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的诱惑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合格可以抵免会计从业证继续教育,但是需要前往你会计证归属地的会计部门现场办理继续教育手续。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笑得好灿烂哭得好凄凉
2022年度济南市会计继续教育开始时间预计为6月1日,适用于历下区、历城区、天桥区、市中区、槐荫区、章丘市、长清区、济阳县等财政局会计人员。
关于2022年度济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说明
济南市各区县市财政局会计人员、山财培训网、泉城会计网会计人员:
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预计将于2022年6月1日开始,关于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形式、时间
为适应会计人员实际需要,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2022年度济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以网络教育为主。
网络教育及面授教育的培训机构经门评估备案后,在济南市财政公众网予以。会计人员应选择经评估合格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否则培训结果不予承认。业务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经门同意,可根据需要举办本、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培训实施前应将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报门审核备案。
(一)网络教育形式。网络教育采取菜单式学习方式,根据行业确定必学课程,在完成必学课程后(必学课时不少20学时),可选修其他课程。累计达到24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
济南市直、章丘市、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高新区的会计人员,可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进入“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窗口,参加本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历下区的会计人员,可登录泉城会计网(),参加本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面授教育培训形式。济南市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教育由济南市历下区财务会计技术培训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各县(市)区面授教育由的继续教育机构承办。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要求与网络教育一致。
(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
1、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门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的。
2、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的。
3、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
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预计将于自2022年6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根据省财政厅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精神,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中应把“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列为必选。同时,在整个继续教育学习期间,均开展学习内容征求意见工作,在保证必学科目的基础上,根据会计人员的需求及时调整学习培训内容,加强学习互动。
(一)各类企业继续教育的内容是: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企业理财、会计法知识讲座、办税实务作、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职业道德、其他行业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等。企业会计人员以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体系为必学内容,其中小企业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必学内容。
(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继续教育的内容是:财政政策与财政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办法、非税收入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工会组织、医院、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以现行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内控规范等为必学内容,工会组织、医院、高校、民间非营利组织要分别将工会、医院、高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三)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三、收费标准
(一)按照鲁价发[2022]246号文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每人每学时按3元收取,培训学时为24课时,共收取培训费72元。
为服务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鼓励会计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市门安排专项经费,为参加2022年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参加继续教育面授教育的会计人员,每人每学时按3元收取,培训学时为24课时,共收取培训费72元。
(二)对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已换发2022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自行选择网络教育或面授教育,按每年度72元收取培训费。
(三)对特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会计人员,持特困证或低保证、身份证,经所属门批准后可免费接受面授教育。济南市直的会计人员到济南市历下区财务会计技术培训服务中心持原件复印件进行确认,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持证会计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的,门将予以。
参加网上培训的会计人员,由主管部门收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填写登记表,统一到所属的门办理注册登记。无主管部门的,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的门办理注册登记。
参加面授教育的会计人员,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收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统一到所属的门办理注册登记。
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持发表的论文刊物、证书、相关专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同级门会计机构同意后,视同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到所属门会计机构或授权的培训机构进行确认登记。
五、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把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内容、时间、培训点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会计人员及时了解继续教育信息,按时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单位)要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三)参加网上培训的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专用信箱”反馈意见。
集中面授的会计人员可到培训机构领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完成学习后,直接寄送或交由培训机构收集后报所属门会计机构。
(四)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门的与。培训结束5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上报门会计机构。
(五)各县(市)区财政局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结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万年伴
2022年度杭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各县(市)、区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浙财会字[2022]45号)的文件精神,杭州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于2022年9月至2022年6月进行,为做好杭州市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 组织实施
