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如何能执业

与旧信人葬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8850

首页> 医师> 执业医师法如何能执业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陪你坑爹陪你闹和你作死和你闹

已采纳

如果你的专业主要教的是如何利用器械或手法给病人进行康复,那你的专业基本上不属于医学专业,而是理学专业,也就无法考执业医师。但如果你学的是给病人看病下诊断、制定治疗方案的,那基本上是医学专业,也就能考执业医师
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专业到底是医学专业,还是理学专业,可以到你们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查看自己的专业介绍,一般专业介绍里都有。
总之,因为康复专业有一些分支、名字也不一样,具体你的专业是否能考执业医师,还要以学校官网里的信息为准。

130评论

隔音

中健医考
报考已缴费,如果是个人的任何一种原因不能考试,是无法退费的。
目前仅支持因国家政策或法律规定发生了变化,考生可以进行退费,或考试机关主动退费。
执业助理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94评论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一、主要问题
  1.刑法第336条第一款中的“医生执业资格”与执业医师法中的“执业医师资格”两者是什么关系?
  2.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的,是否属于刑法第336条所规定的“非法行医”?
  二、评析意见
  1、刑法第336条将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目前实践中对如何理解“医生执业资格”的含义有四种不同见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医生执业资格”就是执业医师法中的“执业医师资格”,只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行医的,就不属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第二种观点认为,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还不够,如果没有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而从事诊疗活动,就属于刑法所规定的非法行医;
  第三种观点认为,医生执业资格不仅要求行医人员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而且其执业的医疗机构还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缺任何一个要件,都属于非法行医;
  第四种观点除同意上述第二、三种观点外,还认为医务人员在正常的工作之外,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如医务人员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医疗机构进行非法手术,或者超越执业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诊疗活动,也属于非法行医。
  2、要正确把握主体要件,首先应了解刑法增设非法行医罪的立法本意。
  非法行医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增加的一个罪,主要是针对社会上一些根本不具有医学专门知识,在社会上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取钱财,坑害人民的生命健康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首先危害的是社会上不特定众多患者的生命健康,而不是单纯违反医疗秩序,因此,刑法把它归人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鉴于非法行医的严重危害性,为适应司法实践需要,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设了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所针对的主要不在于如何行医,而在于谁在行医。
  3、刑法第336条中的“医生执业资格”与执业医师法中的“执业医师资格”(包括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是什么关系?
  从立法本意上讲,医生执业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并无本质不同,只不过是表述不同而已,目的都在于确定为患者行医看病的人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医学知识和技术,从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刑法第336条所惩罚的对象仅是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而从事非法行医的人;而1998年颁布的执业医师法则要求医师须经注册,进而行医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从增设非法行医罪的立法本意上讲,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就不属于刑法第336条第一款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范围。
  如果我们再从国家设立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目的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方式和意义上作进一步分析,就会对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的规定更有帮助。我国执业医师法针对我国医务人员队伍的现况,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不同途径:对于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1998年6月26日)以前曾经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论其当时是否正在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不用经过医师资格考试,便可授予医师资格(包括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于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没有取得过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后,必须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不难看出,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到实际执业,只须履行注册手续,这纯属是一个行政手段。
  众所周知,在我国,当我们说一个行为“非法”时,它包含了两种可能性:可能构成行政违法,也可能构成刑事违法,即犯罪。不应当简单地认为,凡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
  我国有十三亿多人,平均近千人才有一名医生。在这种现实状况下,如果在对待非法行医问题上,将根本不具备医学知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的非法行医,与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即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学知识和技术的人违反有关医政规定为人看病等同起来,甚至将其与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超出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为患者看病,都视为刑法上的“非法行医”,予以打击,不仅是十分有害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88评论

繁华成空

有空还是多谈谈如何提高法官的思维能力和执业基本素养,我从2022年至今打了10个官司,有6-7个是错了很明显和一塌糊涂的。
所以要先提高了法官的思维能力和执业基本素养才能提高律师思维能力和执业基本素养。
律师看法官的样,并且律师怕得罪法官。

53评论

只想对你笑

取环时发生断裂,原因很多,应该属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估计不属于医疗事故,或很难定为医疗事故。
但是,如果不从技术角度追究,而是从依法执业的角度考虑,对实习医师从事诊疗活动有明确要求,《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22】17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爱人的手术是实习医生单独操作,而旁边没有任何执业医师指导,那你完全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168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