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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远岫初霁
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的质;
明确准备接受委托业务的质和范围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签约前必须达到双方对审计业务、审计范围取得一致看法。在会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期中审计、验资等诸多审计业务的委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必须清晰地察觉今后的审计范围是否会受到限制,被审计单位能否如实地提供全部资料,注册会计师能否顺利地在审计过程中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审计意见等问题。
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通常,在签约前,注册会计师应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被审计单位简况,人员的经验、品行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同时也为接受委托后安排下一步的审计工作奠定前期基础。
评价自身的胜任能力
即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自身能否胜任该委托业务进行评价。包括:评价自身执行审计的能力,特别要考虑到确定审计小组的关键成员和考虑在审计过程中向外界专家寻求协助的需要;评价自身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评价即将参加受托业务应有的谨慎或关注能力。
商定审计收费
尽管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规定,采用计时或计件方式收取服务费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更多地采用计时收费方式,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合理估计工作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审计约定收费预算,并商定应收的审计收费。
明确被审计单位应协助的工作
一般地,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离不开被审计单位的密切协助,包括提供全部的会计资料,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以配合注册会计师的询查工作,甚至包括提供注册会计师外勤办公的场地和设备等条件。对于需要由被审计单位予以配合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提交“提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审计工作的函”以明确协助事项。
初步确定审计风险
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初步调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初步确定审计风险,并认真评价初步风险水平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为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提供依据。如果初步确定审计风险水平过高,注册会计师需考虑提请被审计单位应做好的补充准备工作,并且提高自身的关注能力,以期降低风险水平,否则可以考虑放弃接受业务委托。
分析测试
主要对会计报表进行概略分析,即对未审会计报表中有重大变化的项目做出总体上的概略分析说明,为初步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做到“心中有数”。概略分析一般也可以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后实施,这主要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程序的规划与安排。
关于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法定约束力审计业务约定书等同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其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的法定约束力,具有合同质,不仅从法律上约束着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其责任,也约束着委托人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追究其责任。
暗暗发笑
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的质;
明确准备接受委托业务的质和范围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签约前必须达到双方对审计业务、审计范围取得一致看法。在会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期中审计、验资等诸多审计业务的委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必须清晰地察觉今后的审计范围是否会受到限制,被审计单位能否如实地提供全部资料,注册会计师能否顺利地在审计过程中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审计意见等问题。
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通常,在签约前,注册会计师应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被审计单位简况,人员的经验、品行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同时也为接受委托后安排下一步的审计工作奠定前期基础。
评价自身的胜任能力
即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自身能否胜任该委托业务进行评价。包括:评价自身执行审计的能力,特别要考虑到确定审计小组的关键成员和考虑在审计过程中向外界专家寻求协助的需要;评价自身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评价即将参加受托业务应有的谨慎或关注能力。
商定审计收费
尽管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规定,采用计时或计件方式收取服务费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更多地采用计时收费方式,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合理估计工作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审计约定收费预算,并商定应收的审计收费。
明确被审计单位应协助的工作
一般地,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离不开被审计单位的密切协助,包括提供全部的会计资料,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以配合注册会计师的询查工作,甚至包括提供注册会计师外勤办公的场地和设备等条件。对于需要由被审计单位予以配合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提交“提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审计工作的函”以明确协助事项。
初步确定审计风险
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初步调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初步确定审计风险,并认真评价初步风险水平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为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提供依据。如果初步确定审计风险水平过高,注册会计师需考虑提请被审计单位应做好的补充准备工作,并且提高自身的关注能力,以期降低风险水平,否则可以考虑放弃接受业务委托。
分析测试
主要对会计报表进行概略分析,即对未审会计报表中有重大变化的项目做出总体上的概略分析说明,为初步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做到“心中有数”。概略分析一般也可以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后实施,这主要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程序的规划与安排。
关于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法定约束力审计业务约定书等同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其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的法定约束力,具有合同质,不仅从法律上约束着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其责任,也约束着委托人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追究其责任。
伸手轻抚
明确准备接受委托业务的质和范围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签约前必须达到双方对审计业务、审计范围取得一致看法。在会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期中审计、验资等诸多审计业务的委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必须清晰地察觉今后的审计范围是否会受到限制,被审计单位能否如实地提供全部资料,注册会计师能否顺利地在审计过程中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审计意见等问题。
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通常,在签约前,注册会计师应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被审计单位简况,人员的经验、品行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同时也为接受委托后安排下一步的审计工作奠定前期基础。
评价自身的胜任能力
即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自身能否胜任该委托业务进行评价。包括:评价自身执行审计的能力,特别要考虑到确定审计小组的关键成员和考虑在审计过程中向外界专家寻求协助的需要;评价自身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评价即将参加受托业务应有的谨慎或关注能力。
商定审计收费
尽管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规定,采用计时或计件方式收取服务费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更多地采用计时收费方式,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合理估计工作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审计约定收费预算,并商定应收的审计收费。
明确被审计单位应协助的工作
一般地,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离不开被审计单位的密切协助,包括提供全部的会计资料,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以配合注册会计师的询查工作,甚至包括提供注册会计师外勤办公的场地和设备等条件。对于需要由被审计单位予以配合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提交“提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审计工作的函”以明确协助事项。
初步确定审计风险
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初步调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初步确定审计风险,并认真评价初步风险水平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为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提供依据。如果初步确定审计风险水平过高,注册会计师需考虑提请被审计单位应做好的补充准备工作,并且提高自身的关注能力,以期降低风险水平,否则可以考虑放弃接受业务委托。
分析测试
主要对会计报表进行概略分析,即对未审会计报表中有重大变化的项目做出总体上的概略分析说明,为初步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做到“心中有数”。概略分析一般也可以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后实施,这主要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程序的规划与安排。
关于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法定约束力审计业务约定书等同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其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的法定约束力,具有合同质,不仅从法律上约束着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其责任,也约束着委托人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追究其责任。
轻糯少女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组织形式。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的比较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协定,以个人财产承担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并且,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出资者所负的责任不同。在合伙制形式下,当合伙制事务所发生索赔案件时,合伙人首先以事务所的合伙财产按其承担债务的比例来清偿。如果不足,则要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并且,各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制对投资人的约束力就要小得多,事务所的财产与出资者的个人财产分离,出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比合伙制小得多。 (二)人员结构相对稳定程度不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结构稳定。由于合伙人共同经营事务所,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因此,合伙人的变动对于其他合伙人及债权人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合伙人的变动,合伙协议要有严格的规定,如合伙人转让股份要受很多约束。这使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趋于稳定。相对于合伙制而言、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转让股份,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变动自由,这降低了对事务所成员的约束力,也在—定程度上降低了他们的责任感。 (三)规模的可塑不同。股东人数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大小,股东人数多。资金就多,设立公司的规模就相对大。反之亦然。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合伙人共同经营事务所,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因此,合伙人之间必然是相互、相互信任的,新合伙人的加入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这就限制了合伙人加入。相对于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依据自己的出资额承担债务,因此对新股东的加入没有过多的限制。股东人数的规定弹比较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的可塑强。 综上所述,合伙制在提高注册会计师风险意识,提高职业质量方面比有限责任制优越得多,在人员构成方面,也相对比较稳定。但是,合伙制规模的可塑比有限责任制事务所小,不利于事务所规模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