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逃犯
(一)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1.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以上外,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二)企业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职工未来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辞退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企业应当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得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三)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含内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进行计量,计入当期费用。折现后的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应付辞退福利款项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不予折现。
你怎么不去死啊我死了谁娶你啊
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四)非货币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五)、辞退福利
(一)辞退福利包括:
(1)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将职工工资支付至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二)满足本准则第六条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三)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规定,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确认条件、实质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六、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薪酬和非货币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一)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 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计提职工薪酬,税收允许扣除的职工薪酬标准与企业预计金额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处理。
七、建议
此项准则的制定是结合和规纳了我国现行的职工薪酬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结合具体会计实务作,现提供以下几点建议和意见:
1、建议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下设各明细科目进行统一核算,如工资薪酬、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辞退补偿、带薪休假费用等,取消原先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建议对于《职工薪酬》准则的实施采用“未来适应法”,不予以追溯调整。
3、建议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对于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定义和会计处理方法,将医疗保险费用单独列示而非在此项中列示,对于非法人和非对外盈利的职工医院、浴室和食堂餐饮(包括自制餐饮和外包餐饮)等后勤单元的收支净额在此项列支,会计处理中福利费按实列支,年末清算结零(需与税务协调允许所得税税前列支)。
4、建议对于可累积带薪休假费用作为预计负债的使用加以严格定义和限制,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很有可能将因职工放弃带薪休假而产生流出,否则不能作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确凿证据可定义为职工已书面向企业表达将放弃可累积带薪休假的意愿。
5、建议对于辞退补偿作为预计负债的使用加以严格定义和限制,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很有可能将为可能发生的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而产生流出,否则不能作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确凿证据可定义为企业与职工或工会组织已达成正式的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计划或协议。
6、建议增加对于企业预计支付待退休和退养人员等职工薪酬的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即企业与职工协议停止其服务但未解除劳动关系直至该等职工法定退休,企业承诺按期支付给该等职工在停止服务日至法定退休日这一期间内的每期工资并为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故此项职工薪酬已构成企业预计负债应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计量时可按现行或预测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水平结合承诺期限进行精算现值,企业每期应重新进行审视和精算调整,调整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按一年内到期和一年以上到期以区分列支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此项待退休和退养人员职工薪酬计划的会计处理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文—雇员福利》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文—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中所规范的内容,可采用设定受益计划。若企业已提取专项款项,可作为一项基金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年金》进行单独核算。
7、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善企业的人工成本。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22),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2年版
2、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22),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2022),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2年版
相逢一笑间
一、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
1、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
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以上外,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
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二、企业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职工未来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辞退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企业应当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得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三、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含内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进行计量,计入当期费用。折现后的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应付辞退福利款项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不予折现。
四、相关账务处理:
1、确认的预计负债包括:
应付职工薪酬和因撤销厂房租赁合同而支付的违约金(即,预计负债金额)。
即:因重组义务确认的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支付的违约金
2、计入预计负债的金额包括:
因撤销厂房租赁合同将支付违约金(即,预计负债金额)
3、账务处理:
借:费用(或营业外支出)(辞退福利+重组过程中因撤销合同支付的违约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预计负债——撤销厂房租赁合同违约金
眼里风景
辞退福利
(一)辞退福利包括: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标准的方式,或者将职工薪酬的工资部分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
(二)满足本准则第六条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的,因被辞退职工不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费用而不作为资产成本,并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由企业与职工或工会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的确认条件。
(三)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预计数与实际发生数差额较大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产生较大差额的原因。
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规定,计提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对于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确认条件、实质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企业应当选择与预计付款期限相同的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辞退福利。
未来你的模样
福建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的
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福建省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和地点
省直考区于2022年4月11至15日(含双休日)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州市冶山路43号);
各设区市报名时间、地点见各设区市财政局。
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55元科,其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原考试制度)
(2)有效身份证件
(3)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
(4)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一张
全文_18_2022_4_2_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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