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
1、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都通用吗?
答:根据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五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所以说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想要全国通用还需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
2、一级造价师属于全国通用的注册证书吗?
答:根据住建部四部印发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章的第十四条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所以,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适用范围是全国范围内,不管你在哪个省取得的证书,在其他省份也是承认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也是全国统一的,统一考试,一样的试卷,一样的合格标准。
未夏
一级造价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只有一个区别: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是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人可以叫做造价工程师,是二级造价工程师也可以叫做造价工程师,但是造价工程师不能单单指一级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具体考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考命审题等具体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
设《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4年一个周期动,考试每年一次。
二级造价工程师
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设《建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
考试成绩2年一个周期动,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
重点说明:二级造价工程师应该是由造价员改变而来,考试科目同原造价员考试科目,但官方未明说,原造价员证书是否效力不变,且未明说凭原造价员证书可以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议已有造价员的同学更改考取二级或一级造价工程师。
轻撩裙尾
级造价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只有一个区别: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是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人可以叫做造价工程师,是二级造价工程师也可以叫做造价工程师,但是造价工程师不能单单指一级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具体考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考命审题等具体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
设《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4年一个周期动,考试每年一次。
二级造价工程师
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设《建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
考试成绩2年一个周期动,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
重点说明:二级造价工程师应该是由造价员改变而来,考试科目同原造价员考试科目,但官方未明说,原造价员证书是否效力不变,且未明说凭原造价员证书可以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议已有造价员的同学更改考取二级或一级造价工程师。
你一路而来
住房和城乡办公厅关于同意甘肃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中华人二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证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推行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司和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住房和城乡办公厅
2022年9月25日
扼杀情痴
根据新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章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取得规定:
第十五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第三章注册规定了二级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的注册方法:
第十七条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 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并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第二十条 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规则由住房城乡会同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