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叶洪铭

眼睛不能没有眼泪
  •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3145

首页> 会计职称>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洪铭

4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默哀爱

已采纳

展开全部写你 的同学啊 如我们班的捣蛋鬼 捣包同桌 无法形容得同位 她――是一位挺漂亮的女孩;她――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同学:她――是我的好朋友――范佳薇。范佳薇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她有着苗条的身段,高挑的个头,还有那微黑的皮肤,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反而增添了些秀色。她的眼睛是那样好看:黑亮亮的眼珠,像两粒闪闪发光的黑珍珠,又似一对黑玻璃球浸在清水里。转动到眼眶的任何部位都显得灵动俏媚。再配上一副淡紫边框的眼镜,俨然一个“小博士”。她有时又用素色头花将一头柔顺飘逸的秀发束在脑后,的羊角辫,又似一位“小淑女”。范佳薇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姑娘。有一次,我和范佳薇正在玩“木头人”的游戏。忽然,一位小女孩不小心绊倒了,大概摔的很厉害,一时半会儿起不来。她正想去扶,我拦住她,说:“又不是咱们班的,管他呢,她爱起不起,我们接着玩吧,别浪费时间。”哪知,她眉毛拧成了两条蚯蚓,生气地对我说:“别的班的你就不管了,是不是?她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分子。你想想,你摔成这样,没人扶你, 你的心里是什么滋味 ! ”说着,径自走到小女孩面前,把她扶起来,又安慰了小女孩几句,小女孩一拐一拐的回班里去了。我的脸腾的红了。多么好的同学呀!多么善良的同学呀,和她比起来,我是多么自私呀!她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女孩,而我却……一次美术课,我因忘带水彩笔而无法画图。她见了,毫不犹豫地把水彩笔借给了我,她却挨了批评。我愧疚的走到他跟前,说:“对不起,我不该那么自私……”而她却说:“知道就好,好好改吧!”从此,我改掉了自私的毛病。这便是我乐于助人的好友今天是我的同班同学叶洪铭的生日,所以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我起来以后先把送叶洪铭的生日贺卡和礼物准备好,然后草草地吃了点早饭,就向和叶洪铭约定的地点跑去了。我到了约定的地点,发现已经有三个同学在等了,只是不见叶洪铭的影子。过了一会,叶洪铭才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原来他在昨天骑自行车的时候跌伤了脚,所以走路才这副样子。全体人员会合以后,叶洪铭就开始了他的生日之旅。叶洪铭首先带我们到他家去玩。在他家我们把各种各样的生日礼物送给叶洪铭。叶洪铭收到同学们的礼物后很高兴。叶洪铭打开电脑和同学玩赛跑卡丁车,由于我对这种开车的电脑游戏不感兴趣,所以就在一旁看杂志。玩了大约有一个小时左右,叶洪铭的妈妈就带我们一起去吃肯德基。到了肯德基餐厅,我们就在叶洪铭的妈妈预订好的位置坐下。每人选了一个套餐。然后大部分人就去有滑梯的那个角落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我们玩累了,正好要的套餐也端来了,于是大家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午饭,叶洪铭的生日蛋糕也端上来了,我们大家一起为他唱生日快乐歌,祝他生日快乐,叶洪铭闭上双眼许下了自己美好的愿望。我的肚子实在是没有空着地方了,我还有一个老北京鸡肉卷没吃完,于是,我把鸡肉卷打了包。吃完了蛋糕,肯德基餐厅还为每人赠送了一份小礼物。下一个活动是瘸指挥叶洪铭带我们去香蜜湖赛真正的卡丁车。可没想到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有的同学没到一米四零,不让我们玩,我们跟他争辩,他出言不逊还骂人,算了我们一赌气离开了那里。我们改变计划去打保龄球。我们又回到叶洪铭家里,取打保龄球需要的保龄球卡。为了节省时间这次我们就打的奔深圳保龄球训练基地。走进场内,一条条球道展现在我眼前,这是我第一次打保龄球,心里有点激动。我拎起一个球想上前去打,被那里的管理员拦住了,因为我们没有换保龄球鞋,原来打保龄球还要穿规定的专业鞋呀!我们急忙换上保龄球鞋,然后分成了两队,我的这队有叶洪铭和李团璋,另外一队有刘骞锶和叶洪铭的俩朋友,我们每队用一个球。开始是叶洪铭和李团璋老是打不中,轮到我的时候,我学着别人的姿势一球过去,结果打倒了六个保龄瓶。慢慢的,叶洪铭和李团璋也可以打中六七个保龄瓶了,而我却打不中了,我很生气。又轮到我了,这次我屏住气瞄准目标,使尽全身力气一球扔过去,结果打了一个全中,大家为我鼓掌欢呼,我真是太高兴了,因为这可是我有生以来一次全中呀!也是我们今天最好的球技表现。打了一个小时的保龄球,我们累得连球都拿不动了,大家疲惫不堪的登上了回家的出租车,叶洪铭的生日就在欢乐声中结束了。不知道下一次又是谁过生日呢?2.游山玩水,心情愉快。看书学习,丰富知识。参加活动,更是受益无穷。“辩论赛”就是有益的活动。一个星期五的上午第三节课,天气晴朗、阳光明媚。上课铃一打响,老师满面笑容地走进教室,环视了一下教室,一本正经地对同学们说:“今天,我们要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赛,讨论‘过生日请同学吃饭好不好?’”听了老师的话,教室里一阵骚动。有人毫不犹豫地说:“不好!”,有的同学左顾右盼,而后又慢慢吞吞地说:“好。”有的同学沉思片刻,才勉强地说:“不太好。”老师见状笑着说:“那,我们现在就开始辩论,觉得过生日请同学吃饭好的同学为正方,站在讲台上。觉得过生日请同学吃饭不好的同学为反方,坐在位上。现在请正方上台。”上台的同学寥寥无几。精彩的辩论赛就这样拉开了帷幕。正方的徐茂越勇敢地向前走一步,振振有词地说:“请同学吃饭好,可以促进友谊,每年只有一次生日,要珍惜这个时光。”反方的夏朝辉也毫不示弱,一板一眼地说:“吃饭只是一时饱了口福,家长挣钱不容易,我们应该珍惜家长的血汗钱。”