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学会计

故事与他浊酒与她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0990

首页> 会计职称> 法官学会计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发情动物

已采纳

如果你报考法院,虽然是会计,但是由于接触到法院的法官,所以我相信肯定会有很多同学、朋友、亲戚就某个案件让你联系法官,也就是让你给“走后门”。这样的事情是违法的,我相信你会很清楚,但是,如果你认为这样可以扩大人脉,那不妨试试;如果你报考检察院,这样的事情会少很多。就目前而言,法院的福利待遇比检察院好一些,但是,由于中央的政策规定,福利也不敢乱发了,所以一个地区的整体福利都差不多。

186评论

霸王别姬

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同属于法律会计学的范畴。法律会计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以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为研究对象的,它应为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方法论及人才培养和职业规范等方面的知识支持。其发展与完善必将更好地指导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的实践;相对来看。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的发展又为法务律会计学提供现时依据和发展源动力。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实践的发展能够促进法律会计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1、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的联系 (1)理论基础相同:都是会计和法律相结合产生的。 司法会计和法务会计均是会计学与法学相互交叉,渗透而形成的边缘学科,无论是司法会计人员还是法务会计人员都需要有较强的会计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 (2)活动目标相同:为了诉讼纠纷和经济案件的及时、合理解决。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均是为法庭的诉讼活动服务的,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以报告的形式在法庭上提供证据,以使法官能据此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判决,以此来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3)对从业人员有共同的业务素质要求:都是具备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专家,还要具备审计、调查、证据等多种知识。 (4)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在实务中都要用到调查,审计、财务分析、抽样等技术方法,采用的程序也基本相同。2、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的区别 认为司法会计和法务会计不同的主要论据在于认为司法会计人员和法务会计人员执业时的立场不同,认为司法会计执行人是站在为当事人(通常是作为被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立场上,提供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证据。 基于这一实质性区别,两者产生了立场、行为目的、作用结果的不同。(1)执行者立场不同司法会计人员是站在独立的向法律负责的立场上鉴定证据;法务会计人员是站在为当事人服务的立场上,提供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证据。(2)具体目的不同司法会计人员鉴定司法活动所需证据,以使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法务会计人员提供利于自己当事人的会计学证据,并为其作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护。(3)作用的表现形式和结果不同 司法会计产生的后果是法律后果,直接涉及到对案件的判定结果。司法会计人员必须出具具有法定证据效力的司法鉴定书,一般地,它应有固定的格式,列明所运用的会计方法等,并得出明确结论。而法务会计为案件的审理提供重要依据,法务会计报告没有固定格式,但它应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根据的会计资料,所运用的计算公式,计算方法等,以充分说明其合法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报告中应有比较明确的结论。但当占有资料不充分或资料很少时,报告在陈述理由后,也可以得出无法作出明确结论的“结论”。法务会计报告不是法律裁决书,因此不能使用法律中的定性概念,而应使用会计专业术语,以保持法务会计报告的客观性,独立性。

97评论

十七遇你七十与你

没分不给力啊,当助人为乐了吧。中法是局级单位,区检察院是处级单位,实话实说,大机关无论是待遇还是空间肯定都要更好一点。但法院的书记员和审判人员不是一个序列的,书记员属于聘任制,这个聘任制有点像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是要签合同的,但稳定方面你可以放心,只要不出大毛病不会被解聘的,前途方面实话实说,没什么太大的前途。检察院的司法会计一般都是在反贪,说实话,是很锻炼人的岗位,反贪局在社会上地位也的确不错,但也的确需要水平,查帐不是随便哪个财会专业的都能干的。如果你干不了的话,院里有可能就让你干院里的出纳了,就是和一般单位的出纳差不多,虽然可能叫会计,但其实大多就是出纳的活。

112评论

红口红

去检察院的司法会计吧,起码是行政编制!中院书记员是政法专项编列,属于聘任制书记员,即使通过司法考试也不能任法官,除非重新考法官,否则得干一辈子书记员!

44评论

凉凉

书记员 干3年就走人了。 都是聘任合同制的。司法会计不错。 中院吧!

68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