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防暴制暴怎么做

冷眼看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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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孔里你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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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了解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袭击的行为规律和基本应对措施,对自身安全和反恐防暴而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01 砍杀暴力袭击有规律 防范应对第一招:警惕“熊出没”易发生场所:暴力恐怖袭击多发生在火车站、公交车站、地铁站以及其他公共广场。个人极端暴力袭击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门口、公交车、地铁、火车等场所。易被害人群:没有防范意识的旅客、乘客、游客等。防范能力弱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小朋友。易被害理由:乘客、旅客、游客由于互不相识集体反抗能力差且防范意识弱。学生、儿童自身防范能力弱。高发季节:个人极端暴力行为春夏秋季节易发,尤其是夏季(6—8月)发生概率最高。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言语和行为,不激惹对方。暴力恐怖行为季节特征不明显,一年四季出入高发区域都需警惕。高发时间:学生上下学时间段。火车乘客进出站时、买票时、候车时。游客、旅客高度集中时。交通工具行驶途中。防范和应对发生在火车站的砍杀袭击具体措施警惕“熊出没”:进入火车站广场、进出站口、候车厅、站台等高发区应提高警惕,有提防意识,注意观察身边来往人群,留意可疑人群和可疑情况。熟悉环境:了解所处环境的位置和出入口及逃离路线。顺手牵羊应对袭击:遇到暴力袭击时,随身物品和身边物品可以作为防范工具,如皮带、行李箱、手包、垃圾桶、隔离桩等都可以作为应对砍杀暴力、进行自救的工具。机智应对自救自保:快速寻找逃离现场的出入口,并迅速择机报警。力所能及救助他人:在自保的情况下救助现场的他人。首先保障儿童妇女快速离开,其次救助伤员。口头组织有效抵抗:在安全的情况下,现场有经验的军警人员、青壮年男性群众口头号召大家反抗,唤起集体意识,人越多越团结越有效,威慑和制止暴力。防范和应对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和幼儿园的砍杀袭击具体措施警惕“熊出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上学和下学时间是暴力犯罪高发时间,学校大门口区域是暴力犯罪高发区域。学校保卫人员应密切注意学校周边人员,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出现可疑情况,立即组织学生快速有序离开现场,并报警。家长保护好自己接送的学生,有紧急情况时及时撤离、组织疏散或抵抗。学校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逃生和自救演练:把应对暴力袭击、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逃生和自救作为中小学生和幼儿园课程的组成部分。警察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日常上下学时间,公安部门应派出民警对学校周边进行巡逻,以达到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即使仍有案件发生,民警也可以快速制服犯罪分子,降低伤亡率。对在校老师和学校保卫人员加强培训:加强学校老师和学校保卫人员的防范培训,确保他们能识别异常人员,能在案件发生时懂得在自保的情况下与犯罪分子搏斗,能快速组织学生逃离,并安抚学生的情绪。这样,即使案件发生,也能降低伤亡率。02 爆炸袭击危害大 多长心眼细观察易发生场所:爆炸袭击多发生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例如火车站广场、进出站口以及其他公共广场、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门口、宗教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地铁、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易被害人群: 缺乏防范意识的旅客、乘客、游客等。 防范能力弱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小朋友,逃生能力弱的老年人。防范和应对发生在火车站的爆炸袭击具体措施火车站人员复杂,提高防范意识:进入火车站广场、售票大厅或进出站时,应提高警惕,注意观察身边和来往的人群,留意可疑的人和可疑的情况。提高警惕,远离可疑行李物品:爆炸案中暴恐分子往往会将爆炸物品带在身边,当在火车站发现无人认领的可疑行李物品或可疑车辆时要提高警惕,立即远离。观察环境,防患未然:在火车站,要了解所处环境的位置、出入口、安全通道及逃离路线。机智应对,先己后人:一旦遭遇爆炸袭击,或快速寻找逃离现场的出入口逃离,或迅速寻找掩体趴下,并择机报警。在自保的情况下救助他人,力所能及地救助伤员。防范和应对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爆炸袭击具体措施加强防范,细心观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观察身边乘客,留意可疑人群和可疑情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无人认领的可疑行李、物品时要提高警惕,并及时报警。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登上公共交通工具,首先要了解所处的位置、出入口、安全通道及逃离路线,其次要注意安全锤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等。机智应对,先己后人:遇到爆炸袭击危险或袭击,尽可能尽快下车。有条件制止时,尽量制止。司乘人员应掌握应急和疏散技巧。自保后帮助他人脱离危险,路过群众在安全情况下主动救人或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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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毁我都在你一念之间

