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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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你爸就做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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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涉及到三方当事人: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利益第三人。由于资讯不对称及专业技能的限制,第三人往往信赖审计报告,并在各项经济事务中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实审计结论必然会使第三人在经济事务中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第三人在蒙受经济损失后应该有权利向不实财务资讯的鉴证者——会计师事务所寻求经济上的救济。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责任特征(一)民事责任性质认定会计界和法律界对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应当对利害关系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观点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因何种法理为由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即利害关系人以何种请求权向注册会计师主张权利。综合学界的不同学说,如违约责任说、产品责任说、专家责任说、资讯侵权责任说等,笔者认同专家责任一说。英美法系国家一般认为会计师、建筑师、医师、评估师等具有专门技能或知识的人员的侵权责任属于一种新型的民事责任即专家责任。专家对于自己的专门领域的工作具备最低基准的能力保证,从利害关系人角度来说,注册会计师负有不同于一般人的专门知识、技能,相应地也应当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如因注册会计师未尽高度注意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竖资讯侵权责任的法理基础归根结底在于第三人信赖注册会计师基于其专家身份、资讯优势和专业知识而提供的资讯而已,其实也是一种专家责任。知识经济时代使得资讯提供者的责任发展为一个独立的法域,即专家责任。近些年来,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定位为专家责任逐渐成为一种代表性的观点。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应当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最高院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态度认定为是侵权责任。而且就相关条款可以推断出是特殊侵权责任,但并未进一步界定特殊侵权责任的具体型别,有待进一步完善。(二)责任承担主体审计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如何确定的问题,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而导致利害关系人(第三人)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注册会计师,或者是两者共同承担。该问题的实质是注册会计师是否应该直接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一元论”,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注册会计师不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元论”,即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笔者比较赞同一元论。《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社会审计是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位的,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执业,只有会计师事务所才是执业主体。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解决纠纷,维护经济秩序,起到警示作用。然而,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承担审计侵权责任,并不等于注册会计师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出具不实审计而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来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违法行为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不实”在会计界和法律界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但二者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由于审计固有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计的会计报表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并不担保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没有任何错误。对于遵循职业准则但仍然未能揭示被审计事项中的错弊,注册会计师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此时他们也是企业造假的受害者。这种语境下的真实,更确切的是指审计过程的真实性或者程式的真实。而法律界以及普通民众认为,审计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即为不实。这里更强调内容的真实、结果的真实。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的问题并非如“非真即假”或者“非假即真”那么简单。“不实审计报告”只是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除此还要考察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是否充分履行了职业谨慎义务。(二)损害事实即利害关系人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了损失,且损失数额能够在数量上确定、损害事实能够用相关合法合理的证据加以证明。(三)因果关系即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失与不实审计报告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投资人或者债权人投资失利从而利益受损,常因信赖审计报告而把矛头指向会计师事务所,归咎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不当。其实导致不实审计报告结果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有的是注册会计师自己的责任,有的很可能是双方共同的责任。所以有必要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以利于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如何按照多因一果及原因力大小与被鉴定单位等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顺序及大小问题。(四)主观过错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报告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第三人侵权责任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仍然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主观存在过错,只是对举证责任进行了重新分配,由事务所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而已。笔者赞同此观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具有公信力,第三人基于合理信赖原则依此产生的利益关系法律应当保护。由于资讯不对称以及专业技能的限制,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过错,受害人很难举证。而且,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判断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既不能仅以会计师是否严格遵循程式为标准,也不能以财务报告是否虚假为标准,应以“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谨慎”共同作为衡量会计师事务所有无过错的标准。三、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承担的具体内容(一)责任承担的型别最高法司法解释通过对故意和过失的区分,分别课以会计师事务所不同的责任型别。具体而言,对于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合谋,共同故意导致报告不实的场合,其与被审计单位构成共同侵权,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注册会计师因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过失出具不实报告的,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院司法解释第10条)。其理由是,因为会计师不实审计与原告的损失间往往是一种间接因果关系,会计师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但承担的不是直接责任,而是一种间接责任。体现在法律上,就是一种补充责任。这样有利于分清主次责任,避免一些法院不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而直接追究次要责任人的责任。有学者认为,只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认定与侵权,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笔者认为,首先,因为故意和过失毕竟主观恶意程度不同,却承担相同的责任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过于苛刻。在过失的情形下,被审计单位明显责任更大,应该首先追究其责任。否则很容易造成纵容被审计单位的负面影响,使其更有恃无恐,假账氾滥,因为反正有人为其买单。其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补充责任并不会对受害者的救济造成影响,因为只是责任顺序不同而已。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事后未补足,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再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债务人自身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并未受到损害,会计师事务所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二)责任承担的范围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其过失大小确定其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应以其不实审计金额为限。其第10条第2款和第3款分别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个或者多个利害关系人承担的赔偿贵任应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三)免责和减责情形在过错推定情况下,受害人过错或者第三人过错是可以减轻甚至免除侵权行为人责任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其中前三种属于因没有过错而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后两种属于因没有因果关系而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这也正是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谨慎”来共同作为衡量会计师事务所有无过错的标准的具体体现。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减轻责任的情形,即利害关系人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轻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这与《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相一致。

