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售后回购第几章

尘世梦醒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465

首页> 中级会计> 中级会计售后回购第几章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沧桑就尽

已采纳

2022年和2022年中级会计师有变化。
变化如下:
2022年《中级经济法》教材变动情况分析
从整体上看,2022年《中级经济法》教材变动较大,尤其是第四章证券法部分和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都是根据新法进行调整的。
02中级会计实务历史变动最小
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教材下发,很多考生拿到教材后相信会非常惊喜,今年的教材几乎“零”变动,原先预计可能会加回来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没有增加,可以说这对于今年备考的考生是非常有利的。
03中级《财务》主要对第四章进行修改。

131评论

一块钱两个的爱情两块钱一个的不卖

答案:
售后租回与售后回购的区别
1、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售后租回交易在出售方和购买方进行谈判时,就可认定为是一项融资租赁或者是一项经营租赁,如果是一项融资租赁,那么这种交易实际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所有权最终很有可能转移,资产将归出售方所有;而如果该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那么资产的所有权就不会发生转移,仍归买主即出租人。
售后回购交易在商品的同时,方即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因此商品的最终所有权不会转移,仍归出售方。
2、售后租回交易租金与售后回购交易回购价的取得有所不同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是一揽子方式谈判的,是一并计算的。
售后回购交易中,回购价的确定则与价无关,回购价可在购回协议中订明,也可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因此回购价可能高于原售价也可能低于原售价。
3、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所交易的对象的性质及账务处理不同售后租回交易一般出售的是固定资产,而售后回购的交易对象更多的是流动资产,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由于交易资产的性质不同,并且由于两种交易方式的出售资产并不同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业务,因此两者的账务处理也大不相同。售后租回交易,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多带带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期末,“递延收益”科目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预计负债”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关注环球网校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和售后回购差别

10评论

哭得沙哑

售后回租是把东西卖出然后分期租用,这样可以缓解经济压力售后回购是将已经卖出的东西再买回来
售后回租收到租赁发票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银行存款
根据财税〔2022〕106号文件差额缴纳增值税规定,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减去融资租赁资产价款本金后,须缴纳增值税,而上面的融资租赁资产的核算金额正好是价款本金,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为营改增的售后回租额,据此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国家税务2022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因此购买方即出租方要扣除融资租赁资产价款本金来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财税〔2022〕10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经中国、银监会或者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22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7亿元的,自2022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22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其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67评论

风云情侣

一》售后租回,是指商品的同时,方同意日后再租回所售商品。在这种方式下,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如果售后租回形成一项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单独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如果售后租回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的比例分摊。
售后回购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业务,它是指卖方在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定合同,规定日后按照合同条款(如回购价格等内容),将售出的商品又重新买回的一种交易方式。
如果卖方承诺在商品后的一定时期内回购,不论合同规定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还是回购价已在合同中明确,卖方均对售出商品实施控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种回购本质上不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关于收入的五个条件,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对售后回购业务不确认收入。
二》售后回购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融资行为,企业应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此项业务,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价视为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但是,售后回购业务按税法规定应视同,因此,商品售出时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回购时需计算进项税额。

63评论

时间只负责

融资性售后回租结束后递延收益需要转回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有关概念及确认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国家税务2022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回租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从以上表述可以看出,13号中规定的租赁业务必须是以融资为目的,因此售后回租业务应满足融资租赁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第十四章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章第五条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因此在进行账务及税务处理时需根据售后回租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分析,符合上述规定的回租业务才能作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进行处理,否则只能作为经营性售后回租业务。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账务处理

对于满足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业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其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账务处理上分为出售收款、回租确认、支付租金、三个交易环节和折旧计提、所得税处理等,现以案例为线索,阐述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理论基础和核算方法。


[例] A公司迫于资金压力,于2022年6月30日将一台机器设备按3000万元的价格给融资租赁公司,同时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将该设备租回。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100万元,账面原值为5000万元,2022年1月1日投入使用,按10%残值率和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可使用2022年,共已计提折旧1125万元,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融资租赁合同规定,起租日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共24月,按月利率33%计算,A公司需每月月末支付租金170万元,在租赁期间该设备的维护、保险等费用由A公司负担,租赁期满后该设备无偿转让给A公司继续使用,A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发生费用5万元,该设备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所得税率为25%。假设2022年12月30日对该设备报废变卖,取得残值净收入为100万元。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在租赁到期时,其设备无偿转让给A公司使用,并且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相差无几,因此此项租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融资租赁的规定,从其业务性质看也满足《合同法》对融资租赁的规定,也与13号所定义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相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融资租赁的规定,其具体会计处理步骤如下:


(1)出售收款的核算。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其售价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借:固定资产清理3875


借:累计折旧  1125


贷:固定资产  5000


借:银行存款  3000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 875


贷:固定资产清理                  3875


(2)租回资产的核算。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核算与一般融资租赁业务的核算相同,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加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租回资产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最低租赁付款额=4080(万元)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170 x(P/A,33%,24)=3098万元<>


回租资产的入账价值=3098+5=3103(万元)


未确认融资费用=4080-3098=982(万元)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103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982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4080


贷:银行存款                     5


(3)支付租金的核算。承租人支付租金时既减少长期应付款,又必须将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当期费用。本案例中以合同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因此应以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注:支付最后一期租金时,对利息尾数调整。


根据上表,2022年7月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70


贷:银行存款                          170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18(万元)


借:财务费用  1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8


以后月份以此类推,账务处理方法相同。

(4)折旧的计提和调整。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同时,应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政策。

A公司租赁开始时,该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因此A公司应按5年计提折旧。该租入设备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10%,年折旧额为36万元,每月折旧额为03万元。


借:制造费用  03


贷:累计折旧  03


按折旧进度分摊设备递延收益,年分摊额67万元;每月分摊额为72万元。


借: 制造费用 72    

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 72

5租赁到期日账面资产转换  租赁资产到2022年6月30日A公司支付完最后一笔租金时,设备无偿转让给A公司使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22》,A公司由融资性租赁资产转入自有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资产  3103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103

但对递延收益的余额72万元如何处理没有规定。笔者认为可继续按折旧进度对递延收益进行分摊调整,其账务处理与“(4)折旧的计提与调整”中的账务处理相同。但其递延收益为前述售后回租业务形成,租赁合同到期后转为自有固定资产,这样针对同一资产会人为分开在固定资产和递延收益两个会计科目中体现,影响资产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6)使用到期的处理  使用到期时,处理残值净收入为10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3

借:累计折旧    2,7

贷:固定资产     3,103

借:银行存款1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

借:营业外支出 3

贷:固定资产清理 3

(7)有关所得税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纳税差异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处理

73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