社会工作者通过熟悉儿童的心理阴影程度,制定有效的方案进一步安抚儿童的内心世界。

预防做得最多的是传播、教授防性侵的知识,性侵发生后的危机干预。全国范围内被报道的案例有433起,涉及受害儿童778个,最多的是7-14岁范围内。在社工实践中,处理未成年人性侵个案,尤其是近亲作案的性侵,远不止单纯交给公安那么简单。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

受害者和性侵者可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甚至性侵者本身就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是受害者的监护人。针对曾有性侵害行为以及风化罪罪行的男性进行治疗。

建设预防机制

与处理儿童性侵个案同样重要的,还有预防机制的建设。去年开始,启创的反性侵教育重点放在了预防机制上,青春期教育是主线,讲解青春期的身体变化、应该怎么认识这些变化。

地方层面,广州2014年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与未成年人性侵害保护相关的内容:第二十七与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学校“应当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防范性侵害教育”以及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都不是强制规定,也没有相关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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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动听么

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应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男女生理上、体力上的差异是造物主的安排,是永远存在的。这为男性使用家庭暴力解决家庭矛盾提供了物质基础。如果这种物质基础加上夫权思想及相应的文化氛围误导,家庭暴力必然发生。因此,家庭暴力有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家庭暴力的思想基础,但不能杜绝它。为了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应采取以下几项法律措施: 第一,建立反家庭暴力的具体法规。反对家庭暴力一是要预防暴力的发生;二是发生后制裁施暴者;三是救助被害妇女。如何“预防”、“制裁”、如何“救助”,全国各地有各种各样的措施和模式。但最根本的预防、制裁、救助是建立反家庭暴力的具体法规。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制止家庭暴力主要是依靠法律,没有法律作后盾,要消除家庭暴力是难以想象的。我国已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的包括《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但是这些保障条款是从宏观上立论,是泛指一般。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有“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以及“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的条文,但可以说它还不是指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一种特殊暴力,由于发生暴力的是自己的亲属,这使它具有难以预防性,隐秘性的特点,由于隐秘性又决定了它的残暴性特点。加上传统观念把两口子吵架视为私事性和难断性(清官难断家务事)给残害妇女的家庭暴力以很大的防空洞。因此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必须制定具体化、细则化的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1996年初,在“高楼抛妻”发生地长沙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全国第一家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安徽马鞍山市妇联与司法机关联手抵制家庭暴力,研究、制定出相应保护受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规定。包括: 1.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有意伤害的行为,如一方受到伤害,在判决、调离时视伤害程度轻重,或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 2.离婚后的妇女继续受前夫打骂、骚扰,所在地派出所要出面制止,并和其单位联合解决,触犯刑律的依法制裁; 3.在判决或调离时,规定子女扶养费由单位在工资中扣除,避免有的妇女不仅拿不到子女抚养费,还遭到男方打骂的现象; 4.把住房问题作为协商、调解的主要内容,写在判决或调解书上,切实保护离婚妇女住房问题。诚然这些规定都有待完善和适合操作化,但它毕竟是直接针对家庭暴力的具体规定。这是我国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前奏和准备。 第二,密织维护妇女权益之网。家庭暴力是家庭不稳定、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必须加强宣传力度、教育力度和打击力度。将它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严密维护妇女权益之网。要健全社会控制机制,防微杜渐。单位对职工中的家庭暴力不能坐视不管。社区要关心辖区内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社区要设置相应机构专门管理家庭事端,包括邻里间的和家庭内的事端。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要克服“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打架是私事”的旧观念,树立“是清官就能断家务事”,“夫妻打架是法律的事”的新观念。执法要把管家庭暴力视为自己份内事。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要加强对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一些对妇女施暴的家庭暴力案件曝光,增强公众监督作用,增强群众维护妇女权益的自觉性和责任性。加强各级政府中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协调和督促职能,各级妇联作好广大妇女的娘家,有效地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讨回公道,优化家庭氛围,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促使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与和睦。