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5年到期延续注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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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个无人问津的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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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延续注册需要的材料: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有机构公章);6、授权委托书(集体办理时提交);7、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法律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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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又怎样

应提交延期申请审核表、护士执业证书、体检证明,法律依据如下: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护士执业报名的条件:

一、初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类: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中级:

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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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往事说一番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护士证延续注册需要以下材料: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有机构公章)。6.授权委托书(集体办理时提交)。7、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护士条例》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第十一条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第十二条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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