他的话成了导火索,台下的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着说,各抒己见,教室里一片沸腾,简直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老师一打手势,喧闹的教室立刻变得安静下来。正方的周贇不慌不忙地耸了耸肩膀,胸有成竹地说:“每次过生日并不需要饭菜丰盛,只要心意到了,大家高兴就好。”反方的孙书慧虽然嗓子哑了,但是她还充满自信地说:“我认为请同学吃饭不好,因为有的父母很爱面子,见到孩子的同学来,一定会做很多好吃的,太铺张浪费。”台下的热闹劲儿简直无法形容。有的同学把手举得老长,总抢着说;有的同学兴奋的干脆站起来;有的同学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的嘴,自言自语。我是正方队员,看到反方这么起劲,就抢着说:“每年的生日只有一次,适当地庆祝一下也是可以的。这样,还会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反方陈宇急得指手画脚,像放连珠炮似的说:“送礼物不要花钱,自己做也可以,这样还可以增加友谊。”他的话让大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师沉思了片刻,禁不住笑出声来,仔细一分析,才觉得陈宇说的话他仿佛在支持正方,他遭到反方队员一顿斥责。反方人多势重,赢了。正方势单力薄,输了。其实,我暗地里已经支持了反方,觉得过生日请同学吃饭的确太铺张浪费了,现在我们又不挣钱,花的不都是父母的血汗钱吗?应该勤俭节约。这场针尖对麦芒的辩论赛,真是精彩纷呈。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从上学到现在,跟我坐过的同桌很多。可关系最密切、最要好的,就要数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的孙超啦!他和我同岁,是个回民子弟,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孙超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的课堂提问,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 他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很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问题,他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们感到由衷的佩服。孙超的学习非常用功。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用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去玩了,可他还坐在那里看书。每次放学回家,他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什么《中华A卷》、《字词句篇》、《小学生优秀作文》等,都是他每天要做和要看的内容。为了扩大知识面,他还让妈妈给他报了校外的作文班和奥数班,经常利用节假日和星期天赶去学习。由于他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他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他非常喜欢体育锻炼。不但上体育课很认真,课余时间,他也是一个活跃分子。他十分喜欢游泳。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能坚持游泳锻炼。在他那小卧室的墙上,光游泳比赛获得的奖状就贴了十几张。由于他活跃、好动,他也经常“闯祸”。有一次,课余时间,他和我们几个同学在教室的走廊上玩“抓人”的游戏。我们你追我赶,玩得可热闹了。可一不小心,他和一个二年级的小弟弟撞了个满怀,小弟弟的眼睛刚好撞倒了他的下巴上。由于用力过猛,小弟弟的眼睛上面裂了一个一公分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可把我们给吓坏了。这时,老师赶来了,叫来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把小弟弟送到医院去“缝针”。为此,老师和家长都狠狠的批评了他,我们也和他一起给老师写了检查。由于我和孙超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坐在一起,经常免不了上课小声说话,有时还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上“思品”课,我们的小动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让我们留下来写检查。我们都很后悔。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俩一商量,主动找到老师,要求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我们在一个班、一个教室,一个座位。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块儿做游戏。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永远都是好朋友。 此题要求写同学之间发生的事情,以表现当代中学生美好的人际关系。既然是“同学之间”,那么不能只写一个同学的事,至少要有两个主人公出现,或者是发生在群体中。写几件事,题目没有限定,可以围绕一个中心事件展开矛盾冲突,也可以用几件事多角度地反映同学之间的亲疏喜怒。写什么事,题目也没有限定,可以是学习上的,也可以是生活上的,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总而言之,此题限而不死,选好材,写出波澜,便能成功。思路之一:买餐票时,我发现兜里的10元钱丢了。这可是一星期的菜金呀。不久,同学们先后送来我丢失的钱,可一看都不是我的。到了晚自习,我发现文具盒里有一叠钱,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这是全班同学的心意,请收下”。我激动得泪水夺眶而出。思路之二:他在班上个子最小,同学们戏称他为“小不点”。大个子常常拿他寻开心,好几次把“小不点”弄哭了。