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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医学> 助理执业医师能独立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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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57评论

给了绝望

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没有独立行医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但在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按照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同执业医师的使用范围都是一样的,全国有效。但独立行医却受限制,说白了就是只能在偏远地区、乡镇村等医疗条件差的地区行医。如果想在城市或较发达的乡镇地区行医,也是不行的。执业助理医师既然都没有独立行医的资格,那自然更没有权力开办诊所了。按照国家开办诊所的要求。个人开办诊所需要满足: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并且在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行医满5年,才可开办个人诊所。

134评论

几回诽诋几多心计

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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