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不短情路还长
继续教育学分是考评执业医师合格的条件之一,并且将来晋级要用的到,和资格证注册有关。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取得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5到10学分,二类学分达到15到2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实行学分制,按活动性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一类学分授予:1、卫生部继续医学 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项目;2、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攻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由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3、卫生部部属院校、直属单位和中华医学会总会举办,向卫生部医学教育委员会专项备案的项目。二类学分授予:自学和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医务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项目5到10个学分。
宛如初见
医师继续教育学分作为医院聘任、职称晋升、执业证书注册中必备条件之一。进职称必须要医师继续教育学分。 相关规定及医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登记、考核、验证制度。 医教部每年年底进行学分登记。学分登记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学分登记的证件如有损坏、丢失,学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申请补发。 考核分为达标和不达标,各科室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率须达100%、达标率90%。经检查登记内容真实,在《XX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考核专页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医教部每年项卫生局上报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 学分达标作为医院聘任、职称晋升、执业证书注册中必备条件之一。并且将参加院内组织的法规课程的出勤率作为个人年终评优及评选先进科室参考指标。评选先进科室及先进科主任的资格,要求本科内人员学分达标率在95%以上。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