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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审计证据整理与评价的一般步骤整理和评价审计证据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分类整理:即把分散的、零碎不全的审计证据按照不同的审计目标进行分类。
核实评价:根据分类的结果,对有关审计证据进行复核,并就其证明力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是否取舍或补充审计证据。
补充取证: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证据评价后可能形成以下几种结果:①审计证据充分适当;②形成新的有价值的证据;③发现新问题应补充取证。对于补充取证要采用科学的审计程序结合审计目标进行。
综合归纳:对于经评价认为审计证据充分适当,注册会计师应将全部证据进行归纳,形成局部审计意见,最后综合形成整体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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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审计方式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内部审计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经营的需要自行安排施行;审计是强制审计。2审计目标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和公允依法进行审计;内部审计主要是检查各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提出各项改进措施;审计是对各级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进行审计 。3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双向;内部审计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仅强调与所审的其他职能部门相对;审计机构隶属和各级人民领导,因此在上体现为单向,即仅于审计第二关系人被审计单位 。4审计标准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依据的标准是《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部审计依据的标准是内部审计准则;审计依据《中华人审计法》和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04三类主体在建设项目审计程序上的区别1审计方式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内部审计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经营的需要自行安排施行;审计是强制审计。2审计目标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和公允依法进行审计;内部审计主要是检查各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提出各项改进措施;审计是对各级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进行审计 。3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双向;内部审计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仅强调与所审的其他职能部门相对;审计机构隶属和各级人民领导,因此在上体现为单向,即仅于审计第二关系人被审计单位 。4审计标准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依据的标准是《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部审计依据的标准是内部审计准则;审计依据《中华人审计法》和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 。对比分析三类主体在建设项目审计程序上的区别请给出你对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对回答为否的进行分析,三类主体不一样的原因是否都有委托是否都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查是否都要提前被审计单位审计计划安排是否一样审计组构成是否一样各有那些独特的文件现场审计的程序和方法是否一样审计档案是否一样审计报告格式内容是否一致审计之后是否一样国家审计程序:国家审计程序通常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四个环节。社会审计程序: 社会审计的审计程序应受委托业务的不同也有差异,一般说来社会审计包括以下过程:1、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合同等;2、编制审计计划等;3、内部控制度测评等;4、应用工程审计方法获取相关证据等;5、编制审计工作底稿;6、完成审计外勤工作;7、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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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应当根据审计的具体情况,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持续交换有关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可能的信息。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考虑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项目组在讨论时应当强调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警惕可能发生重大错报的迹象,并对这些迹象进行严格追踪。通过讨论,项目组成员可以交流和分享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包括可能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产生影响的信息或针对这些风险实施审计程序的信息。
项目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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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应当根据审计的具体情况,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持续交换有关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可能的信息。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考虑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项目组在讨论时应当强调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警惕可能发生重大错报的迹象,并对这些迹象进行严格追踪。通过讨论,项目组成员可以交流和分享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包括可能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产生影响的信息或针对这些风险实施审计程序的信息。
项目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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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目标可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审计总体目标**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22年11月1日修订)第四章 第25条规定: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是:
(一)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
(二)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与层和治理层沟通。
**审计具体目标**
根据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教材《审计》的记载,具体审计目标是指注册会计师检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所包含的每项认定是否真实。具体包括:
一、与所审计期间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审计目标
1、发生。即检查这些交易是否真实发生。
2、完整。即检查已经发生的交易是否被或漏报。
3、准确。即检查真实发生的交易,是否按正确的金额反映。
4、截止。即检查本期的交易是否均在本期反映,本期所反映的交易是否包括了其他期间的。
5、分类。是否按正确的方式对各类交易分类反映,如固定资产出售收入是否被列为主营业务收入等。
二、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审计目标
1、存在。即检查已经列报的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存在。
2、权利和义务。即检查所列报的资产是否所有权归被审计单位,负责是否为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3、完整。即是否存在、漏报资产或负债的情况。
4、计价和分摊。即检查真实存在的资产或负债,金额是否正确,是否正确摊销。
三、与列报和批露相关的审计目标
1、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检查批露的内容是否真实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检查应当批露的是否均已批露。
3、分类和可理解。检查批露的内容是否正确分类,表述是否清楚。
4、准确和计价。检查批露的内容措辞是否准确、金额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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