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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海潮你是静岛
护士资格证注册需要的东西不少,一定要提前准备好,下面是护士资格证注册需要的文件,你可以看一下:
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若为倾城顾
看你没注册,那就是还没有作实际护理工作,那在辽宁、黑龙江、吉林、上海、广西、山东、内蒙、江西等地本科毕业后则要实习或从事或聘任(士)满一年才能报考你就不能报考。
但在河北、河南、北京、江苏、浙江、重庆、广东、湖南、陕西、福建等地本科拿毕业证当年就可考护师,你就可以报考了,看你急着报名的样子,应该是属于可报考的地区,至于你说的“现有技术资格和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填写”问题?应该是填写你拿到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的时间,因为现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的初级护理(士)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早已经合并,考过拿到了合格成绩单就是同时取得了执业护士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初级护理(士)资格,没有拿到那个初级护理(士)的职称证主要是这个证是由人事部门会同门一起办理的,制作和发证各地较晚,但与你取得技术资格时间没有关系的,你取得技术资格初级护理(士)的时间就是你合格成绩单上的时间。
而你的大专学历肯定不行,因为你都没有注册,年限至早也要从注册甚至聘用为护理(士)时算起的,你只有用本科学历报考才行,只是看有些板的员会不会看到你是自考学历会难为你的,因为是早就不让自考学历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了的,但你是由正规专科学历而通过允许的医学护理继续教育升级的本科,你的本科学历应该是认可的,但有些地方的门水平有限,就怕会糊涂地板认定你不能报考的,希望你别碰到这类糊涂虫。
北仑街6号老古董
别的不关心,只是看到你写的“在2022年4月份提交原单位注册,”提交什么?护士证?什么护士证?是不是“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那注册本来不需用这个“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只需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就是考试成绩单,难道你没有提交这个“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不过现在确实有许多地方都要求又要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也要同时提供“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那也没有办法的,混乱的护士办法也就自然有不少混帐的地方卫生局政策,那只好把这两个东西都上交,如果你真是提交了这两个东西的原件,那你现在辞职了,你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赶快到原单位去要回来,只有这个办法,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除非你辞职了是不准备再干护士工作了?要是还想在护士行业工作,就是就是报警也得把你自己的东西要回来!尤其是那个“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那可是相当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资格证明(因为护士执业考试没有发“执业资格证书”这个程序,不是指那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果这个丢失了,会很麻烦的,不是说不能补发,但补发的过程很麻烦,时间很长的!
至于说首次注册的时间限制,这个倒不是个大问题,因为第一你是2022年五月份考的,3年限制要到2022年5月才到限期,还有一年半时间;第二即使3年限期过了,那个成绩也不是无效了,还是有效的(那个考试合格证明是终身有效的),只是在过限期后再去注册时,在仍然按首次注册一样提供的那些材料外只需多交一个在指定的医院培训3个月的合格证明就行了。
还是去原单位把这两个东西要回来,你都辞职了,那个单位没有道理扣住本来就属于你的东西,如果他们已经注册下来了,那也应该把注册时提交的那两个东西还给你,你说的扣护士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没道理的,他如果真要给你找麻烦应该扣的是注册时发的“护士执业证”,但你现在先不考虑那个“护士执业证”,你都不在那个单位工作了,那个注册和注册发的“护士执业证”对你已经不是最关健的东西了,你应该要把也应该能把你提交的护士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考试合格成绩证明要回来的,至于那个“护士执业证”以后再想法子要求变更就行了。
注意:如果真想还要当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你说的护士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这两个东西都应该保存好,而那个“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更为重要。
不爱她请滚
护士注册工作的条件与程序中国医学考试网添加时间:2022-1-304:26:00阅读数:一、首次注册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首次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类别在注册机关所辖行政区域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申请首次注册期间,拟受聘护士可在护士指导下开展临床护理工作。助理护士不需要注册。助理护士提升到护士岗位,需要向注册主管部门提出执业注册申请,获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后方可从事护士工作。一首次注册对象1、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并轨后,经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者。2、符合《护士办法》及《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国人厅发〔2022〕42号)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3、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部队(含武警)医疗机构的合同护士。4、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护士。二首次注册条件上述人员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并轨后),均可依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向注册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三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首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者,必须向注册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4、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毕业证(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具体参照粤卫办〔2022〕83号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广东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同一底版,其中申请表、体检表各1张,另交2张)。9、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向执业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10、在外省或省内其他市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后,在我省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的,须提交外省卫生厅或省内其他市卫生局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原件。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临床实践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10)。12、拟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需提供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请粘贴在A4纸上。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放入“广东省护士注册材料档案袋”内,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四首次注册程序1、填表。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登陆广东省卫生厅网站()下载《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并发给护士注册申请者填写。2、准备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3、单位复核。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意见。4、录入信息。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配备护士注册信息软件(机构版)。并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5、交表送审。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交送当地护士注册机关。6、注册机关初审。各县(区)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见附件)编号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核对打印后的《护士执业证书》,张贴照片。7、上级主管部门再审。按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原则,各县(区)注册机关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统一将首次注册材料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送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8、发证机关终审发证。省卫生厅医政处组织终审,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上加盖广东省卫生厅钢印。9、注册。各注册机关领回《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注册机关主管部门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22-2022年”、或“2022-2022年”,并加盖“××县(区、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二、再次注册一再次注册对象:1、已在我省或市(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现仍在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工作岗位上执业的注册护士,每两年注册一次。2、中止注册五年以上,或按照《中华人护士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二再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再次注册的个人,须向注册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3、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体检单位盖章);4、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与原件符合,单位盖章);5、中止注册五年以上,或按照《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重新申请注册者,还应提交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接受3个月培训,并经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三再次注册程序1、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有效注册年限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陆广东省卫生厅网站()下载《广东省护士再次注册申请材料》。2、单位初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再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3、录入信息。将护士再次注册信息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软件。4、注册机关再审并注册。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信息软件统一交送当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22-2022年”,并加盖“××县(区、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5、再次注册工作必须在注册年(双数年)11月20日前完成。四注意事项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护士每年累计15分(如不到一天的以6学时为一天计);护师及以上职称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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