形成一个社会、社区、执法、妇联、家庭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制裁、救助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援助和保护受害妇女是反对家庭暴力的又一有效措施。家庭暴力发生后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救助受伤害者。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抚慰受害者的心灵和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是十分必要的。这一方面起到及时减轻受害者受伤害的程度,另一方面起到震慑施暴者的作用。家庭暴力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包括:对于重伤应提醒受害者被打后24小时内去医院验伤、取证和协助治疗伤痛以及提供律师帮助;对于轻伤提供心理帮助,协调、恢复家庭的和睦。从长远来看,设立妇女庇护所、家庭事务裁判所、妇女热线是十分必要的。如在’95世妇会召开之日挂牌迎宾的武汉“新太阳女子婚姻驿站”其宗旨就是:减少家庭暴力,避免社会歧视,提高女子素质,保障不幸女子人身安全。该站主要为婚姻不幸的女子创造条件,为她们在此作短暂停留提供必要的住宿、工作、学习及生活的保障。“上海南方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救助中心”主要功能是让受难的妇女暂时躲避一下,使家庭暴力和危险下降到最低程度。河北唐山妇联成立全国首家“反家庭暴力协会”,重在转变三个观念: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轻伤不予追究。抓三件大事:出台《夫妻文明公约》;建立婚前财产登记制度;加大新闻媒体对家庭暴力曝光力度。在我们深感要密织维护妇女权益之网时,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京伦家庭科学中心等四家单位联合主办的我国第一条家庭暴力热线迫于经费无奈停办。热线曾经在过去一年多时间对受害妇女从心理抚慰、帮助受害妇女寻求自我保护措施方面起过一定作用。 在反家庭暴力系统工程中,中国妇女报功不可没。对一些恶性家庭暴力案件,该报及时曝光,并在该报显著位置以醒目标题,以具有穿透力言词,将一桩桩恶性家庭暴力案件曝光,激起全社会公愤。长沙“高楼抛妻惨不忍睹”唤起社会各界讨伐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宣战》专栏诞生,开辟《向家庭暴力宣战》专题讨论。“家庭不是暴力的特区”、“家庭暴力法不容”、“家务事有法可依”、“面对家庭暴力,社会不应冷漠”、“家庭暴力不是私事”、“攻克社会的毒瘤”、“全球共识:制止家庭暴力”的声讨声有如阵阵巨雷,震耳欲聋,对施暴者以极大震动和威慑。 第三,女性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勇于抗暴是消灭暴力的唯一出路。同时记住,与你并肩战斗的还有舆论和法律,有妇联和全社会的正义之士的良知。不论你家中是否有暴力,每一位女性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由于家庭生活的隐秘性、私密性,最能保护的是你自己。树立自保意识、防患意识旨在把家庭暴力减少到最低程度。当你预防家庭暴力失败,你受到家庭暴力严重伤害时,别忘了寻求法律保护。家庭暴力与社会上暴力一样,法律是要对施暴者绳之以法的。寻求法律保护行动本身也是妇女抗暴意识的一种表现。 第四,消除家庭暴力标本兼治。惩治家庭暴力罪犯,救助被害妇女是家庭暴力发生后社会应该采取的行动。这些行动虽然很重要,但只能说是在治标,还不是治本。家庭暴力行为实质上是男女平等意识在行动上的反映。实现男女平等才是治本。男女要平等首先要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妇女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了,才能摆脱在家庭中依附于男人的状况。近年来发生在下岗妇女家庭中的离婚、家庭暴力增多就是证明。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是反家庭暴力的最好物质基础。其次,要在全社会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让男女平等国策与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国策一样深入人心。这也必须加强立法。’95世妇会后,全球关注的家庭焦点——反家庭暴力,中国社会在行动。这些行动包括: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在不断完善;制裁对妇女暴力犯罪的司法保障制度已初步建立;在禁止拐卖妇女逼迫其成婚和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动中,公安机关全力以赴;除个别省外,几乎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立了妇女权益保障机构;非政府组织及基层行政单位、社区组织在防止家庭暴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传播媒介积极宣传和对家庭暴力的曝光及追踪报道,使全社会舆论谴责家庭暴力,使施暴者陷入全社会声讨的恐惧之中,教育了一大片。 妇女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法不容!预防和惩治施暴者,完善立法,援助和保护受害妇女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杜绝和惩治家庭暴力的对策: 首先,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框架来制止和处罚家庭暴力行为。我国现有关于维护妇女、老人、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消除家庭暴力就是要逐步完善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受害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例如:设立分居制度,它作为同居制度的一种补充,不仅可以缓解夫妻双方的矛盾,避免草率离婚,还可以对防止婚内暴力以及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有积极作用;在民法上,因从侵权的角度看待家庭暴力,赋予受害方民事赔偿请求权,受害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赔偿)。 其次,建立多层次多机构的社会支持体系。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3、建立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以帮助受害人及时摆脱家庭暴力。 第三,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树立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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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之无味如同嚼蜡

