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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似情深
楼上的托儿广告。伎俩一:坑钱财以职业介绍为主要服务的“黑中介”在为求职者提供持续半年的职业介绍服务前,往往要求职者先交纳报名费、服务费等,但一旦没找到工作,对方从来不退费。解读:这些收费标准不完全是依据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进行设定,有一定的欺性。除此之外,收取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也往往是“黑中介”财的惯用手段。- 伎俩二:高薪诱惑“黑中介”公布的虚假招聘信息从表面上看,招聘企业的名称、招聘岗位、工作要求都写得清清楚楚,而且还承诺月薪能有多少,并没有虚假的成分,但求职者要获得这条信息,就得先向中介交纳一定的服务费。解读:提醒求职者在得到一些“工作轻松、工资又高”的招聘信息时,不要轻易被迷惑而应冷静地分析和对待。- 伎俩三:企业和职介串通有些求职者交纳费用后,会领到由职业介绍所出具的介绍信,到公司应聘。公司人员看完介绍信后,就宣布其第二天就可上岗。职介中心1个小时就为求职者赢得一次就业的机会,哪知求职者上班3天即被公司辞退。解读:一些非法职介与某些用人单位暗中联系,以企业名义招收大量员工,经过简单面试后求职者轻易就被录用了。可求职者在一段很短时间内,会马上被企业以各种名义辞退。提醒求职者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 伎俩四:调虎离山逃避责任在路边等处经常可见一些“黑中介”打出的广告,受聘者在交了介绍费后被通知去某公司上班,但就是找不着上班的地方。回头再去找黑中介,发现中介已是人去楼空。解读:在中介机构找工作时,要应注意职业介绍机构是否有《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4个证件;登记收费要求对方出具正规发票。 (小王 社会工作者)申办职业中介机构须经劳动部门审批,审核合格后获颁《职业中介许可证》,然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正规职介须在办公场所内公示以上“一照两证”原件,及由劳动部门制作的收费标牌,另外工作人员须佩戴《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和《上岗证》。正规职介收费标准由物价监督局核准制定,收费后应开正规发票,正确的收费名目应为“推荐就业综合费”、“预收成功介绍费”。记者之前暗访的“四X招聘中心”开具的“建档费”收据就不规范。正规职介对求职者的收费1、综合类服务收费A类:20元人,建立求职者档案,至少推荐1次就业机会B类:50元人,建立求职者档案,至少推荐3次就业机会,以及1个月内免费参加由中介主办的招聘会。2、成功介绍费由中介和求职者双方商议费用并签订协议,工作介绍不成功则全额退费,一般100-200元人,根据求职者对岗位的高要求费用可能会更高。
我是逗逼我骄傲
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与运作相关考点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和类型1、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1)非营利机构,经费来源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或国际援助(2)有明确的使命、宗旨、目标、服务重点和服务承诺、服务策略(3)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福利服务,从业人员以社会工作者为主,强调运用专业知识、技术提供优质服务2、社会服务机构类型(1)社会服务机构一般类型:政府主管社会保障(福利)事务的行政机构;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机构。(2)我国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一、政府二、群众团体组织三、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四、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结构类型1、一般结构类型 (1)直线式组织机构:组织由上而下分级,各层级每个部门地位相等、权责相符,层级间只有直线和垂直关系。(2)直线参谋式组织结构:组织层级间存在水平和垂直关系,参谋作为专家协调部门管理者。(3)职能式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在特定工作范围内,直接对管理人员下达命令的结构。 2、团队式结构类型 (1)问题解决型团队:来自同一部门5-12个员工组成,定期集中讨论并解决工作中某些具体问题。(2)跨专业团队: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一个群体,完成一项共同任务。社会服务机构运作1、授权: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是适当地将职权移交给下属的过程。(1)授权任务,指派下属或员工完成多项任务;(2)授予权力,一项授权的任务必须拥有足够职权来完成;(3)对所授权力进行明确限制, 强调这个权力仅限于从事某一特定任务。2、协调:是将社会服务机构中各部门的活动化为一致性行动的过程。 (1)程序性协调在制订机构的活动计划时,对不同部门、人员相关活动在时间、过程方面合理搭配,使服务活动进行过程中实现互助支持、互助配合,这种协调是在活动设计过程中进行。(2)工作性协调指在服务进行过程中,领导者具体联系、调节各方面的行动,以使它们互相配合的活动。3、沟通 是指通过各种渠道传播消息、事实、观念、感觉和态度,来达到共同了解的活动。 4、控制 社会行政组织在报考变化的环境中,为确保实现既定目标而进行的检查、监督、纠偏等管理活动。
素手翻书
导语:社会工作是一种制度。早在40年前,威特默就写过一本名为《社会工作--一种社会制度分析》的著作,他在书中说:"社会工作是一个有组织的机构或社团为解决个人所遭遇的困难而提供有一种援助,为协助个人调整其社会关系而提供的各种服务。"社会工作是由政府或民间组织提供的一种规范化的、专业的服务,它因此而被纳入现代社会的制度系统中,成为贯彻政府的福利政策、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的制度。
“有困难,找社工!”眼下,这句口号在大众中耳熟能详。但在5年前,在东莞公众的认识中,社工跟义工相差不大。
2009年,东莞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转眼间,东莞社工行业已发展了整整5年。经过5年的发展,目前东莞社工行业发展水平如何?一线社工又面临着怎样的生存状况?