这次上茶山劳动,不许坐车,刚走一半路程,“小不点”已累得气喘吁吁。大个子二没说,抢过“小不点”的背包。这回“小不点”感受到同学之间的温暖。思路之三:我因病住进医院,好孤独好寂寞。这时班主任来看望我,给我带来一盒录好的磁带,里面是全班同学的歌声和问候。元旦到了,同学们给我寄来一封信,每个同学在信里说一句话,我又一次体会到同学之间的纯真友情。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叫姚利伟。他虽然成绩不好,排在后四名里面,但是他为人憨厚老实。这在我们班里可是出了名。现在就让我来给你们说一件事情来证明。有一次,轮到我们组扫地。我们这一个小组有三个女同学,两个男同学。包干区,我让女同学去,教室就让男同学打扫。这时,只有一个男同学在,我就告诉他等一会儿另一个男同学来了就让跟他一起扫教室。分配完毕,我就和两个女同学下楼去打扫包干区了。来到包干区,我和两个女同学迅速地拾着地上的废纸。然后,用扫把清扫路上的垃圾。三个人起劲地干着。包干区变得越来越干净了。扫了好一会儿,我们才把包干区打扫干净。然后,我们三个人就说说笑笑地回教室去了。来到教室,我看到教室里的一切出乎我的意料,扫把没有放好,扔在地上,垃圾没有畚起倒掉,在地上散乱地躺着。地板还是脏脏的,没有用拖把拖过。怎么搞的,竟然弄得这样糟糕!我火了。我抓住那个男同学狠狠地批评他。他说自己扫好了,剩下的应该由另一个同学负责清扫完毕。他居然不认账,我更加火了。这时,姚利伟正好走过来。我便把气全部撒在他的身上,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最后命令他赶快扫好地面,倒掉垃圾,拖好地板……他只是默默地听我批评他,默默地扫着地,倒掉垃圾,放好扫帚,拖好地板……我看着他乖乖地做着一切,气就也消了。然后,我走进教室,翻开《值日生记录本》。啊呀,不对,今天不是轮到姚利伟扫地,我怎么竟然去批评他呢?而且他也没有辩解一声呢?顿时,我的脸涨得通红。他没有找我“算帐”,反而按照我的命令去做事。他真是一位憨厚老实的好同学!在母校的时间只剩下短暂的一年了,在这个上千多个日子里。我就像一根幼苗,像一根小草,像一个种子,在“园丁”——老师精心的照料,用心的灌溉下,茁壮成长,长成一棵苍天大树,将来回报祖国,回报母校,回报老师。听着老师一遍又一遍的叮嘱,听着老师一遍又一遍的教诲,靠着同学们的互想帮助,互相鼓励,我们同学都一起日渐成长。似乎在班级里还回荡着我们琅琅的读书声,在操场上仿佛缭绕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在校园里还有我们嬉戏的身影,在每一个角落里,我们曾留下过难忘的回忆。往事还厉厉在目,记忆犹心。在母校老师的教诲下,我得到了许多。我得到了许多朋友,也得到了老师的金玉良言和新的知识,使我成为了一个有知识懂礼貌的好学生。我在母校留下了许多难忘的往事,也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最重要的是得到了最好的教育和今后做人处事的指南针。但现在我在母校的时间已不多了,猛然回首,回顾往事,仿佛督促我的老师,鼓励我们的师长,还有可爱的校园,都要从我们轻唱的骊歌声中失去了,不知何时我们已成了校中的大哥大姐,成为弟弟妹妹的榜样。如今我回首想起,老师的教诲,我们琅琅的读书声,同学们的欢笑声,都还萦绕在耳边,把握最后留在母校的一年时间,看一看可爱的校园,看一看教导我们的老师,看看鼓励我的同学,珍惜最后笔砚相亲的日子。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光阴一去不复返,我会永远记住老师的教勉,做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记住,明日三保以我为荣。啊!美丽的校园,你带给我多少欢乐,多少启迪,我一生难忘。难忘的小学生活时光飞逝,不知不觉,眨眼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过去了。烟墩山下的那所历史悠久的学校,正是我的母校。这里绿树成荫,这里书声朗朗,这里是我们成长的摇篮。在这里,我们留下了多少童年的足迹,多少快乐的笑声。小学的生活是多么难忘啊!记得我在一年级的时候,那天是家长开放日,有许多家长进来了我们的教室听课。这节是黄老师的语文课,她叫我们朗读第17课《秋天》我们大声地朗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开始没劲儿了,便从抽屉拿了一块橡皮来玩,把书竖在桌面上,我以为这样老师就不会看见我在玩。我玩着玩着,看了看老师,发玩老师下瞪着看我呢。我连忘把橡皮放进抽屉,又跟着大家一起读起书来。下课了,黄老师带我到办公室谈话,批评我上课开小差。顿时,我感到的不仅仅是后悔,还有羞耻……还有一次在二年级的一节英语公开课,陈老师叫我出来讲台用英语表演卖水果。我骄傲自喜地走到讲台上,不但没有把英语单词的发音发准确,而且还不知道老师正在生气呢。陈老师又叫了一位同学出来表演,老师立刻不生气了,而且还在笑呢。下课了,老师奖了一朵小红花给那位同学,可是我没有。这时我的脸红了,不由得惭愧地低下了头。[写法]开篇先对同学之间的情谊抒发情怀,结尾针对主体所叙之事发表对同学之情看法,让首尾呼应,揭示全篇主旨。径直以事件的起因、结果自然开阖,也是一种谋篇的方法。为了辐射出同学们的情谊。比如思路之一,由于“我”丢失钱,才引起同学们送钱的事。先是暗送,说到拾到“我”丢失的钱;后来明送,同学们凑钱帮“我”渡过难关。这样,与“我”其实是在写同学,表现同学之间相互帮助的主题。如果“我”跳到事件的圈外,可用第三人称来写,比如思路之二。整篇作文可以只写一件事,也可以写二三事。如果选几件事来写,要善于把事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思路之二既写大个子戏弄“小不点”,又写大个子帮助“小不点”,这两件事并非各自为政,而是相辅相成,构成有机的整体,更好地表现同学之间的感情。在详略方面,应以第二件事为重点。选择同学之间相处不好的事来写可,但要从中提炼出教训,使之具备积极的思想意义。常见的失误有:审错题目,把《同学之间》写成《我的同学》;选材不典型,所叙之事不能表现同学之间的情谊;平铺直叙,缺少波折。[同类文题] 1、 我们之间(此题一定要用第一人称写,事情可发生在“我”和同学之间,也要发生在“我”和其他人之间。)2.我和同桌(“同桌”自然是同学,但不是一般的同学,所以选材范围较狭小。) 3.友爱在中(这是半命题作文,横线上可填“同学”、“班集体”等,也可超出校园的范围。) 4.爱在我们中间(此题以写同学之间的友爱为宜。)5.我俩和解了(“和解”是结果,所以要先交代“我俩”的纠葛,详写和解的过程。)6.疙瘩解开了(前题一定要用第一人称写,此题也可用第三人称写。“疙瘩”可以是人与人关系上的问题,也可以是思想上的问题。)7.我忘不了他(此题是通过记叙揭示“忘不了”的原因,抒情性较强。)8.风雨×年同学情(在“×”处填上相应的数字,如“风雨三年同学情”。要扣住同窗的时间来写同学的情谊。)9.毕业前夕话友情(写在毕业前夕同学之间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互相关心和互相帮助的感人事例。)10.同学,你不能这样(题目采用呼告的手法,相当动情。要选择典型的事来写,然后奉劝同学不能这样做。)11.同桌病了(同桌生病,你会怎样,同学们又会怎样,相信这篇作文可以表现出同学之间真挚的的感情。) 这些你参考1下把,