部分上市公司利用托管经营、非法或非规范的融资行为等来粉饰财务会计报表.这些粉饰行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给注册会计师审计留下了隐患,带来了极高的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一定要识别会计报表的粉饰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会计报表粉饰问题不仅现在有,过去也有,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会计报表粉饰一直困扰著会计界.近几年来相继出现的几宗大案,琼民源、红光实业、银广厦等,其作假手段之高明、性质之恶劣,已引起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和 *** 主管部门以及会计准则指定机构等对会计报表粉饰行为的极大关注.本文通过对会计报表粉饰的基本环境进行简要分析,阐述了会计报表粉饰的动机,讨论了提高会计报表质量、防范会计报表粉饰的方法.本文共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了解我国会计报表粉饰行为的存在,特对我国会计报表粉饰环境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分别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角度来介绍其利润操纵的动因,对我国上述三种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动机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国防范会计报表粉饰的方法.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造就真实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需求主体,是防范会计报表粉饰的一条根本性出路.

一般内资企业不要,外资企业必须要。另外我们这边规定:年度亏损10万元以上的必须要,为了以后年度弥补亏损。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必须要。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审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的审计人员如果存在违法行为,除需要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系统提供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库存月报表,现金流量表,并且以上报表都可以实现资料汇出,对报表列印格式由使用者自己定义,在报表内增加了查询条件的自定义组合,及报表的“穿透”显示,直至查到对应的会计凭证。使用者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报表模组,进行计算,列印。

出具虚假报表的审计报告,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被审计单位恶意串通; (二)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牴触,而不予指明; (三)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报告; (四)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五)明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六)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刑事责任主要由事务所主任、盖印章的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共同承担。

如果认定是主观故意行为,那一定会存在责任,如果能证明是因为审计程式不到位或者你没有上面提到的“明知”,那你可以免责。

总之一句话,保护好自己。

受贿罪量刑参考(司法实践中不满2万元,一般可以适用缓刑):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援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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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阅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证明审计人员遵守了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就不会触犯《注册会计师法》,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供参考。