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原则。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门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权限和《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职责分工,负责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 培训对象
凡在2022年12月底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具有高级、中级和初级会计资格(职称)的人员。上述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都要参加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高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仍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
三、 培训形式
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并举的两种形式,会计人员可以自主选择一种教育形式,有关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将由省财政厅另行公布。
四、 培训内容和教材
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投资战略、财政支持企业政策、税收改革与政策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改革、采购、公务卡、社保政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相关知识。
培训教材有杭州市财会学会编写的《杭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2022)》,供各培训单位选择使用。
五、 培训单位
1、符合《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培训机构,需经各县(市)、区门审核认定,并向社会。
2、因行业、企业内部需要拟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应符合门规定的办班要求,且在组织培训前将培训计划报同级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培训结果不予确定。
3、会计行业协会根据会员单位的需要到市、县(市、区)组织培训的应事先征得当地门的同意,按规定备案并配合当地门做好会员单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有关培训数据的录入工作。
4、杭州市本级所属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仍可自行选择经省财政厅或各区门公布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学习。
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1、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参加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的(凭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证明)。
2、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合格者(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上述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课时的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应主动、及时到同级门办理信息录入手续。跨年度的门不予认可。
八、培训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积极支持;广大会计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按时参加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
各县(市)、区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注重教学效果,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真正使广大会计人员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及时做好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信息录入工作。各会计人员应在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后90天内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部门办理确认登记手续。各培训机构要积极协助门做好培训信息录入工作。确保2022年度杭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杭州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附表2:2022年度省级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邮政编码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环城西路37号87057660王祯310007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校马塍路31号88085297徐慧敏310012浙江省会计学会武林门混堂桥12号85157770寿卓群310006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文一路“白荡海人家”2-2-101884847朱晓军310012浙江天健财经专修学校体育场路580号2号楼昆仑建设集团大楼后85111011万进310007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13楼56832566沈旦310012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文一西路83号(会计教育中心)884606屠梅影310012浙江省粮食学校文一西路57号88937720黄益群310012浙江省科技教育中心武林广场东侧省科技大楼5楼85054757周海明310003浙江省乡镇企业教育培训中心文三路555号85121342陈德意310013杭州求是专修学校武林门天水巷100号85175482陶善贵310003杭州湖边专修学校中山中路崔家巷4号三楼(官巷口奎元馆背后)87035533郑德中310003浙江东方财经专修学校清泰街563号城建综合大楼3楼87822203傅健310009浙江中汇财经培训中心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3楼87211522杨慧青310009杭州现代科技专修学校屏风街8号101室85100787陈建锋310003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文一西路37号88935037戴雯310009杭州建材职工专修学校保俶北路87号88847120李振明310012浙江国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文三路康乐新村城15幢1--20288978555王益明310013杭州途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屏风街8号851016金虹310003杭州下城区天汇培训学校环城北路177号(杭州游泳馆东侧)85067017叶步青310004杭州育英专修学校莫干山路142号中策职高莫干校区内88085040段京涛310007杭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解放路138号航天通信大厦1409室 81873628刘必贤310006附1:各区、县(市)财政局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点地址如下:培训部门报名点地址萧山区财政局详见萧山区财政局网上82723311 余杭区财政局余杭区会计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平职业高级中学余杭区余杭镇化技术学校杭州恒辰会计师事务所86237115 861687 88672408 89160587 临安市财政局临安会计科临天路150号临安市地税局於潜分局临安市地税局昌化分局 63713332 63884212 63662088 富阳市财政局富阳市会计培训中心迎宾路52号另详见富阳市财政局63324636 桐庐县财政局春江路688号江南财税大楼二楼220712 建德市财政局新安江税务师事务所保健路1号五楼724744 淳安县财政局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安大街41号四楼812875 上城区财政局湖边专修学校中山中路崔家巷4号三楼87035533 下城区财政局朝晖路联锦大厦A座8楼财政大厅求是专修学校武林门天水巷100号85463153 85058537 西湖区财政局杭州财税会计学校文一路139号 湖边专修学校外东山弄57号文三路539号七楼财政服务大厅钱江业余学校保俶路53号经济技术学校内天健财经专修学校体育场路580号2号楼88903602 87035533 85127888 85155446 85111011江干区财政局会计科太平门直街269号东10楼 838132 拱墅区财政局霞湾巷65号杭办大厦一楼服务大厅天汇培训学校环城北路177号88355202 85061397滨江区财政局滨江区江北办事大厅一楼文三路199号江南大道财政大楼企业财务窗口 88217797 87760032 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六号大街658号经济开发区会计服务中心86877919 西湖名胜区财政局龙井路1号2214室87179533
桑心的想删你一巴掌
泉州市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泉财会[2022]2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2]19号)、《福建省实施〈中华人会计法〉办法》及《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22]79号)第六条 :“ 各设区市、县市、区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结合我市2022-2022年培训期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情况,现将2022年参加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22年7月1日前持有泉州市辖区各级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除如下情况外,均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