126评论

你说的天荒地老

从上学到现在,跟我坐过的同桌很多。可关系最密切、最要好的,就要数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的孙超啦!他和我同岁,是个回民子弟,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孙超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的课堂提问,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 他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很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问题,他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们感到由衷的佩服。孙超的学习非常用功。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用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去玩了,可他还坐在那里看书。每次放学回家,他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什么《中华A卷》、《字词句篇》、《小学生优秀作文》等,都是他每天要做和要看的内容。为了扩大知识面,他还让妈妈给他报了校外的作文班和奥数班,经常利用节假日和星期天赶去学习。由于他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他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他非常喜欢体育锻炼。不但上体育课很认真,课余时间,他也是一个活跃分子。他十分喜欢游泳。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能坚持游泳锻炼。在他那小卧室的墙上,光游泳比赛获得的奖状就贴了十几张。由于他活跃、好动,他也经常“闯祸”。有一次,课余时间,他和我们几个同学在教室的走廊上玩“抓人”的游戏。我们你追我赶,玩得可热闹了。可一不小心,他和一个二年级的小弟弟撞了个满怀,小弟弟的眼睛刚好撞倒了他的下巴上。由于用力过猛,小弟弟的眼睛上面裂了一个一公分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可把我们给吓坏了。这时,老师赶来了,叫来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把小弟弟送到医院去“缝针”。为此,老师和家长都狠狠的批评了他,我们也和他一起给老师写了检查。由于我和孙超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坐在一起,经常免不了上课小声说话,有时还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上“思品”课,我们的小动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让我们留下来写检查。我们都很后悔。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俩一商量,主动找到老师,要求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我们在一个班、一个教室,一个座位。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块儿做游戏。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永远都是好朋友。2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叫姚利伟。他虽然成绩不好,排在后四名里面,但是他为人憨厚老实。这在我们班里可是出了名。现在就让我来给你们说一件事情来证明。有一次,轮到我们组扫地。我们这一个小组有三个女同学,两个男同学。包干区,我让女同学去,教室就让男同学打扫。这时,只有一个男同学在,我就告诉他等一会儿另一个男同学来了就让跟他一起扫教室。分配完毕,我就和两个女同学下楼去打扫包干区了。来到包干区,我和两个女同学迅速地拾着地上的废纸。然后,用扫把清扫路上的垃圾。三个人起劲地干着。包干区变得越来越干净了。扫了好一会儿,我们才把包干区打扫干净。然后,我们三个人就说说笑笑地回教室去了。来到教室,我看到教室里的一切出乎我的意料,扫把没有放好,扔在地上,垃圾没有畚起倒掉,在地上散乱地躺着。地板还是脏脏的,没有用拖把拖过。怎么搞的,竟然弄得这样糟糕!我火了。我抓住那个男同学狠狠地批评他。他说自己扫好了,剩下的应该由另一个同学负责清扫完毕。他居然不认账,我更加火了。这时,姚利伟正好走过来。我便把气全部撒在他的身上,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最后命令他赶快扫好地面,倒掉垃圾,拖好地板……他只是默默地听我批评他,默默地扫着地,倒掉垃圾,放好扫帚,拖好地板……我看着他乖乖地做着一切,气就也消了。然后,我走进教室,翻开《值日生记录本》。啊呀,不对,今天不是轮到姚利伟扫地,我怎么竟然去批评他呢?而且他也没有辩解一声呢?顿时,我的脸涨得通红。他没有找我“算帐”,反而按照我的命令去做事。他真是一位憨厚老实的好同学!4 他,是我中学同学当中的一位.他长得不高不瘦,但是比我还高一点,他有一对并不怎么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张大大的嘴巴。由于他爱好体育,经常到外面踢球,所以体质不错,但皮肤却被晒得黑黝黝的。