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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覆辙
你说的是什么票?若是支票如下: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 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1) 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 日前壹日至玖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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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本票等票据日期要求大写。《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规定: (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11月12月的话需要加“壹”,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2)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无尽遗憾
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本票等票据日期要求大写。
《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规定:
(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11月12月的话需要加“壹”,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2)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大写规则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孤独的醒着
法律分析:按照信用证要求计算。如果汇票使用实际日期表示到期日,则该日期应是按信用证的要求计算出来的。如果汇票是见票后若干天付款,则到期日应按如下方法确定:对于相符单据,或虽不符但付款行没有拒付的单据,到期日应为付款行收到单据后的若干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原地等我
会计日期的正确写法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