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15014
若素颜已失
何为医德?顾名思义就是医护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它所对的受众是患者,医德受经济、政治、文化的制约。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与广大病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那何为医风?医风就是整个医护行业里应有的良好的行业风气。医疗作风同时也是社会精神文明状况的具体表现。 自古有道未学医先学德,因为医生及所有从业人员的一切行为和言行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苦乐,也关系到治疗的最后结果与预后。 医德也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对于医疗从业人员的观感。 医德医风,是一种职业道德,它直接联系着病人的生命安危、疾病痛苦。 医德医风,也是指导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与病人发生联系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哇哦我是学霸哦闹我是学渣
答: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医学教育网搜集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_百度百科百度百科[引用时间2017-12-20]
钻石在耀眼都没他耀眼
执业医师的执业规则包括:一、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二、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三、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四 、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五、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六、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七、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八、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九、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十、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天堂梦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第三章规定了执业医师的执业规则,如下: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4、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5、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6、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7、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10、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任你紧拥或放弃我愿紧拥不放弃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甲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各级科研项目。(二)乙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三)丙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四)丁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丁级手术。(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熟练掌握丁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丙级手术。(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乙级手术。(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开展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部分甲级手术。(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副主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甲级手术。(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可开展甲级手术,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七)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八)进修医师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手术权限并报医务科批准执行。(九)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或本院医师应邀到外院会诊手术根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执行。资格准入手术:除符合上述要求外,手术主持者还必须是已获得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四、手术审批权限(一)常规手术1、丁级手术由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2、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3、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4、甲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二)高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或专业组主任负责人)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实施此类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填报《高风险手术、新手术及特殊手术申请报告单》,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及业务副院长审批备案,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三)特殊手术应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填写《高风险手术、新手术及特殊手术申请报告单》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及业务副院长审批备案。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特殊手术包括:①被手术者系持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②被手术者系自治区保健对象;③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④脏器摘除或截肢的;⑤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⑥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四)急诊手术: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权限超出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时,应按规定报告上级医师处理,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值班医师在不违背上级医师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照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如在急诊手术中如发现实施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上级医师。五、管理要求(一)各手术科室和各级医师要严格按手术权限开展手术,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由科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的水平初定后,按照我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的要求报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二)各手术科室未按本规范执行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明确我院各级医师手术范围,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得益的有效措施,各手术科室,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