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有一头卷发,可不是烫的,而是自然卷曲的没,看上去象一只卷毛狗,所以大家都叫他“卷毛狗”。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坚持不懈做事不半途而废,而是有始有终,。记得有一次,我们到足球场去上体育课。老师让大家跑400米。于是大家便排成一行,当然他也在其中,只听一声“开始”的口令后,跑步开始了,大家都像离弦之箭,一个劲的往前跑,他也不例外,但是另人吃惊的事发生了,只见他刚跑了十几步脚小突然遭“暗算”,摔了一跤,这一交可摔得不轻啊,他膝盖上皮开肉绽,鲜血涌了出来,可是,他并没有就此罢休,强忍着伤痛爬了起来,有人上来扶他,他却没答应,凭着他坚韧的意志,一拐一扭地向着前方跑去。终于,在疼痛地干扰下,他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十米,五米,三米,一米,他跨过了终点线,我们为他欢呼,为他骄傲!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不屈的人,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5 我有个同学叫苏慧仪。她的眼睛非常漂亮,鼻子高高,乌黑色的秀发,还一个小小的嘴,样子长得非常漂亮。我最欣赏她的人品和她非常聪明。每次她考试都在五名之内。她为人乐观,乐於助人,是非分明。世界上已很少这种人了。因为她心地好,所以有很多朋友。每个一但和她做了朋友,就不用忧愁了。她对家人也很孝顺。时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听爸爸妈妈的话。每当她的朋友需要她的帮助,她一定会伸出援手。老师和同学也对她赞口不绝。她成绩好时,不会骄傲。她看到一些成绩不太理想的人时,她就会安慰她,叫他不要灰心,下次再努力。人们都说她又漂亮又聪明。但她常常都说自己不是最漂亮,不是最聪明。自己是不漂亮,最不聪明的那个。当然同时,她有困难时都会有人帮助她。有一次,她在校不见了一个十元。大家都为她拼命去找。最后,好人有好报,终於找到了。每逢圣诞节,她的圣诞咭也多如银河。数也数不清。她也很帮助老师。老师叫她做事她也很愿意。每个人都认为她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自己也觉得是。那麼你觉得她是不是一个大好人呢?吴品贤是经常帮助我的同学,我觉得他心地善良也很亲切,每当我不会写书法的时候,他都会一心一意一个一个的教我写,我很高兴能够认识这会和蔼可亲的同学。江怡萱是我最欣赏的同学,也是我觉得最有人缘的同学,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而且每次做什麼事情都会一心一意的去做,所以她每次做的作品都很漂亮,我非常欣赏她的作品。刘俊杰是服务最热心的同学,沈佑维是最有责任感的同学,我觉得这两位同学做什麼事情都很热心。我想我也要好好的跟他们多多学习,更加努力!贺靖雅是我最要好的同学,我很高兴能够认识她,希望每天都能够跟她一起唱歌、跳舞、写字、画画...等。苏静萱是我觉得最快乐的同学,因为只要我看到她的时候,她的脸上都会带著笑容,我看到她的笑容就觉得好快乐。蔡勇证是我觉得爱抱怨不快乐的同学。黄圣玄是我觉得上课不专心的同学,他们两个在我们班上是最不乖的同学,我不喜欢他们这种个性,希望他们两位在以后的日子多多改进,我就会和他们做好朋友。林芳宇是我觉得上课最用心的同学,我觉得她功课很好,上课也很认真,对人也很亲切,我想我也要跟她多多学习,更加努力!加油!加油!6 每一次看到陈彦安积极向上的手朝天举着,我都会莞尔一笑,因为陈彦安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快接近期末以后,陈彦安变得更加积极了,而且也变得更开朗了。 有一次,在一堂因为没人积极举手发言而变得无聊乏味的语文课上,褚老师问问题,同学们有的好像知道,不想举手或不敢举手,或者不知道答案在桌子上愣着发呆。褚老师看到这样的情形,大发雷霆,吼着问:“只有这几个知道吗?!”只见陈彦安鼓起勇气,举起了手。当时,我举着端正而向上的手,看看陈彦安的手,简直就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我连忙对陈彦安说:“把手举高点儿!老师才看得见!”于是,陈彦安再次骨气勇气,飞快地往上面伸去。老师看了,快手快脚地向陈彦安走去,点了陈彦安来发言。虽然陈彦安以前发言吞吞吐吐的,但是之后她经常发言,说话也变得很利索了。这就是陈彦安突飞猛进的变化。 在上课的时候,不仅仅她很积极,而且在课间的时候,她也是很开朗的。在课间的时候,只要是一群人在一起玩,陈彦安她都会参加,并且在无聊的时候她也会想出一种方法来解闷,比如说:抛手绢的游戏,或者是拿出一只玩偶来演玩偶剧…… 而且每天,陈彦安都会笑,不管是哈哈大笑莞尔一笑、微笑、大笑,里面都含有开心、高兴的意思。也许,这也是影响她上课那么积极的原因之一吧!7 “铃铃铃”下课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排好队伍走出教室。我站在队伍的第一排,慢慢地往外走。突然,站在我后面的张浩然冲到我前面,由于门太小,站不下两个人,他又跑得太快,,我一下子被拌倒在地。唉哟,真疼!旁边的同学好像都没看到我摔倒在地,像一只只快乐的小鸟在我眼前飞快地闪过。这时,一双可爱的小手温柔地把我扶起来,轻轻地帮我拍掉衣服上的灰尘,然后又把我扶到座位上,说:“林书帆,你没事吧!”“没事。”我抬头一看,白皙的脸蛋映入我的眼睛,圆圆的头上扎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眼睛里闪烁着温柔的光芒。原来是她-----陈铭源。 陈铭源是我的好同学。一年级刚入学时,她是我们班的“识字大王”,我们有什么字不认识,都纷纷跑去向她请教,她也很耐心地教我们。她还是我们班有名的“高嗓子”,平时老师上课读作文都请她来读。她的声音很响亮,读起作文琅琅入口,大家都听得入迷了。她平时很爱集体,乐于帮助同学,象这样帮助同学的事情不止一次发生在她身上,比如,今天李硕故意打到我的肚子,又是陈铭源第一个跑过来扶着我,还严肃地批评了李硕。虽然陈铭源的年纪比我小几个月,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她好像是我的好姐姐,保护着我。你们说,这么好的同学,应不应该去夸夸她呢8 我有一个很好的好朋友,名字叫吴思洪,他助人为乐,专门帮助别人。他最喜欢的同学当然是我了,因为我们是全班最最友好的同学。