日前,记者对东莞一线社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66份。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近六成社工认为,目前约有一半的公众对社工比较接纳。但对于社工个体而言,情况不容乐观,九成一线社工对薪酬待遇不满意,过半一线社工在半年内有离职的想法。
昨日,记者邀请了市社工协会研究部主任刘先生对此次问卷结果进行了解读和回应。
薪酬
仅21%社工月薪超4600元
据统计,目前东莞一线社工共有1200余名,包括岗位社工、项目社工,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工等。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一线社工的月薪(税前,下同)不足4600元,另有15%的社工月薪为4600元-5500元,而月薪在5500元以上的社工仅占6%.90%的一线社工对薪酬不满意。
解读:东莞社工薪酬在珠三角位于前列
2011年,东莞发布了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指导价。目前东莞社工购买标准是万元年。刘先生称,目前东莞社工的平均月薪为4600元月,“还是沿用了2011年的指导价,不过政府购买标准比前几年提高了。”
2011年底,东莞首次引入社工“绩效工资”机制,公益组织可以从社工平均薪酬总额中提取10%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社工机构发放绩效工资会考虑社工入职时间、实际工作成效等多种因素。”刘先生说,由于社工机构的绩效工资一般都按照季度或者半年发放,所以大部分一线社工月薪都在4000-4600元,绩效工资发放的当月薪酬则会高一些。
一线社工可以晋升为督导助理和见习督导,他们在从事管理工作之余,也要从事一线工作,也要计算绩效工资,因此也可以纳入一线社工的范畴。目前,督导助理和见习督导的平均月薪分别为5600元和6600元。“没有督导头衔的一线社工,如果绩效工资高的话,平均月薪可以达到5000元。”
但由于督导助理和见习督导名额十分有限,很多工作了两三年的社工,未能取得督导头衔,薪酬难以增长,这也是社工对薪酬不满意的主因之一。“东莞一线社工的薪酬水平在珠三角属于中等偏上。”刘先生说,在珠三角地区,深圳的社工工资最高,每月拿到手的工资比东莞高200-300元,其次是东莞和广州,两者工资水平相当,然后是佛山、珠海等地。刘先生认为,考虑到生活消费水平等因素,相对而言,东莞社工薪酬的“性价比”还是比较高的。
尽管如此,仍有高达九成的.东莞社工对薪酬待遇不满意,五成社工认为合理的月薪应该在5000-6000元。对此,刘先生称,社工属于公共服务事业,“不像商业机构那样纯粹采用金钱激励。”
刘先生透露,此前东莞的社工薪酬标准是参照东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水平设置的。“现在事业单位在进行薪酬改革,东莞社工薪酬是否会同步参照,还说不定。但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社工购买标准会随之上调的。”
稳定性
过半社工半年内有离职想法
东莞一线社工的离职率一直居高不下。据了解,2010年-2011年,由于广州、佛山、珠海等周边城市开始发展社工行业,当时东莞社工离职率最高甚至达到了20%.近两年,社工队伍的稳定性有所加强,去年东莞社工离职率为15%左右。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过半的一线社工在半年内有离职的想法,而离职的原因主要包括薪酬待遇不高、发展空间小、看不到前景等。
解读:东莞社工晋升路径狭窄
刘先生称,目前东莞社工的晋升主要有三种路径:从一线社工到督导助理、见习督导、督导,逐级上升;从一线社工到社工机构驻点或片区或中心负责人;从一线社工到社工机构管理层。
目前,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工机构共有10余家,而全市一线社工共达1200余名。也就是说,平均每家机构的社工人数近100名,“一名社工要在近百名的机构中得到晋升,竞争确实很激烈。”
服务成效
超七成社工对服务成效较为满意
东莞社工事业发展已有5年。问卷调查显示,近六成社工认为,目前有一半公众对社工比较接纳,但也有近四成社工认为,目前仍有很多公众不了解社工,甚至没听说过社工,对社工较为排斥。
此外,超过七成社工对自己的服务成效比较满意。
解读:东莞社工行业属正常发展
刘先生认为,目前还有很多公众对社工较为排斥是正常的。“目前东莞社工事业还没有全面铺开。东莞社区这么多,一共才1200多名社工,还有很多地方没有社工进驻。”
对于目前公众对社工的认知和接纳度,刘先生认为这是东莞社工行业正常的发展情况。“香港社工经过70多年的发展,公众接受度才这么高。”
行政化
超七成社工认为行政化严重
目前东莞社工行业存在哪些问题?根据问卷调查,排列前三的问题分别是:
成熟优秀的社工流失较为严重,缺乏优秀的本土社工;行政化较为严重,很多社工变成了“打杂工”;管理主体过多,不知道听谁的,从而影响了自己工作量的完成。
事实上,社工行政化一直被业内“吐槽”不已。今年3月,深圳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易松国教授来莞讲座时就指出,在一些社区,有些领导认为社工应该成为他们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在深圳,甚至有些领导想让社工去服务窗口坐着办公。
解读:由购买模式决定,属“疑难杂症”
“东莞所有的一线社工,肯定有一定的行政工作量,只是多和少的问题。”刘先生称,这些行政工作包括做方案、报告、文书等等。此外,也有用人单位将派驻在社区的社工调出来,不做专业服务工作,而是专门帮用人单位做行政工作,作为其临时性补充,这些社工也因此成为“打杂工”。
而行政化倾向跟管理主体过多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刘先生说,社工机构有“中介化”的意味,即用人单位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这种用人模式意味着,社工至少要受用人单位和所在机构的两头管理。有时出钱的一方话语权大一些,机构就会妥协,从而社工就会被用人单位任意调配,造成行政化。
但归根结底,这跟东莞的社工购买模式有很大关系。目前,东莞政府购买模式包括两种:岗位购买和项目购买。其中,岗位购买的社工占了约七成。
“上面所说的情况,主要指岗位购买模式,这种模式导致社工行政化较为严重。”刘先生表示,相比之下,项目购买模式则要好很多;因为社工机构只要以项目运作成效向购买方负责即可,“这种情况下,社工主要听从机构的,由机构跟购买方对接。”
刘先生将社工行政化称之为“疑难杂症”,这也大大削减了社工的成就感。“其实每种购买模式都各有利弊,项目购买模式也存在不稳定性,一个项目运作完了,社工又要重新安排岗位,这也对社工人才的稳定性有影响。”
为了全面了解东莞社工行政化问题,今年5月,市社工办委托了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对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政府购买市直部门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机构进行评估,共涉及10家社工机构。评估结果或于今年9月出炉,“到时我们会根据评估结果,对全市的社工岗位进行优化调整。”
柠檬不知柠檬酸