昆明火车站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再次用生命提醒我们,危险就在身边,在公共场所要时刻注意安全防范,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尽管我们遇到这样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几率不大,但要做到有备无患,我们要具备自我保护能力,一旦遭遇袭击,我们也可将损失降到最低。一、犯罪手段:凡是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犯罪分子大多会选择人流密集场所,或选择重要的时间及日期里动手。犯罪手段多样化,主要有爆炸、纵火、枪击、绑架、暴力袭击等方式。二、如何识别发现犯罪分子:在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很难避免不到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那么在公共场所怎样发现可疑人员呢?不论在任何地点,准备实施犯罪的嫌疑人都会有不同寻常的行为举止,只要你感觉到某人有问题,或不正常,那么就相信你的直觉,为了你的安全,稍加注意观察其行为,便有可能发现问题。1、有意躲避警察或安保人员的。2、眼神、精神状态不正常,面色慌张、神情恐慌、言行异常的。3、着装怪异、服装臃肿、与季节不符、携带物品与身份不符的。4、不熟悉的陌生人假献殷勤的。5、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愿接受检查的。6、频繁进出、流动的。7、蒙面、伪装、隐藏身份的。8、携带危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棍棒器械的。9、服装带有星星月亮和阿拉伯文字的,向别人发送暗号、手势、眼神、点头等信号的。10、自言自语、进行具有激动祷告、告别行为的。11、腰背、胸前、裤腿处有明显物体支出的。三、以本次案例为例,如何应对危险:1、发现报告:有以上问题出现,我们要尽量远离规避,及时通知给附近的警察或工作人员。2、远离:发现问题时,与危险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周围要有遮挡物体,要有可移动躲闪空间。3、快速反应:当身边突然有人戴上头罩、拿出武器时,尽量缩短你的愣神恐惧时间,要快速躲闪,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向有障碍物的地方跑去躲避,同时大声呼喊,引起周围群众注意,及时防备,共同应对犯罪分子。4、快速逃跑:危险来临不要顾虑行李财物,保障人身生命安全最为重要,立刻向大门方向或安全出口处逃离。5、寻找躲避物:案发时现场混乱,出口方向不明确,或被犯罪分子追赶以辨别不出方向,此时一定要寻找向着桌椅、围栏、墙壁、柜台等可遮挡的物体处奔跑躲避。6、空间利用:带有小孩或老人来不及逃跑移动的,要立刻钻到座椅底下,用行李挡住上身和头部,利用座椅的隔挡避免遭到攻击。背靠墙角处蹲下,保证背后两侧安全,拿起行李包裹挡在自己头上。8、保护动作:若逃不掉、躲不过、没时,面对歹徒的攻击时背靠墙壁蹲下、双手握拳两侧抱头至后脑,保护脖颈,双膝同肘关节防护前胸,与犯罪分子接触瞬间也要双手抬高防护脖颈胸前。7、量力而行:虽然鼓励大家见义勇为,但前提是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并有能力制止歹徒犯罪或将其制服。8、反击:如果实在躲不掉、逃不了,也不能坐以待毙任凭犯罪分子攻击伤害,我们要快速寻找身边有什么可作为武器,或拿起背包、行李等可作为盾牌用来架挡犯罪分子的攻击,迎上去,主动打击犯罪分子,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创造逃跑的时间和机会。9、抛物对抗:若犯罪分子在身边或正向我们攻击,你手里有热水要泼向他,手里有任何物品都可抛向他,若手里没有东西,我们要迅速捡起身边一切可以抛向犯罪分子的物品,向其面部抛去,延缓其攻击进度,最好打击犯罪分子的眼睛,创造逃跑机会。10、发动群众:在危机时刻,要勇敢面对,积极的发动身边群众,共同制敌,歹徒会变主动为被动,伤人的机率就会降低很多,危险也降低了。11、收集证据:在歹徒犯罪或制止犯罪过程中,尽量多收集歹徒违法证据,录像、录音,以便公安机关事后方便调查处理,也给自己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12、配合警察:事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让歹徒付出触犯法律的代价。四、此刻,最好的防守就是有效的攻击。若在犯罪分子拿出武器攻击的瞬间,有人懂得防卫技能,有能力应对犯罪分子的攻击,可迅速将犯罪分子制服,那后果将会不同。若周围群众齐心合力奋起抵抗,将其扑倒,即便受伤也不会死人,更不会另犯罪分子造成如此大的伤害。五、提高应对能力:由此可见,提高安全意识,提升防范能力,掌握防卫技能,对于百姓生命安全是多么的重要。防卫警示:这种情况下面临着三个选择,一是恐惧害怕,任由犯罪分子宰割伤害,其后果伤残或死亡。二是迅速向出口安全地点逃跑。三是勇敢的面对,快速做出反应,利用空间地形位置,和随身携带的防卫器材、包包或身边的物品,做出反击动作,或突然对歹徒疯狂的大声吼叫,表现出凶狠犀利的眼神,加上张牙舞爪,制造反差,给歹徒一股措手不及的惊吓和震慑,(这突然的反差,歹徒会不知所措,便延缓了攻击,给你带来了思考寻机的时间,也许为力自身安全,歹徒会放弃攻击)这时要趁机奋起反抗,运用防卫技能,给其重创,转危为安,保护自己和家人,提高安全系数,降低继续遭到攻击的危险。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反抗,当歹徒为了自己的安全,也许会放弃攻击,结果也会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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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散了吧我累了

