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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缓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5公务员公务员报名的信息请到华图查看,那里有详细的介绍。有老师的培训,还收集了历年的真题和热点解析。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机关职位除外)。 (一)报考职位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报考信息,阅读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及省直管县负责解释。(二)提供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回忆过去珍惜现在
一、初级护士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初级护士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初级护士考试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二、初级护士资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护理学(初级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护理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注:2010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附:2010年护理学初级(士)成绩管理办法调整通知 (二)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三)高级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拟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考试大纲返回顶部↑ 附: 2010年初级护士考试大纲如下: 2010年护理学初级(士)考试大纲 报名条件返回顶部↑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8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返回顶部↑ 2010年初级护士资格报名时间:于2009年12月15日开始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进行申报。 1、考生登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提交报名申请。 2、注册用户名:考生登陆后,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登录页面先注册用户名、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校验码,登陆到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系统不提供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功能。 每个用户名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用户名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3、填写申报信息: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照就近的原则选择考区、考点,凡因弄虚作假、填报信息错误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影响后期证书的发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短信通知: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的手机号,考试重要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定期免费发送。 5、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具体要求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或者小二寸照片,背景为蓝色,格式为jpg、gif、png,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小于30K。 6、打印申报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7、修改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保存,须重新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仔细核对,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右上角验证码号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以后两位数字最大的版本作为最终版本来打印申报表,用于现场确认。 8、历史考生: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上一年度使用的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实现滚动计算。 现场报名返回顶部↑ 2010年初级护士现场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于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12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现场确认时间。 1、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的通知。 2、报名确认:考生请携带《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相关证件,在各地通知的时间段内,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有关费用。 3、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考试时间返回顶部↑ 护士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 2010年护士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22、23日两天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2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3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考试科目返回顶部↑ 护理学专业(初级护士)考试科目与内容相应关系见下表:(对应表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参见考试大纲) 科目类别 考核内容 科目 考核内容 基础知识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专业知识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护理措施 相关专业知识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辅助检查、治疗要点 专业实践能力 护理学基础的有关理论与操作技术 考试题型返回顶部↑ 每个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题量为100题,全部为选择题,有A1、A2、B1、A3、A4型题。
何谓忧伤
B、初级职称(护师):(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2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010年7月1日新颁布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二条规定: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可以报考护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科。
一日如隔三秋
2015年初级护师考试考试时间确定为5月16、17日。网上报名流程如下:网上报名流程:1、考生查看报名声明,阅读并同意后进入报名流程。2、查看报名流程:了解报名顺序及注意事项后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3、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并填写网上报名申报表。护士报名条件如下: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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