审计人员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要不要有审计人员的责任?审计人员一定要编制无法实施重大审计程式的工作底稿,以证明无法实施的审计程式足以支援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则审计人员就应当承担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报告的责任。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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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审计员必须公正和诚实地履行职责并保守公司的有关秘密;②审计员对因失职而使公司、股东或债权人蒙受损失,应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法律构成注册会计师承担审计责任必须符合以下法律构成要件,第一,适格的行为主体,即承担审计责任的主体,必须是参与审计活动的注册会计师或有关组织和个人,凡参与审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可构成审计责任的主体,具体包括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及受聘参与审计活动的专家与助理人员等。注册会计师对自身的审计行为及其结果负责,承担的是审计责任;一般而言,负责审计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审计行为和结果负责,即审计过程应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在审计报告中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活动的结果负责,并对外承担全部或主要的审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加盖公章,需以法人身份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活动的行为及其结果负直接责任;同时,在审计报告中加盖事务所公章是主任会计师的职权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并且主任会计师承担三级复核中的最后一级复核,因此应对事务所的全部审计活动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另外,主任会计师对其签名的审计报告结论负直接责任;受聘参与审计活动的专家及助理人员应就其相应的工作承担责任。第二,行为主体存在过错,即行为主体的存在过错或舞弊行为;第三,行为违法,即行为主体的过错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业务约定的规定;第四,有损害事实,即对他方当事人已经造成了财产损失;第五,因果关系,即行为主体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是确定对某一特定损害是否应由行为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要件。权责界定(1)领导和管理审计工作小组。担任审计工作小组组长或主审,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合理安排和调整小组人员的工作并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因审计工作小组的不良表现而形成的审计风险承担责任;(2)负责编制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在被审计事项发生不可预见情境时,非重大审计事项及重要影响,得有权依据审计目标调整实施计划;审计责任(3)负责和指导审计实施前的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依据调查报告编制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4)有权依据审计项目的技术程度聘请或咨询专门机构和熟练掌握一定技术领域知识的人员;(5)负责审计证据的核查,保证审计证据的取得适当及合法,审计证据本身不存在瑕疵;(6)负责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并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公正性、真实性承担责任;(7)组织审计组对审计报告的讨论及负责审计报告的定稿,以其应有的注意力及勤勉谨慎保证所出具的审计组工作报告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瑕疵,以其应有的专业判断能力保证审计报告具有建设性;(8)对申请复议的审计决定,非本案的审计员和利害关系人,得主持审计听证会;(9)得以组成审计委员会,就重大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议和评核;(10)依据其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有权对审计项目的立项适时提出建议;(11)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有权自主决定审计工作小组应采取的工作方式和技术方法的运用,并对此形成的法律后果负主要责任;(12)对所实施的审计项目的最终处理意见,依据审计项目的范围及影响程度,非重大事项及影响,得以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助理审计员的权责界定助理审计员在审计工作小组中辅佐审计员开展审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履行职责。形成原因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形成原因涉及诸多方面,但其主要方面具体表现如下:1.会计目标的多元化,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国家税收征管等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要求,使得会计处理不得不在这几种要求之间予以平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可争议性。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信息处理的复杂化以及不同阶层理解冲突的增加,必然导致审计风险。2.市场运行机制不合理,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首先,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畸形,国有股东缺位,或者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加之由被审计者委托审计,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无疑会受到被审计者的影响,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迁就、默许被审计者造假,几乎成为一种“理性选择”。其次,不具备条件的国企转化上市及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同样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3.