他总是来帮助我,比如:我在擦窗,他就帮助我擦;我不会做的题目,他就认真地教我……最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是他借给我钱的那一次。那一次上象棋课,我忘了带本子,想这一下死定了,老师肯定会批评我的。正在我焦急万分的时候,吴思洪出现了,他热情地对我说:“我的好朋友,你怎么了呀!人家都走了。”我说:“我的本子没带,老师会批评我的,这可怎么办呀?”吴思洪想了想,到自己的座位上,拉开书包,把乘车的一元钱给拿了出来,他走过来,对我说:“别着急,这一元钱给你。”我的眼睛湿润了,这一元钱是乘车的钱,他没有了钱,就只能走着回家了,我连忙把钱塞进他的手中,飞快地跑了,没想到,他在小不点超市买了象棋本直往教室里跑,把象棋本放在我的手中,我推辞不了只好拿了。 啊!我的好朋友,你对我真好!9 我的好同学小成,今年十岁。他长着矮矮的个子,留着短短的头发,瘦瘦的脸蛋黑里透红。两首淡淡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高高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小巧玲珑的嘴,一张嘴,就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小成很关心集体,也很乐于助人。说起他关心集体,我想起前几周的星期三下午,我们班的扫把坏了,小成不声不响地从家里拿来铁钉和锤子,把烂扫把一个一个地钉好了。说起他乐于助人,我想起前两天中午放学的时候,他看见一位小弟弟在商店门口摔倒了,就连忙走过去,扶起小弟弟,帮他抹去身上的灰尘。这就是我的同学小成,一个既关心集体又乐于助人的好学生。我的好同学小成,今年十岁。他长着矮矮的个子,留着短短的头发,瘦瘦的脸蛋黑里透红。两首淡淡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高高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小巧玲珑的嘴,一张嘴,就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小成很关心集体,也很乐于助人。说起他关心集体,我想起前几周的星期三下午,我们班的扫把坏了,小成不声不响地从家里拿来铁钉和锤子,把烂扫把一个一个地钉好了。说起他乐于助人,我想起前两天中午放学的时候,他看见一位小弟弟在商店门口摔倒了,就连忙走过去,扶起小弟弟,帮他抹去身上的灰尘。这就是我的同学小成,一个既关心集体又乐于助人的好学生。10 我的中学同学(初中作文)他,是我中学同学当中的一位.他长得不高不瘦,但是比我还高一点,他有一对并不怎么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张大大的嘴巴。由于他爱好体育,经常到外面踢球,所以体质不错,但皮肤却被晒得黑黝黝的。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有一头卷发,可不是烫的,而是自然卷曲的没,看上去象一只卷毛狗,所以大家都叫他“卷毛狗”。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坚持不懈做事不半途而废,而是有始有终,。记得有一次,我们到足球场去上体育课。老师让大家跑400米。于是大家便排成一行,当然他也在其中,只听一声“开始”的口令后,跑步开始了,大家都像离弦之箭,一个劲的往前跑,他也不例外,但是另人吃惊的事发生了,只见他刚跑了十几步脚小突然遭“暗算”,摔了一跤,这一交可摔得不轻啊,他膝盖上皮开肉绽,鲜血涌了出来,可是,他并没有就此罢休,强忍着伤痛爬了起来,有人上来扶他,他却没答应,凭着他坚韧的意志,一拐一扭地向着前方跑去。终于,在疼痛地干扰下,他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十米,五米,三米,一米,他跨过了终点线,我们为他欢呼,为他骄傲!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不屈的人,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但他是谁呢?他便是***(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固省去)11 我的弱智同学在我上学的小学校园里,我有一个弱智同学。他每天背一个小书包,像别的同学一样上学、放学。只是,同学们上课的时候,他只能在校园里溜达,独自玩耍。他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同学们放学的时候,他会跟上最早一个放学的队伍,昂首挺胸地走出校门。然后,在校门外,等所有的同学被家长接走,他再独自回家。每一个接学生的家长,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都会在校门口看到他熟悉的身影。转眼几年过去,大概许多家长已经习惯看见那个弱智学生单纯的笑和人真的举动。几乎是每天的中午和下午放学的时候,他都会在学校门前那条小公路上“指挥交通”,像交警一般认真、虔诚。他会时不时地很公正地训斥每一个在他眼里“违规”的家长。如果见有小同学摔倒了,他会急跑几步,扶起那个小同学。如果见谁有被碰撞的危险,他会适时地去提醒人家,用他含混不清的语言,从不计较人家是否领情,是否感激。每天看到他,我总会想起那一个让我感动一生的场景:一个中午,家长们都在校门外等我们放学,依旧是那个弱智同学在“指挥”着“交通”。这时,一个小同学在玩耍时被公路上的一块砖头绊倒了,他的妈妈把他扶起来,抱走了。而那块砖头,肯定是所有的学生和家长都看到了。我也看到了,但我并没有想到去拿走它。每一个人也都在懒散地站着,聊自己的天,想自己的事情。而此时,是那个弱智同学,急急地跑过去,捡起砖头,把它扔到远远的墙根下。我一下子觉得很惭愧,我想,当时肯定有许多学生和家长也会有那样的感觉。我突然就想起了那句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处于混沌状态下的同学,他保持了那份与生俱来的人的本性――善良!而我们这些智力正常的人们,却已慢慢忽略了这两个字,或许它还深深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却无暇去表现,早已落满灰尘。每一天依旧如水流逝,那个弱智同学,依旧每天快快乐乐地活跃在校园,忙碌而满足。校运动会上他会去为大家捡拾垃圾,甚至会去做许多淘气同学的出气筒......他却一直在微笑,宽容而憨厚。或许,他是觉得自己融入了这个校园,是这个校园让他远离了孤独,所以他心存感激。我却一天天被他感动,我想,因着他,我已掸落了心灵上堆积的那层灰尘。