1、2022年7月1日前60周岁以上的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职称、会计资格考试,考取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科合格证,考取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的会计或会计相关科目单科合格者的当年;参加市级(设区市)以上会计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大赛选手。以上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
2、为确保我市会计综合服务动态数字化基础的完整、真实,泉州辖区个别在国家级、省级有关继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面授机构或其他经营网站缴费报名的会计人员,应在我市会计网络教育补注册、报名,报名时可申请免培免考,并凭其已缴费收据到会计证管辖地财政局确认或免费开通培训、考试。
二、报名办法:
泉州市辖区的会计人员全部必须登陆《泉州财政会计信息网()》——点击“网络教育”栏目——进入“泉州市会计网络教育”,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以前年度已注册的用户不须重复注册;网上报名、网银缴费自动确认开通常年进行;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市本级每月21日-27日(节假日除外),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三、培训内容、考试范围:培训具体内容详见网络教育培训;考试范围为网络培训课件中非选读部分。
四、考试形式:由闭卷集中无纸化机考改为开卷分散无纸化机考;原则上每人每年二次考试机会,考试合格标准统一为60分。以前年度补考参照本网站《2022年继续教育补考及有关注意事项》。
五、收费标准:培训考试费20元人上缴成本10元人。使用网银缴费用者,请参见本网站《网银支付的有关注意事项》,网银已缴费成功却未能自动开通网络培训者,应先由会计证所在地财政局部门查实排除其他原因后汇总上报我局集中处理,或在“咨询反馈—网银缴费有关问题”专栏留言。
六、培训教材:新增《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减少不不要浪费,2022年已定购企业或行政事业内控培训教材的会计人员请不要重复预定。预订者可凭报名表或网银缴费记录到各报名点门领取
倦怠深深眼眸
一、会计继续教育的师资与培训教材
上海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的师资培训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上海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教材,由市财政局每年根据全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规划,统一组织编写或推荐,是全市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各区、县财政局和市财税分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年度的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中,适当补充一定的培训内容,但补充部分一般不得超过全市统一培训内容的三分之一。
二、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确认与备案
承担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机构,应符合《会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相关要求,要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专业院系、会计学术团体、门财会培训中心等机构的会计教育主渠道作用。
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须经相关的门确认。经确认的培训机构资料,由相关的门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本市高级会计师的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与
各级门应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定期对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每期培训结束后,门应统一组织对学员的考试(考核),今后将逐步过渡到由市财政局统一考试(考核)命题,以检查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考试(考核)不合格人员,应重新参加培训及考试(考核)。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予以撤换并向社会公布。
四、会计继续教育其他集中培训形式的确认
上海持会计证的人员年内已完成下列培训内容之一的,门可确认其已完成了该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一)执业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完成由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会计继续教育,且年度内学习时间达到24小时;
(二)持会计证的人员参加由或上海市财政局单独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的财会业务专题培训班,且年度内学习时间达到24小时。
(三)参加《会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相关考试。
五、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实施的有关规定
持会计证的人员参加并完成了门确认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后,由培训机构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有关情况汇总制作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交相关的门。门经审核确认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本市持会计证的人员信息库。
经门确认的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下属的培训机构完成对本内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后,应向市财政局指定的机构办理上述的确认、信息录入手续,并为培训合格人员打印、核发培训信息和防伪标志。其中,对已参加培训而会计从业资格属区、县财政局的持会计证的人员,还要求对其培训信息按不同的区、县予以整理归集,以便市财政局指定的机构将这些信息及时转送相关区、县的财政局。
持会计证的人员年内已完成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或参加由或市财政局单独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的财会业务专题培训的,按会计从业资格关系,分别凭注册会计师会计继续教育手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或市财政局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培训结束的当年内,到相关的门办理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门应及时将其参加学习的相关信息录入持会计证的人员信息库,并打印相关记录、核发防伪标志。
参加《会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相关考试的持会计证的人员,应在参加考试当年,凭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到其会计从业资格所在的门办理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持会计证的人员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培训机构不得将当年度的培训工作任意推迟、合并。各级门要加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未执行相关规定的,要立即责令其予以整改,整改不力的应予以撤换并向社会公布。
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应在日常开班的同时,增设业余班、双休日班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兼顾各类持会计证的人员的不同要求。
持会计证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参加集中培训,要求报名参加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应尽可能在当年度安排其学习。
持会计证的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会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可由个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其会计从业资格所在的门审核确认后,其会计继续教育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
会计继续教育的编班应当科学、合理,应根据各类持会计证的人员学历程度、工作职务等方面的差异,分别予以组织,一般应按照初级、中级和高级分别编班。每班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以下限额:(一)具备高级职称的持会计证的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每班人数不超过150人;(二)具备中级或初级职称的持会计证的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每班人数不超过100人。
六、对新领证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规定
凡经申请批准,当年新领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从门签发该证书的下一年度起,每年按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