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3
浏览数
12896
去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啥都不求只求温柔
一些医疗机构要求统一管理的。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是医师自己保管可能弄丢,医院保管更妥当;第二种是扣着员工证书预防离职。如果在签订用工合同之前合同有说明用人单位保管证书,那就直接交由单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