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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暖人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是指两者之中必须有一个为执业药师。
青城北巷
您好,药店法人不一定必须是执业药师,但是国家有规定,药店必须配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执业药师驻店。另外,如果药店只售卖西药,则只需执业西药师驻店即可。如果药店要售中药和西药,则必须配备一名或以上执业中药师。
久挽离人杯酒之情
您好!一通教育为您解答: 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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