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造价师哪个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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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玷染血色里聚散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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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作答。一般是向当地的人社局审报。1、人社局评定:目前职称评审方式都是通过人社部门参加社会化评审,证书全国通用,认可度比较高2、单位内评:在大型企业设有相应专业技术评委会,取得的职称一般仅适用于该企业!3、行业协会评审:一些专业技术协会也有相应评审的权利!这里需要鉴别是否是正规的行业协会,否则证书也是不予认可的。后续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关注我提出定向询问。祝您生活愉快!天天开心!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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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而不言心照不宣

根据水利部中价协的安排,2011年的水利造价师考试于2011年3月报名,5月份考试,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个人报名资料,新考试大纲将在网上公布,请登录水利部的网站就可以查到。这个考试每两年举行一次,参加四科考试并同时达到合格线才能通过。1、水利工程基础与相关法规,2、水利工程造价与控制,3、水利工程经济,4、水利工程案例分析。考试培训教材:《水利工程造价》上下册及现行有关水利法规及定额。从事水利工程造价的执业人员可以参加考试并注册。取的注册证书的人员方可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文件上签字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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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离恋

第六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程序如下:(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一般向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在京中央企、事业单位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向水利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各流域管理机构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向其所在的流域管理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三)水利部自收到已签署意见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备案,并颁发《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水利部每年度向社会公告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 首次申请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三)身份证复印件。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后申请首次注册或被注销注册证书后又重新申请注册执业的,应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申请注册,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采取欺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第八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注册程序,办理延续注册备案手续。申请办理延续注册备案者,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三)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第九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其注册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2个月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应注册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变更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流域管理机构,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办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变更情况的统计表报水利部备案。第十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备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部注销其注册证书,收回《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一)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三)超过注册有效期而未延续注册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六)以欺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七)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八)注册证书被依法吊销的;(九)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允许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期限不足3年的按其实际可执业期限确定有效期。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和非法扣押、没收《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第十三条 水利行业实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一)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咨询、管理等单位,在工程计价、评估、合同管理等部门,应当设置工程造价审核岗位,此岗位必须由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上岗。(二)凡水利工程建设的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和地方投资的大型项目,其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招标标底、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预算和价差计算、竣工决算报告中关于概算与合同执行情况部分以及上述文件的相关附件等文件的编制,必须有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参与把关。上述文件的校核、审核和咨询人员必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文件的扉页必须由上述人员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否则视其文件不合格,主管部门不予审查或审定。(三)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持证上岗应做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对自己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必须且只能在自己担任编制、校核、审核和咨询的相应文件上签字盖章;严格保守工作中取得的技术和经济秘密。第十四条 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参加至少一次由水利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遗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应当在水利部指定的媒体声明后,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应注册申请受理机构,提出补办《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的申请,补办程序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注册程序进行。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补办证书或印章)申请表格式由水利部统一规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水利部统一制作。第十七条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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