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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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应当作为其他收入处理"即借:银行存款(现金)贷:事业收入-捐赠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其他业务活动的收入不大,发生频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

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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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优雅半淑女

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规定包括:公益性非盈利是指从事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社会公众受益则是“公益事业”的本质特征。捐赠就是指没有索求地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别人。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捐赠时,应在提供捐赠或作出无条件捐赠承诺的期间确认为费用,并同时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其具体处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给予的形式。行政事业单位:1、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2、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一般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而言,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我国的公立学校就是最典型的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基金包括:1、年度终了,事业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3、投资基金的具体会计处理可以参见对外投资的有关核算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八条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给予扶持和优待。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捐赠人进行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求捐赠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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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吖茉

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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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柠檬透心凉

接受捐赠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要求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中去,如接受捐赠看一批商品:DR:库存商品CR:营业外收入只是说下你举的例买一送一的商品不属于捐赠范围,而是一种销售折让,正确的做法是按照买一送一分摊价格,降低收购单价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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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欢扎眼

对于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根据捐赠物的不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三种不同的规定:(1)接受捐赠物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2)接受捐赠物为无形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3)接受捐赠物为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应区分货币资金捐赠和物质资产的捐赠分别进行处理。一、接受货币资金捐赠的核算事业单位接受的如果是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根据现行会计处理规定应当将其直接记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贷方,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是需要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中心的,则应先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贷方,待财政返回时再记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科目。如果事业单位接受的是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由于这部分捐赠核算在现行会计制度中规定不够清晰,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必须进行专门核算和管理,应在财政返回时,记入“专用基金”科目的贷方。[例l]某高校接受某企业捐助货币资金200000元,已经通过银行转账转入高校的银行账户。(1)收到银行入账通知单时借:银行存款 200000贷:其他收入——捐赠收入 200000(2)如需上缴财政非税中心,则借:银行存款 200000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00000上缴财政非税中,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200000贷:银行存款 200000财政非税中心返回时借:银行存款 200000贷:其他收入——捐赠收入 200000(3)限定用途资金返回时借:银行存款 200000贷:专用基金 200000但当接受捐赠物为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时,记入“其他收入”账户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接受捐赠的财物不符合事业单位“收入”概念的内含和适应的外延,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有偿服务、经营、投资等取得的收入。二是若按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将接受的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纳入“其他收入”账户核算,则与将接受的固定资产捐赠纳入“固定基金”账户核算存在本质差异。固定基金和事业基金属于事业单位的净资产,而其他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一种收入,年末要将收入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发生捐赠事项的性质相同的情况下,有些作增加净资产处理,有些作收入处理造成了会计处理的混乱,显然有违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因此事业单位接受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应将其列为净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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