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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医学> 离职后护士执业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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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找到新医院后,可以把你的护士执业照变更过来。不会失效。辞职后,首先需要找一个新单位。在您通过新单位的试用期后,您将前往护理部门询问您是否可以变更过来。每家医院的要求都不同。《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核发《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注册的过程是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护士准入制度的具体体现。辞职后找到新单位,可变更到新单位。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一、辞职后护士执业资格证怎么办辞职之后不会押证的,只要你没有从你辞职前的医院变更走,那就说明你的证还是在那个医院,不会变成无效的。你辞职之后首先是要找新单位,等你在新单位过了试用期之后就去护理部问问能不能变更过来,每个医院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我是2012年考的证,12月份就首次注册了,今年4月底就辞职走了,到现在我也还没把证变更回来,我这个月找到了工作,因为我找的新单位要3个月试用期,等到12月份就试用期过了,刚好距离首次注册满一年,这样才能变更过来。如果你辞职之后没有找地方工作也没关系,只要你在注册满半年或是一年左右在找工作变更到新单位也行。二、职业资格证书是什么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综上所述,如果不做护士的话那么执业证明是不会作废失效的,只要找到新工作的话一样是可以用的。【法律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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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命

护士注册以后只要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就可以变更。法律规定,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护士条例》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注册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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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澜抛弃

7个工作日内。护士离职后马上找到了工作的,需要马上变更注册,因为执业单位已经发生变更,是需要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变更注册的。暂时没找到工作,可以在原单位过渡一段时间,但是过渡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之后就会被注销注册。护士的权利如下:1、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3、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4、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5、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6、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法律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第十七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第十八条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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