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增加了审计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决策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资金几万、几十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日益突出,一产生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性,或者鉴定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的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性产生不同看法时,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因此,会计信息经济后果性的增大,也会引起相关的审计责任问题。4.公众期望过高,是注册会计师遭遇审计诉讼的主要原因。社会公众对独立审计作用的理解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为结果及业界自身对审计业绩看法之间存在着差异,即审计期望差异。由于受审计技术和成本的限制,加之现代审计是建立在对内部控制评价基础上的制度基础审计,注册会计师不能指望通过审计查出企业所有的错误和舞弊。但社会公众往往将审计意见视同对会计报表的担保或保证。一旦发现自己因受不准确的会计信息误导而利益受损时,往往就把注册会计师推上被告席。5.会计师事务所体制建设不完善,是注册会计师被追究审计责任的“致命因素”。(1)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制的体制,导致了审计责任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几十万元的注册资金承担的却是涉及几个亿、数十亿数额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事务所的败德成本很低,潜在收益却很高。因此,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想方设法“压缩”审计成本,无视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建设;另一方面为了争取客户,往往不惜降低审计质量,甚至与被审计单位串通作弊,出具虚假报告。有限责任制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逃避民事赔偿责任的“防火墙”。(2)注册会计师不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没有及时拓展专业知识,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难以适应业务的发展需要。另外,注册会计师缺泛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不强,审计程序应付了事,甚至利用内幕消息谋取私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些源于行业内部的原因,成为注册会计师被追究审计责任的“致命因素 ”。6.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条文的矛盾性,导致了审计责任的复杂化。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先后出台的《刑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中,都涉及了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有关的规定。这一系列规定对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立法顺序的先后不同,使得这些现行法律中,涉及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的条文存在不少矛盾之处。如专向性立法,它不象刑法那样以犯罪的侵犯客体为线条进行分类规定,会导致追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时尺度不一致,不平衡;强调实体法,轻视程序法带来了会计师事务所赔偿程序问题的矛盾;其他一些司法文件的解释所带来的会计师事务所赔偿金问题等等。这些现象导致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复杂化。7.无差别的审计报告制度,是目前审计风险呈扩大化趋势的主要原因。无差别的审计报告制度,是指审计报告的行文格式与内容不区分审计目的(或者使用目的)的不同要求,千篇一律地使用统一的报告模式,并且在审计报告中不注明报告的使用目的的一项审计制度。这给委托者将审计报告用于非审计目的的用途提供了方便,也给注册会计师增加了额外的风险。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明确审计目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对审计目的也有明确的约定,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目的计划并实施审计工作,审计目的不同,实施审计程序的侧重点也不同。审计报告用于约定的使用目的时是客观、适当的,但如果用于非约定的目的时,就不一定显得客观和适当,这种风险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与会计责任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会计法》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成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这一责任不应由注册会计师承担,也不应转嫁给注册会计师。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一个单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或违法行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会计责任。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为:1.工作目标的一致性。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的工作都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工作中,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维护利益各方合法权益。所以,工作目标是一致的。2.客观基础的同一性。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都是根据同一个企业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就是说,两者反映和监督的都是同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所以,它们的客观基础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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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装傻