谢谢你,同学!12 男生女生男生和女生注定就要势不两立吗?难道就不能和平相处吗?在男生们的眼中,女生就是“恐怖分子”,而他们则是“反恐精英”。在我们班里,这种现象更为严重,男生们都在反恐,时不时地就会引起一场“血战”,没有一个学期能够平安度过。不过,在这场无始无终的战斗中我、李心璐、于佳沛、步凡,我们四个好朋友像是幸存者,并没有被侵略过。只可惜好景不长,这不,就在这几天里,又引发了一场骚乱——反“四人帮”行动。这场战争源自我们中一人——步凡。步凡,不凡,她就是那么的不平凡,不一般,和她在一起长了,你就会发现她为什么那么不平凡。她最不平凡之处就是她特别能招惹男生。男生们总爱围绕着她,和她闹,欺负她,尤其是这几天,这种现象更加严重了。课间,男生们闲着没事,打她几下,碰她几下,要不然就是在上完操后来个“群殴”;还有就是老师问谁犯错误时来个诬告,冤枉步凡,让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凡啊!你的运气真不好,命真苦呀!作为一个朋友,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是,和她在一起,我只有倒霉、吃亏的份,哪有便宜让我占,哪有好事记得我?因为和凡在一起处处倒霉,所以,我当着男生的面儿和她断绝了关系。但是她还是把我当成自己的朋友,而且看着她被男生们欺负,我心里也很不好受,又和她走到一块儿去了,并且更加关心她、帮助她。李心璐也加入了,她比我更厉害,男生们一来,她就摆出了张牙舞爪的架势,好像能把他们一个个生吞活剥,可是他们还是能用他们飞一般的速度趁我们不注意间碰到她。没办法,敌众我寡嘛,不过他们真是一群打不死的苍蝇。保护步凡这一行动还在进行着,我给步凡出了许多防止男生们来骚扰的妙计,也在到处寻找这些办法,就连梦梦的“忍术”也没有任何作用。我们真是无计可施了。为了保护步凡,我们都和男生们闹了矛盾,因此男生们开始反“四人帮”了。幸好又迎来了一个双休日,凡总算可以摆脱男生们的魔爪了,可是这只是短暂的时间,不知道到了周一又会怎么样,我把我一周来最重要的一件事写了下来,不知道老师读了我的文章后会怎么样呢?最重要的事还是我们男生和女生要和谐相处。13 今天是我的同班同学叶洪铭的生日,所以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我起来以后先把送叶洪铭的生日贺卡和礼物准备好,然后草草地吃了点早饭,就向和叶洪铭约定的地点跑去了。我到了约定的地点,发现已经有三个同学在等了,只是不见叶洪铭的影子。过了一会,叶洪铭才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原来他在昨天骑自行车的时候跌伤了脚,所以走路才这副样子。全体人员会合以后,叶洪铭就开始了他的生日之旅。叶洪铭首先带我们到他家去玩。在他家我们把各种各样的生日礼物送给叶洪铭。叶洪铭收到同学们的礼物后很高兴。叶洪铭打开电脑和同学玩赛跑卡丁车,由于我对这种开车的电脑游戏不感兴趣,所以就在一旁看杂志。玩了大约有一个小时左右,叶洪铭的妈妈就带我们一起去吃肯德基。到了肯德基餐厅,我们就在叶洪铭的妈妈预订好的位置坐下。每人选了一个套餐。然后大部分人就去有滑梯的那个角落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我们玩累了,正好要的套餐也端来了,于是大家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午饭,叶洪铭的生日蛋糕也端上来了,我们大家一起为他唱生日快乐歌,祝他生日快乐,叶洪铭闭上双眼许下了自己美好的愿望。我的肚子实在是没有空着地方了,我还有一个老北京鸡肉卷没吃完,于是,我把鸡肉卷打了包。吃完了蛋糕,肯德基餐厅还为每人赠送了一份小礼物。下一个活动是瘸指挥叶洪铭带我们去香蜜湖赛真正的卡丁车。可没想到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有的同学没到一米四零,不让我们玩,我们跟他争辩,他出言不逊还骂人,算了我们一赌气离开了那里。我们改变计划去打保龄球。我们又回到叶洪铭家里,取打保龄球需要的保龄球卡。为了节省时间这次我们就打的奔深圳保龄球训练基地。走进场内,一条条球道展现在我眼前,这是我第一次打保龄球,心里有点激动。 我拎起一个球想上前去打,被那里的管理员拦住了,因为我们没有换保龄球鞋,原来打保龄球还要穿规定的专业鞋呀!我们急忙换上保龄球鞋,然后分成了两队,我的这队有叶洪铭和李团璋,另外一队有刘骞锶和叶洪铭的俩朋友,我们每队用一个球。开始是叶洪铭和李团璋老是打不中,轮到我的时候,我学着别人的姿势一球过去,结果打倒了六个保龄瓶。慢慢的,叶洪铭和李团璋也可以打中六七个保龄瓶了,而我却打不中了,我很生气。又轮到我了,这次我屏住气瞄准目标,使尽全身力气一球扔过去,结果打了一个全中,大家为我鼓掌欢呼,我真是太高兴了,因为这可是我有生以来一次全中呀!也是我们今天最好的球技表现。打了一个小时的保龄球,我们累得连球都拿不动了,大家疲惫不堪的登上了回家的出租车,叶洪铭的生日就在欢乐声中结束了。不知道下一次又是谁过生日呢?14 我就是在北京机场去青岛,去候机楼是时迷路了,一位志愿者帮助了我.恩.我在机场中徘徊着,紧张的汗水浸湿了我的衬衫.我这才发现,偶迷路了.怎么办,我从小到大都没有一个人单独乘过飞机.所以什么登机步骤流程都不知道.突然间,机场响起了几声枪响.我看到了手持AK47的武装分子.娘的,是阿富汗恐怖分子,他们把airport给占领了。我当时吓得屁滚尿流.这是,一个大哥抓住了我的手说,“兄弟,你还好吧”我用颤抖地声音大喊:“我考,俺就是想坐飞机回青岛过个春节,怎么就摊上这种鸟事!!!”那位大gg听完就说,“兄弟,莫怕,我是这里的志愿者,我会安全护你上飞机!!!Do you understand me?”"算了吧",我刚想说我们逃不出去的,一颗子弹擦肩而过。“相信我兄弟!!!我们逃得出去地!”大哥哥炯炯有神的目光瞪着我,我被他深深感动了。“我说跑就跑,我说停就停,你莫怕。咱这机场发生这种事也不止这一次了!!Okay? Now move your ass!!"于是大哥哥拽着我的衣服就喊“跑。”我们飞驰了出去!!冒着枪淋弹雨。一路上都是死尸,鲜血肥沃了大地。我这人从小就怕血,更别说现在了。我腿吓得都软了,终于在一个可乐机的掩体下蹲了下去。“大哥,俺不行了,我不能死!!!”但是大哥说:“你难道不想回去看父母亲戚了么?你知不知道你家里有多少人盼你回去过年啊?咬牙!!!坚持!!!”我哭了,想到了在家里的父母们。他们每个月都给我捎钱,供我念书。但是,我却把很多钱用在装扮qq秀,qq空间还有网游上。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们对我的期待。他们盼星星,盼月亮盼我回家,一年就这个时候能见着我。我怎么能再辜负他们呢?