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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阻碍了你的光
举个例子本月内销销项税20万,进项税18万 外销退税2.5万。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20-(18-0)=2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53、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2.5-0=2.5 4、会计分录(1)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5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完整会计分录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下面举例说明: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 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源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贷:银行存款5850000 2. 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 3. 产品内销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4. 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 5. 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9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 6.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 贷:银行存款90000 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46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 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 7. 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贷:应收补贴款460000 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494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5.6.7步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494+5-2400×(17%-15%)〕=-400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 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36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360=0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3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 7. 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600000 贷:应收补贴款3600000留抵税额、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之间是什么关系?这些名词只是一个称呼,只有具体的弄清楚它的内涵才能理解。“免、抵、退”税公式的思路如下:1.先将因为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不得在当期抵扣或退税的进项税额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2.计算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但对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不计算销项税额,并以剔除后的当期进项税额去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如果抵扣完的,则不予退税并可能还要缴税;如果未抵扣完的,则不予退税,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3.只有在出现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情形下,才准予退税;4.在实际计算退税额时,应先计算出一个退税的限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然后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与此限额相比较,最后,以相对较小的数额为退税额。我们再来看公式的具体计算顺序:⑴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⑵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⑶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应纳税额>0的时候,就应当缴纳增值税,不能退税。当应纳税额<0的时候,继续以下的计算:⑷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⑸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⑹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⑺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留在下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应纳税额为负数的数额。) 按照老师的分录,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公式中的当期免抵税额的期末余额是只增不减的,那么这个科目就永远这样挂着吗?是的。这个科目就永远这样挂着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或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这时,生产企业应特别注意。虽然企业当期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但根据财税[2005]25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仍要按当期的免抵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用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材料和动力所包含的进项税去抵减了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使当期实际应纳增值税变小,甚至变为负值,实际意义上这部分出口货物进项税已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被退还了。所以,用免抵退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的生产企业应补缴这部分免抵税额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免税进口材料具体是免哪些税 ?免税进口料件,是免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某企业一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20万元,超期9天一直未向退税部门申报退税,该批货物征收率未17%,退税率未13%,则企业该怎样处理该事项税法规定,超期的情况,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是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赞同12| 评论
花千骨绾青丝
一、会计制度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因应抵扣的税款大于应纳税款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应收补贴款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二、税法a、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b、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c、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0,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0会计制度中的2、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就是税法中的c、免抵税额。
断弦失了多少青春
1、免抵退是税收的一种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2、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含义如下:
(1)“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3、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1)以出口企业开具的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格为准,以其他加工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以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予以核定。
(2)举例说明
某生产企业2008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60×17%-(16-4)=-1.8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1.8万元<免抵退税额13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8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3-1.8=11.2万元。因此,该生产企业2008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1.8万元,免抵税额11.2万元。
扩展资料: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是各国政府在鼓励本国货物出口时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对出口货物分别采取免税并退税、免税不退税、不免税也不退税三种不同的税收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款予以退还。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只免不退)
它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前一道生产、销售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使得出口货物本身就不含税,因而出口也无须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出口不免也不退税。
参考资料:免抵退-百度百科
些许凉意
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一、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八嘎我怎么不会发光了因为你的荧光棒我拿了
免抵退是税收的一种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理解对此我们应该着重理解以下几个方面:①当期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按照免抵退政策计算的当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可以理解为按企业当期出口额以所适用的名义退税率计算的名义退税额。为什么要说是名义应退税额呢?因为后面还有一个实际退税额。(见后文)②出口零税率,实际上,我国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出口环节增值税零税率,对于增值税来说销售环节零税率的实质含义是本环节应纳税额为负数,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0,也就意味着本环节要退还相应货物包含的进项税。③退税率,增值税的征税原理决定了在每一个流转环节只对本环节的增值额按适用税率征税,但理论上的增值额在实践中是难以认定的,所以采用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为应纳税额的实用征收办法,但因为企业的生产流通环节是一个连续的但不是一一对应的过程,本期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燃料、动力并不一定在当期消耗,当期所实际消耗的这些东西所包含的进项税也未必同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相吻合。所以因征纳税管理需要,税法规定采用了设定假定出口退税额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人为设定退税率,用以计算免抵退税额(名义退税额),而无论其所耗材料物资等实际包含多少进项税;④退税率的调整,基于前述原因,退税率的调整实际上更多地是在体现国家的财政和产业政策,而不是体现出口产品实际所包含的进项税额的变化;⑤抵顶制,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销售都是既有出口,又有内销,所以当期出口产品所实际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实际难以准确辨析,税收实践就采用了人为确定退税率,并且首先以计算出来的当期免抵退税额(即当期名义退税额或者称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的处理简易处理,实际是简化了增值税征纳环节的征税、退税过程。所以“财税〔2002〕7号”解释为:“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这其实可以理解为在实践中,“免、抵”两个环节是同步进行的,免抵之后再确定是否应退以及应退多少税额。⑥期末留抵税额,在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期末留抵税额存在“实际期末留抵税额”和“名义期末留抵税额”两个概念。“实际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可以留待以后期间抵扣的进项税额,在金额上,实际期末留抵税额=名义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实际应退税额;而“名义期末留抵税额”是计算免抵退税和实际期末留抵税额的一个中间概念,在金额上等于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时情况下的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Ⅰ、如果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表明当期出口应退的进项税额不足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即不足抵顶),当期仍有需要缴纳的税额。在这种情况下,应无期末留抵税额。当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时,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Ⅱ、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小于或者等于“当期名义退税额”,则实际退税额以“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为限。而“当期期末实际留抵额=名义留抵额-当期实际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实际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0,也就是说实际上已经没有可以留抵的税额了!Ⅲ、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大于或者等于“当期名义退税额”,则实际退税额就是当期名义退税额。而“当期期末实际留抵额=名义留抵额-当期实际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实际退税额>0,可以说这时的“当期期末实际留抵额”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期末留抵税额!此时的期末留抵税额就是未抵扣完(注意是未抵扣完,不是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但因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连续进项的,所以不能断定这部分留抵税额是属于出口还是内销所对应的,因为也可能是以后期间出口或者内销所对应的。⑦实际退税额,这是与名义退税额即当期免抵退税额相对而言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假设不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而是该缴的缴该退的退的话,这部分所谓的免抵退税额就是企业应该收到的退还税款,而在抵顶制下,要先以这部分应退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顶之后还有剩余的,才退还抵顶剩余部分的税款。至于在实际计算的时候,还要再作一个比较,就是看企业当期名义期末未抵顶完的与名义退税额孰低,然后以较低者为限实际退还税款。这样的过程其实就是确认有无抵顶额以及抵顶额为多少的过程,以进一步确定应退税额。这个比较过程的原理在对计算方法和公式进行分析时介绍。⑧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退税率是国家规定的,所以出口货物名义征税率和退税率之间存在一个差额,如名义征税率17%,退税率13%,差额4%,这部分实际上是既不免税也不得抵扣的,反过来说就是应纳税额的增加项目,这也可以从应纳税额的公式看出来。⑨原理简析,“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原理主要是以出口应免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顶的过程称为“免抵”,免抵的金额称为“免抵额”,以免抵的过程将内销应纳税和出口免退税两项业务连接起来,简化了征纳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着重把握的几个点是:应纳税额、免抵退税额、实际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