南审的?= =

19评论

眼是无情的色泪是无情的海

你是注会的吧。。。 我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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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色彩

编辑本段简介审计人员是指审计机关或者其他审计机构中从事审计工作的专门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门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人员执行职务的原则有以下三项:一是回避原则。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是保密原则。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三是受法律保护原则。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编辑本段职责根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是: 1、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在组织内部应做的工作提升审计职业形象,要从每个审计人员制定自身的工作计划做起,在组织内开展的活动有助于审计人员与客户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和改变外界对审计的认识。 1.制定审计任务说明书审计任务说明书不仅应是审计部门的工作指导方针,而且还要作为市场开发的工具。一个有效的审计任务说明书一方面制定了该部门的组织目标,为管理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参考,同时它是一个推动内部审计成为该组织的重要资源的机会。因此,它应该起到向外界传递审计部门是确保组织获得成功的这种重要信息的作用。2.消除审计程序的神秘色彩客户对他们所不理解的东西常常感到不安,因此,他们可能并不重视未向他们作全面说明的审计活动的价值。为了减少对审计认识的混淆和错误观念,可以制订一种清晰讲解审计如何开展工作的白皮书。这个白皮书应当提供详实的审计程序说明,包括制定审计时间计划,审计目标,解决冲突的程序,以及审计协议授予审计权的说明。流程图和形象化的说明便于举例说明审计概念和程序。除此之外,你也许想既评审潜在的利益,又阐述客户对审计结果的期待。一旦客户了解有关审计的作用、职责和工作程序,他们更有可能将审计看作是积极、富有建设性的行动。白皮书作为一种增益型工具,可以通过增强与客户间的合作提高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3.建设一个内部局域网的网页局域网系统在与客户的沟通上不仅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平台,而且推动审计服务的发展。内部审计师能利用公司的局域网向客户提供其使用信息的便利渠道,诸如审计部门的任务说明书和白皮书,公布的审计信息,职员简历,以及可在因特网上获取的其他审计资源。在众多的网页内容中,第一银行审计小组在其局域网网页上提供了该部门的服务说明,其中包括有关规章和如何遵循的评论,研究报告、对有关政策与程序的评价等。除此之外,该网站以编制审计工作程序表为特色,列出了每次审计任务的暂定期限,允许管理部门用PDF(电子文本)格式浏览以往公布的审计报告。网站还包括设置了5个问题的趣味性测验,测验来访者对银行政策、审计程序、法律法规问题的知识。这种趣味性、互动式的网页有助于增进客户对网站内容的兴趣而且刺激用户登录和回访网站的次数。为了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第一银行审计小组的局域网将增加从审计事后调查中了解到的客户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正确经验,这样可以让全公司的人看一看审计服务如何使其同事获得好处。总之,审计部门将竭力加强网站建设的特色,强调审计部门在该组织中不容忽视的作用并展示其成功的记录。 4.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与客户发展牢固关系的最佳时机是在审计期间,但不仅仅局限于审计期间,当你开始与他们认识时,通过简单的手势,比方说传看新闻报导或法规信息,都有助于与客户保持联络,建立信任的基础。审计成果既帮助客户们避免了风险,又使客户重视在掌握情况时所得到的审计部门的帮助。审计过程中,你或许也想对业务执行部门的工作程序进行考察,以便于更好地理解客户的工作和掌握自上次审查以来已知情况的变化。另外,如果公司的政策允许,偶尔带客户们出去吃顿午餐,以保持并增进与客户关系的发展。假如时间有限,一封简单的电子邮件或打个电话也可以帮助保持打通关系的渠道。 5.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审计业务,虽然只是在最近才获得专业的广泛认可,但许多有效率的从业者在完成他们的本职工作后,一直在担当着风险与控制的评估员。这样的审计人员大概已经注意到咨询服务不仅有助于确保审计功能的增值,而且有助于树立更积极的职业形象。咨询服务使审计师赢得了客户对审计的认可,而且鼓励客户将审计视为改进业务程序的一种方法。 6.寻找一种可以双赢的审计结果严格审核一下你部门提交审计结果的方法,再确定审计程序的重点是否无谓地放在了组织管理上而不是放在问题上?尽管你不能将你的审计结果降到最低程度,或者也不能忽视你对报告的准确性应该尽到的责任,但许多审计却出具了不尊重客户的审计意见,混淆了审计自身与管理部门的界限。