一:政府、医院、邮局、交通等。社会服务机构在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三大领域中,主要表现为属于政府、政府和第三部门交叉区域以及第三部门。依据这样的标准,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①政府主管社会保障(福利)事务的行政机构。a.独立的社会福利行政主管机关,如澳大利亚家庭与社区服务部;b.社会福利与卫生合并的行政主管机关,例如美国的健康与人群服务部;c.社会福利与劳工合并的行政主管机关,如德国;d.社会福利、卫生、劳工合并的行政主管机关,如日本、法国;e.社会福利与其他公共行政职能混合的行政主管机构,例如我国的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②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综合世界各国的情况,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在西方的表现就是非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拓展资料:中国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①政府。在中国,社会保障(福利)业务分由几个行政机关主管,其中主要的行政机关是民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②群团组织。主要是指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工会、老龄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和红十字会。③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在中国,事业单位分为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经营开发服务类三种。其中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又分成了三种:a.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任务,面向社会无偿提供公益服务,不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如儿童福利院、社会救助管理站。这类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收入全额纳入财政管理,不得自主支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全额拨款单位。b.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如普通高等教育院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街道层面的社区服务中心等。这类单位根据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自主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并依法取得服务收入。服务和经营收入全额纳入财政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财政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相应补助,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差额拨款单位。c.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你的笑就像海市蜃楼
非营利性法人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服务机构是:在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三大领域中,主要表现为属于政府、政府和第三部门交叉区域以及第三部门。 依据这样的标准,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一、政府主管社会保障(福利)事务的行政机构。包括: 1、独立的社会福利行政主管机关,如澳大利亚家庭与社区服务部; 2、社会福利与卫生合并的行政主管机关,例如美国的健康与人群服务部; 3、社会福利与劳工合并的行政主管机关,如德国; 4、社会福利、卫生、劳工合并的行政主管机关,如日本、法国; 5、社会福利与其他公共行政职能混合的行政主管机构,例如我国的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 综合世界各国的情况,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在西方的表现就是非政府或非营利组织。 民政部已经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为“社会服务机构”,此外,将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类型统一为非营利性法人。
萼青
1.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1)非营利机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或国际援助,宗旨是为服务对象谋取幸福和促进社会进步。(2)有明确和清晰的使命、宗旨、目标、服务重点和服务承诺、服务策略.作为自我评估和社会评价的依据,强调社会使命和社会责任。(3)主要功能是提供福利服务,从业人员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也包括临床心理学家等其他专业人员,强调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提供优质服务。2.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1)社会服务机构的一般类型。①政府主管社会保证(福利)事务的行政机构。②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2)我国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①政府。如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等。②群众团体组织。如共青团、妇联、工会、老龄工作委员会、残联、红十字会等。除红十字会外,其他五个组织都是以各类人群为服务对象。③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分为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经营开发服务类三种。④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分为由政府支持的民间组织、纯民间组织、契约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三种。3.我国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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