该规定将进一步明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执业、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具体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注册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
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对注册消防制定的解释仅供广大考试和消防安全技术从业人员参考。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若需要详尽的解释说明请咨询人社部专技司或当地人社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消防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消防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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