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是不是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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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杯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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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辅助警察=公安局聘请=派出所管理=保安公司签合同=辅助地方派出所和公安局开展工作! 其工作性质有路面巡逻遇到可以人员可以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遇到犯罪分子可以扭送到派处所处理!没有执法权利,但是有上级领导授权他出面临检工作,有警授权和带领之下,他性质是值勤人员!没有警察带领之下,不算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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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之不及

辅警不属于事业单位。辅警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所以既不是行政编制,也不是事业单位编制;以合同制度居多。

辅警大多数合同制聘用,与当地公安局直签,还有一部分劳务派遣,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招聘辅警采用笔试、面试、体测等方式进行公开考试招聘,辅警与人民警察着装一致,在警号上以FJ开头,而警辅则是和公安局交管局签订合同,警辅是事业编制,辅警是合同工。

辅警主要工作内容:

1、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2、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3、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4、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5、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6、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25评论

不再回忆

辅警工作性质属于“非领导脑力劳动”工作!一、辅警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为规范辅警队员着装行为,树立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着装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1、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2、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3、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4、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5、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6、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二、工作性质分类:1、按照脑力和体力标准:①脑力劳动:主要是运用智力完成工作内容的工作,包括组织管理性工作和业务实施性工作。组织管理性工作具体包含组织、领导、管理单位人事、财务等内容,一般都是具有职权性质的工作;业务实施性工作则是不负责组织管理而是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凭借专业技能或智力完成其岗位工作任务的工作。如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医务工作人员的医疗诊断和治疗工作等都属于业务实施性的脑力工作。②体力工作是以体力劳动为主:运用体力来完成工作内容的工作。在实践中主要是那些直接从事生产劳动和服务的工作。如从事生产线上的装配工等。当然,有些工作的特点可能表现的没有这么明显,而是脑力和体力兼具。2、是否担任领导职务:工作可分为领导工作和非领导工作。前者主要是指担任一定的官衔、官职的人员,在其领导职务的范围内享有管理、调配、处理、处置财产等职权。包括组织、管理、协调、指挥、决策以及主管等领导工作。后者是指没有领导职位或不处于领导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而享有对财产的管理、处理或处置权,包括具体保管、支取、领取和经手财产的工作。3、其它:按是否以财产或者主要涉及财产作为工作内容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直接以财产作为内容或对象的工作和不直接以财产为工作内容或对象的工作。通常,单位主管领导、财务人员等所从事的工作为前者;后者是指其工作本身不是以财产的经营、管理或者保管等为内容,但是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临时对财产予以保管、使用、处置等。

124评论

给予幻想

属于服务型职业。辅警属于服务型职业,其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的职责有:1、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2、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3、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4、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178评论

是你的谎言

辅警的工作性质编外型公职人员。

辅警(辅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区别于公职人员)。

为规范辅警队员着装行为,树立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着装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九条 辅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岗位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

(三)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

(四)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

(五)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

(六)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七)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

(八)消防救援;

(九)保护案事件现场;

(十)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参加抢险救灾;

(十二)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十三)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扩展资料:

辅警改革十大建言

一、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将辅警写入法律并明确规定辅警法律地位、辅警的权限与职责等基本事项。

二、建议由国务院制定《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条令》。细化规定辅警的有关法律身份、权利、义务、教育、训练、待遇、保障、休假休息、招录、奖惩、离职等具体事项。

三、建议通过上述的法律、法规明确赋予辅警必要的权力。要彻底改变“辅警什么都不能做、却什么都要做”的局面。

基本原则是不行使案件调查权、侦查权、行政审批权、许可权,案件最后的处理决定权。我们认为可以赋予以下这些必要的权力:如驾驶警车、任职社区警员、调解不作为案件处理的一般群众纠纷、社区重点人口管理、独立管理外来人口、巡逻防控、紧急情形下控制犯罪嫌疑人。

四、建立并扩大公安基层党组织面向辅警发展党员制度。实际上有的市县公安局早就向辅警发展党员先例。但目前公安部没有下文全国统一、而只是个别的地方性政策,而且发展的党员数量非常少,几乎是凤毛麟角。

五、建议建立推荐优秀辅警党员到村、居委员任职制度,拓宽辅警职业发展空间。对优秀党员辅警同志,根据其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可以到村、居委会任职书记、副书记、委员;可提名为村、居委会主任候选人。

六、建议建立专门面向辅警招警的制度。建立面向辅警招录民警的机制。拿出部分公安编制来,专门面向辅警招警。规定服务满5年的辅警即可报考。但要注意到工龄长的老辅警普遍年龄超过招警的30岁年龄限制。他们工作时间长,不能因为年龄超龄而不能报考。

七、建立辅警内部层级晋升制度。设立辅警警衔等级与辅警职务、职级层级,建立辅警晋升通道。通过辅警层级挂钩工资待遇。这方面如广东等省制定了这方面的制度,值得借鉴。

八、建议由公安部统一全国辅警制服、标识。由公安部统一设计辅警制服与标识样式。其制服标识既要区别于民警又不能差别过大。

九、建立县以上财政保障辅警工资待遇、辅警的教育训练、服装、警务装备等费用的制度。提高辅警待遇,建议学习大连模式,辅警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发放。

县级以上财政保障本级辅警工资待遇,将辅警的教育训练费用、服装、警务装备费用等列入本级地方政府预算,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被克扣、侵占、挪用。

十、建立辅警评先评优、立功受奖的制度。目前只有极少数省市准许辅警评先评优、立功受奖。而且大多都是公安机关内部举办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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