应将重点从对问题的鉴别上转移出来,把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结果的会议作为一种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机会。如果可能的话,利用你的专业知识在工作碰头会议或审计结束交换意见的会上制定一个能解决审计事项的行动计划。这项计划在总体上应事先预测到管理部门对审计结论的反应,以便于把结论披露出来的问题转变成一种积极改进的步骤,而不是连珠炮似的批评。这项计划还可缩短追查问题所需要的时间,这将有助于将常常对审计师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损害行为降到最低程度。把审计结论当作一次解决问题的机会,这将鼓励客户开始把审计作为“教练”而不是“警察”来对待,管理部门也会及时地开始评估审计过程,看它是如何真正地设计成用来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的。 就地行动要改变对审计的消极认识还要做很多工作,这些工作不能仅限于组织内部。通过采取一些措施,在业内开展教育活动,纠正人们对审计专业有关的错误观念。 7.到地方院校去进行宣讲大学教授通常很重视专业人员到课堂上向学生们传授有关他们专业领域中的知识和分享从真实世界的视角得出的观点和经验。审计师可志愿讲授会计或商务课程,以帮助在校学生认识有关审计专业的真实性质和价值。学生们应该认识到,尽管内部审计有一定之规,但审计师并不是“一名小计算员或公司的警卫”。要抓住这个可以澄清错误观念的机会,向学生们说明审计工作是一项充满活力,富有挑战性的专业,这项专业为从业人员的成长和回报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会。告诉学生们,审计师通过风险管理、对财务资料真实性的审计和咨询活动向组织提供十分重要的服务。还必须提及审计师在预防和检查舞弊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对用于查处违法犯罪案件的审计技术的描述,调查取证的故事和对防范舞弊的技术方法的讨论,多半将会引起学生们的好奇心。讲讲信息安全审计也能吸引学生们,当今的大学生很注意有关技术方面的职业,你也可以谈论近期引人关注的大公司,例如世通公司和安然公司的财务丑闻引发的灾难,解释强大的审计部门怎样才能帮助企业,确保这种情况不会在其他公司再度出现。对于那些热衷涉足于审计行业或想要更深入地了解审计专业的学生们,别忘了给他们带上你参加当地内部审计师协会会议的免费入场券。除了帮助学生们转变对审计的感性认识之外,你所做的努力可以激发起学生们对审计专业的兴趣,并激励这些未来的毕业生加入到这个领域。 8.加入到你的地方同业小组中去虽然你可能已经加入了内部审计师协会,但你是否还考虑参加地方分会或支会,既使你没有太多的时间为它做出你的贡献,通常各级组织需要来自不同层次的人尽义务。对于审计专业发展来说,内部审计师协会一直是强有力的支持者,地方分支机构也在频繁地开展各种活动,为提升审计职业的形象做各种的努力。给这项事业提供支持可以使你在改变观念和增长见识上发挥作用。一个强有力的地方内审协会对你的同事来说意义重大,它传递了这样的信息,那就是内部审计师们是有一个尽职尽责的职业团体的,他们渴望以高标准实践审计业务,按正确的原则,而不是根据主观标准提出审计建议。 9.向有关栏目编辑写稿地方报纸为倡导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讨论园地。审计师能利用读者反馈给编辑的来信或“来稿选登”栏目来讨论当前行业内的新闻或内部审计发展的前景趋势。例如,下一次可能见诸于报端的有关大公司破产,舞弊或有可疑的会计实务,写一写论述当前组织中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审计是解决大公司不法行为的职能的一部分,以这个角度作为起点讨论审计工作提升组织的重要价值和审计在确保组织经营活动获得成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由于公众一般并不了解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是两个单独的专业,所以你还需要向他们解释这两者之间的差别。要让读者清楚,内部审计工作不仅仅是关注会计和财务问题——这是外界普遍性的错误观念,从审计工作的范围来看,这个专业实际上涉及到该组织全部的经营活动。你可能还要强调,那些投资于公司的股东,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协助他们保护其投资。要着重强调这一点,如果投资人不要求改变这种状态,世通公司和安然公司的财务风险将会再次出现在他们身上。 10.时刻宣传审计改变公众对审计专业的认识并不总是要求刻意设置环境场合,每天办公室外的合作活动就是一个消除错误观念和教育公众的合适平台。例如,下一次某人问你从事何种工作时,你不能仅仅草率地应付一下,然后马上就转变话题。相反,你要花点时间解释你的工作并详细说明审计在该组织中的作用。介绍一些常识,然后将话题转到阐述审计工作的真正功能和增值性。你不必街头演说,只要摆出事实,说明审计人员对该组织所做的许多积极的贡献,和他们对于现代经营活动不断增长的重要意义。听众将会意识到你的意愿就是帮助他们理解审计工作,甚至通过他们将这种信息传递给其他人,使你的信息呈现几何级数的增加,扩大宣传的范围。所以决不可低估口头工作的市场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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