社会工作介入校园欺凌方法技巧

对于欺凌行为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反应,以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特别是严重欺凌事件的发生;或者是最大可能地减轻其对当事人和校园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工作介入校园欺凌方法技巧,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欺凌行为的前期

严重的欺凌行为属于青少年的偏差行为范畴(或者叫越轨行为),而预测一个偏差行为的发生,最强有力的预测因子就是先前的行为,这是任何行为类型产生和发展所遵循的客观规律,校园欺凌行为也不例外。现在最大的盲区就在于这些前期的欺凌行为没有引起重视。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行为性质轻微,往往被老师和家长忽略,甚至欺凌方和被欺凌方都并没有清晰地意识到欺凌性质的互动正在进行;二是因为这些行为的发生可以在非常小的年龄阶段(比如幼儿园小班),被误认为玩笑打闹不懂事的可能性很高。

殊不知双方(甚至包括旁观者)正是通过这类互动模式的不断重演,一再确认了双方力量、地位上的不平等(特别注意,是互动模式的重演,不是某一个行为的简单重复)。从一开始的试探,到习惯,到升级,再到爆发,最终因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才终于引起注意。大家往往只看到了故事的最后一步,却没有看到这种欺凌性质的前期行为实际上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另外,很多欺凌行为因为没有发生严重的外在后果,而被长期忽视,导致孩子处于持续的低自尊、认知混乱的状态,承受着巨大而缓慢的压力,逐步产生心理和行为方面的问题。而且,这还不是终点!只要以欺凌为解决问题手段的行为模式没有被及时矫正,它就会继续发展。今后家庭内部的暴力(伴侣、后代)会变成日常;同时因为采用暴力作为应激状态的本能反应,那么激情犯罪的风险性也会大大提高。我们能清晰地看到一条行为模式的发展路径:轻微的前期欺凌行为—欺凌行为—青少年犯罪—成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从个人到整个社会,如果不阻断这条路径,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情景代入

举一些发生在幼儿园、小学阶段的常见例子,来继续解释上面的观点:

场景一:孩子A穿了一件新外套,孩子B把食物弄到了那件衣服上,“你反正那么丑,你妈妈为什么还有给你买新衣服”

场景二:美术课上,孩子A刚刚完成TA的作品,孩子B用画笔在那上面乱涂几笔,“你画得太难看啦”

场景三:孩子A带了一个新的文具盒,孩子B把它抢过来,“这个给我”;或者用小刀在上面画了几道痕

场景四:操场上的滑梯顶端,孩子A正在尝试去滑,孩子B一把推下去,“真是个胆小鬼,不滑就让开”

场景五:厕所间,孩子A正在小解,孩子B过去一把扯下退到大腿的裤子,“让我看看你的小鸡鸡”

