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组合方案

曾小贤你给我过来菲菲姐我这就过去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7509

首页>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组合方案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我长居深海不食人间烟火

已采纳

建筑师侧重于设计方面,要求对拟定建筑进行设计方案的对比、选取以及方案的经济效益; 建造师侧重于施工方面,要求对拟定建筑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组织方案的对比、选取及方案的经济效益。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 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同时,考虑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二级建造师,可以适应施工的实际需求。 建筑师级别分一级建筑师和二级建筑师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动,共设9个科目,单科动周期为5年。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委员会核发《中华人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155评论

在星空下找你在花田中等你

报考组合建议:有些考生会认为只学习注册会计师的教材,就能轻松备考中级会计职称,放弃了中级会计职称教材的学习,这是不对的。毕竟这是两个考试,我们要根据其各自的考试大纲重新屡清楚知识点和重点。两者在学习上肯定能互相帮助、促进,但一定要分清立场、看清重点。备考中级会计职称对迅速提升自己的职场价值有较大帮助,可以选择一下三种报考方案:(此时以考中级会计职称为主,注册会计师科目作为可选项)备考方案一:中级三门+注会·会计(保险策略)备考方案二:中级三门+注会·财管(保险策略)备考方案三:中级三门+注会·经济法(保险策略)备考方案四:中级三门+注会·经济法+会计财管备考方案五:中级三门+注会·会计+经济法财管备考方案六:中级三门+注会·财管+经济法会计备考方案七:中级三门+注会·会计+财管+经济法(该组合尽量在有足够学习时间的前提下报考)详细的备考建议,您可以看一下网校总结的备考经验中级会计职称与注会考试报考科目搭配建议希望可以帮到您!

110评论

骚婊不一定全骚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2022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中注协自2022年“四代会”以来,实施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正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

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加快选拔和培养符合国际化发展需要的行业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

2022年初,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和继承过去2022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在充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在改革实践中,充分体现行业发展对行业人才建设的根本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在全国考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包括起草、咨询和决策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相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及组成如下:

(一)全国考委会

全国考委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决策。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

1.工作组职责

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及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制度的研究、设计、起草、征求意见和拟订等工作;负责推动、协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及其他日常,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及翻译资料。

2.工作组组成

工作组以全国考办为依托组建,成员以全国考办为主,适当吸收外部专家。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内专家咨询组

1.境内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论证。

2.境内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全国考委会委员担任,成员由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方面有较深研究的院校学者、执业界和法律界专家组成。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外专家咨询组

1.境外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境外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专家、国际会计公司相关专家组成。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为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豁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当前将首先重点实施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在2022年实施,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基本制度;同时,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进行完善。

基于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的国际比较,特别是在充分借鉴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在不改变现行报名条件和豁免政策的前提下,对现行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考试层级

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二)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

考试科目的设置与考试层级的划分密切相关。

建议将考试科目设为“6+1”模式,其中:

第一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1科。6科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新增科目);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

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应具备的组织和企业相关知识。

第二层级,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技能等。

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完成;取得全科合格证考生,如5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5年内有效。

(三)关于实务经历要求

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要求,拟在考试制度中增加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要求。

鉴于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未明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有实务经历的要求,仅明确了申请注册的实务经历要求,即,“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据此,在考试制度改革中,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衔接方案

为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建议自2022年起,实施新考试制度。为做好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确保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现行考试制度在2022年继续执行1年。

2022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2022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门科目的,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22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

2022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五、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总结、巩固有关英语水平测试工作取得的前期成果,并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相协调,就建立新的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测试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英语水平测试目标是,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测试水平及国际认可度,以注册会计师在英语环境下应有的职业胜任能力为标准,通过测试,重点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将英语水平测试打造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通行证”的重要标志。

建议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

英语水平测试拟于2022年实施,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六、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确保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一)制订完成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22年1-9月)

建立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成立考试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工作组,搜集、整理其他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相关资料,开展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工作,起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结果,修订形成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

全国考委会批准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二)制订完成考试规章和有关办法(2022年9-11月)

根据考试制度改革的要求,修订和制订《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旧考试制度衔接办法》,同时修订和制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三)实施准备(2022年11月-2022年2月)

制订发布《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布置2022年考试工作。同时完成宣传、教材编写、考务人员培训等考试制度改革实施的准备工作。<考试大纲>

184评论

吻你多深就有多爱你抱你多紧就有多想你

注册会计师简称 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从2022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2022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5次,11万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绩,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为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豁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当前将首先重点实施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在2022年实施,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基本制度;同时,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进行完善。点击查看“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方案说明”

139评论

待我长发及腰已成千年老妖待我长发及腰已成多情少年

注会考试有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考试成绩起算期为通过第一门科目考试的那一年。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申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参加得综合阶段考试。综合阶段没有年限要求。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每科考试具体时间,在各年度全国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 》中明确。

扩展资料

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门备案。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102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