场景六:课堂上,老师点名孩子A,“这么简单的作业你都错,太笨了”,“你这么调皮,不要带坏了班里其他孩子”…

这些情景是不是似曾相识?有没有发生在你身上过?或者发生在你孩子的身上身边?这些就是我刚才说的'前期的、欺凌性质的行为,它们在很多国家是已经被认为是欺凌行为的。是不是看起来很像玩闹?当孩子向你讲述或者求助时(有时他们自己都忘了),你是不是一笑了之,不以为是?可是你没有看到的是这些行为背后,是对个人界限的挑战,一再的挑战!你也没有及时地呼应孩子的感受和求助,很有可能当之后更严重的欺凌行为发生时,TA会放弃再次向你求助。同时,如果孩子A一开始没有拒绝和理论,在多次这样的互动之后,就会慢慢接受弱者的地位,最终成为逐渐升级的欺凌行为的目标,欺凌方可以是孩子B,也可能是旁观的孩子C,还有可能是好几个孩子不约而同的攻击。而作为欺凌方的孩子,因为并没有足够的认知水平去预测和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其实是处于认知和行为双重的偏差之下。等到欺凌行为的严重程度到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时候,长期的伤害已经持续很久了,我们已经错过了太多的介入节点,告诉孩子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接受的,什么又是可以选择的更好的行为,什么是保护和尊重自己…

行为健康

从上面的分析看到,青少年儿童的行为发展作为他们成长过程的一个阶段,早期欺凌行为的发现和应对、树立基本的个人界限、人际尊重,对于双方孩子(也包括家长、老师)都是非常重要的。校园欺凌行为不是在发生严重后果之后才是介入和干预的最佳时机,这个时候伤害已经造成,属于事后补救措施。而这个补救不管是从效果来看,还是从花费的精力和代价来看,都远远比不上前期的预防。作为欺凌方的孩子可能惯有行为模式已经成形,导致TA产生欺凌行为的各种因素也已经错过最佳介入时机,比如家庭教养模式,或者之前作为被欺凌方的经历;作为被欺凌方的孩子,严重的心理创伤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修复,即使修复,以后仍然可能会投射到成人的社交关系里,影响社交质量。

行为健康作为现代健康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跟生理健康、心理健康一样需要大家理性客观地对待,尤其是青少年儿童,更是要像对待其他健康问题一样,从治疗、矫正的角度去对待。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减轻欺凌事件里各方孩子和背后家庭所要承担的痛苦和责任;才能降低整个社会可能要付出的更为严重的后果和代价。

既然属于健康领域,那么对于欺凌行为,除了做到及早发现和应对之外,从实务角度说就应该采用公共卫生系统的三级运作模式:

一级:针对普遍青少年群体的预防(家长和学校进行配合)。比如社交技能、品格教育(尊重、界限)、行为禁忌,还有就是针对欺凌行为的发现(identification)和应对;

二级:针对高风险人群的。对于已经表现出欺凌倾向的孩子,及时制止,并提供可供选择的其他行为模式,树立清晰地是非观;或者对于一些有着多重负面预测因素的孩子,比如经历过家庭暴力或者目睹过暴力行为的孩子,或者家庭条件突出(特别差或者特别优越的),再或者性格孤僻不合群的…给予更多关怀和需求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面临的困境;

三级:针对行为健康问题突出的(这个行为健康问题,可以是表现为已经参与到严重欺凌行为中的,也包括有其他的盗窃、逃学等一个或多个偏差行为的)。及时提供专业矫正和治疗的方案。个人、家庭、学校、社区资源都应该在同一个层面上,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作出努力,而不是投入情绪、粗暴对待。

及早预防和矫正

一、早期预防和介入

1、普及校园欺凌的知识,消除大家对于欺凌=严重暴力的误会,扫除前期欺凌行为的盲点,扩大对于欺凌行为的界定范围。

2、强烈建议在中小学的校园里,提供专业的学校社工服务。专职老师接受的训练是教学,对于孩子心理、行为、家庭问题等的处理并不专长。而且从工作量的完成来说,要处理好欺凌行为及其背后的复杂成因,对于专治教师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学校社工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不仅可以快速有效地处理欺凌行为及其前期行为,而其还可以提供一些关于社交技能、情绪控制等的辅助教育。

3、分别针对孩子、教师、家长开发相关课程。主要完成以下两个目的:一是为了让大家能够及早的发现欺凌行为,在萌芽状态予以拒绝和制止;二是教授各方如何辨别前期的欺凌性行为和应对正在发生的欺凌行为,对象包括欺凌方、被欺凌方、旁观者、和家长、老师等权威角色。在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制止、急救和处理,尽可能阻断欺凌行为的升级路径,同时也降低欺凌行为带来的负面后果。

针对孩子的,可以是自身的行为管理、前期欺凌行为的辨识、正确有效的应对技巧等;针对家长的,可以是对孩子反常行为的察觉以发现欺凌行为、对于欺凌行为及其前期行为的辨识和家庭教育、欺凌行为发生后的支持和应对(包括双方家长)等;针对老师的,可以是欺凌行为现场的第一时间的辨识和处理、相关资源的连接和报告等。这儿只是罗列一二,这块内容需要另开专题深入讨论。最好能在几年的课程实践之后,最终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系统,包含在每一所中小学关于安全、防侵犯的课程里。

特别要指出的是,一些家长认为以暴制暴是一个处理欺凌事件的手段(会包含在上面提到的课程里,但因为最近讨论得多,就展开说一下),作者在这儿是持否定态度的。首先暴力绝对不是任何问题的最佳解决途径,不管对于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还包括欺凌行为的旁观者。这篇文章所站的基石就是为了指出这一点,尽可能避免或者降低此类事件的发生。很大一部分的受害者,不仅是校园欺凌的,也包括更为严重的暴力犯罪的受害者,最后转化为了暴力的实施者,究其愿意就是TA认可了这种解决问题的手段。对于欺凌行方的青少年儿童,我们希望TA能通过及时矫正而放弃这种行为模式,对于被欺凌方来说,当然也要避免这种行为模式的发生。而且,从实际情况来说,暴力行为是最容易是欺凌行为的严重程度升级的,很可能会在一次欺凌行为被暴力制止之后,会发生更严重的暴力报复,最终形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而提供给孩子一些早期识别的知识,让他们及时制止不平等的朋辈互动,或者一些有效的应对技巧,正是我们上面说的课程内容之一。

4、结合学校德育教育,把友爱、尊重和个人边界作为新的主题,尊重自我、尊重他人、尊重物品、尊重自然,实现对孩子教育的全人关怀。这个是预防欺凌行为的一种正面方式,给孩子提供了解决问题可以采用的其他途径和方法,从源头杜绝欺凌行为。

5、学校在这方面教育经验和资源可以跟家庭和社区教育分享,同时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也要跟学校教育进行匹配或者补充,形成一个对青少年儿童全方位的保护网络。

二、严重欺凌事件后的矫正

1、欺凌方:既然把欺凌行为归于青少年儿童行为健康的范畴,那么对于欺凌方,所要面对的是矫正和治疗。这个依赖于不久的将来法律和行政上对于欺凌行为的正式界定,然后引入专业人士进行评估诊断,提供最有利于TA健康成长的治疗方案。可以是一些行为矫正类的课程,也可以是工读学校,甚至可以是针对家长技能的培训,等等。当然,年龄或者行为严重程度达到违反法律、法规限度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2、被欺凌方:主要分为两大步骤:急救和后续评估治疗。急救,包括了心理急救(物理隔离、倾听、共情、安全确认、和必要的医疗措施)和相应的行政处理(邀请双方家人在场,了解情况,初步结论)。后续评估需要观察和专业诊断,主要避免因为欺凌行为可能造成创伤后遗应激综合症(PTSD)。每个人对于创伤的记忆和承受能力不同,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孩子,即使在遭受严重伤害以后,PTSD也会不治自愈,但并不表示有轻微的心理障碍遗留。对于已经出现PTSD症状的孩子,需要提供专业的治疗和后续支持。要知道,一部分的PTSD是终生性的,这也是我一开始强调的,对于欺凌行为(包括其他青少年儿童的越轨行为)防远胜于治,不管是从对孩子的保护效果上,还是从付出的物质和时间代价上。另外要注意的是,一些被欺凌方是有可能从自己的恶性事件中认可欺凌的方式,而逐步转变为欺凌方。所以在对他们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要再次确认积极的社交技能和处理问题的其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3、旁观者:对于暴力目击者,可能也会成为暴力的受害人,造成心理创伤。需要观察和专业评估,必要的时候提供服务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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