这个在我面前的陌生人的话语,让我倍感亲情。他让我想起了失踪多年的哥哥。“行了,走!!!”大哥哥拉着我,终于随着机枪的“嗒嗒嗒”声,来到了登机口!!!机长和空姐们拿着手枪掩护着我们,大哥哥说:“快!快进去!!”突然机长大喊一声:“Watch out! RPG导弹!!!”说时迟,那时快,大哥哥护住了我。强烈的爆炸让我一下子失去了知觉。我只听到了大哥哥喊了一句:“Son of a bitch!!"“快醒醒!!”机长的喊声让我回过神。我睁开眼,惊呆了——大哥哥倒在了血泊之中。他的一条腿被炸没了!!!顿时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哭着喊:“大哥哥,为什么啊?”大哥哥只是笑笑说:“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我哭着摇摇头。大哥哥吃力地说,“我其实就是你失踪多年的哥哥,其实当你那年出来北京念书,我就暗中开始保护你了。弟弟啊,告诉你爹妈,当初我不应该因为上网吧而离家出走,我错了……”我一下子惊呆了,“哥哥!!”泪水再一次从我眼中涌出。“快走!弟弟!!!!”我的哥哥捡起了身边一个死去空姐mm的手枪,然后用尽最后一口力气大喊:“快走!!!回去帮我向爹妈问个好!说孩儿不孝!!”“不,哥哥,我要陪着你。”大哥哥听着,就把枪指着我说:“快走!!!不走我就开枪了。”机长在旁边大喊:“快走吧!小伙子!飞机就要起飞了!!!”我只能哭着跑进了机舱。看着哥哥,他捡起一颗手雷。飞机开始加速,哥哥离我越来越远,我的泪水已经快流干了。哥哥拉掉了保险针,大吼一声:“Bring it on! motherfuckers!!!!"首都机场顿时在火光中消失了……我永远无法忘记那年的春节,我的哥哥为了我回家过年而放弃了自己的生命。他临终前向恐怖分子的那声大吼:“Bring it on! motherfuckers!!!!"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无所畏惧。他,我的亲哥哥,将永远活在我的心中。那个曾经为上网吧而离家出走的少年,如今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英雄。

74评论

二姑凉小二货

洪乃大,铭乃文。叶洪铭,文雅之名,而音韵厚重,可看之文华经世,文以载道。

167评论

没死就该站稳

斗士文人 看到先生的名字,就觉得仿佛在面对一座高不可攀的丰碑,不敢轻易落笔,惟恐玷污了先生的一身正气。也许,我只能怀着诚惶诚恐的心情来写一些轻薄的文字了。晚生了半个多世纪,无缘亲睹先生的风采,却也有幸瞻仰过先生的大幅照相,相上严肃的先生配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名言,真的是透出一股凛然的威严感,只是让人觉得有些冷漠无情。其实先生岂是无情之人!"无情莫比真君子",先生对朋友、青年、劳苦大众是一片赤诚,就像佛祖与恶魔战斗时是一副决绝的无情面容,而转过身来面对众生时却是一副慈祥的金面。 先生爱骂人,就像人说的所谓"他没有一篇文章里不放几枝冷箭"。这一点在先生的杂文中最是显露无遗。举个例子吧,《朝花夕拾》中有一篇《无常》。先生写道,"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教授先生即暗指污蔑女学生的陈西滢等人)。"这样的话被"教授先生"们看见了,定是气急败坏。而先生的同仁看到了,必定会开心不已。而我只能佩服先生,骂人能骂到亲者快,仇者痛,且不露一丝痕迹,也只有先生了!"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生活在那样一个麻木不仁的时代,"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是痛苦而鲜明的。眼见同胞在水深火热中挣扎,却一脸茫然,先生的心中定是饱受煎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成了先生永远的心结。于是先生的文章便常常从一个冷眼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比如说《狂人日记》这篇被称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文字很是清澈,文风也很清新,然而文章看完了,心却沉重得仿佛在一点一点坠下去。五千年历史中的糟粕就在先生的无情剑下现出原形。先生的悲哀还在于他清楚地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却无力改变,只好用匕首般的文字去刺那些毒瘤。先生的深情便埋在了无情的文字间,让人深深地悸动。看过《孔乙己》、《阿Q正传》的人少有不笑的,但那是怎样带泪的笑啊!戏谑着这一切,先生的心中该是怎样的辛酸啊!人说"文如其人",而先生的文章极少清风明月,亦少多愁善感,因此先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斗士文人",这是文人中的稀有品种。他们在铿锵昂扬的大时代中,把文章当利剑,挑破一切丑恶肮脏的东西,在时代的暴风雨中引吭高歌。他们并非不懂伤春悲秋,只是他们不会去逃避血腥的凄风苦雨。只可惜在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文人实在是寥寥无几,而鲁迅便是这少有的几位文人中的佼佼者。看鲁迅的文章,觉得文中有着深深的时代烙印,但他并不是属于那个时代。他的战斗,和他无情的文章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份精神。喜欢鲁迅的文章,也因此觉得先生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夜深人静,我看见先生在夜色中朝我姗姗而来,脸上还带着意味深长的微笑,真的很近啊…… :独自远行的鲁迅 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野草·影的告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鲁迅开始"独自远行",在他的世界里,看不到别人的存在。或许是因为《新生》--这个被鲁迅寄予了多少豪情壮志和年轻的期望的杂志--的流产,他的满腔热情和斗志付诸东流。他突然觉得自己被冷冻一般,他的声音显得那么的孤独无助,如旷野的呼喊,听不到任何回声。他已然感到"吾行太远,孑然失其侣"。然而真正把他推入一个无所依托、孤独无援的绝境的,是他理性的自我审视。他从原先单纯的外向性的民族和文化忧患,转向了对于"国民人格"及其文化生存状态的内在体验和沉思。然而他发现理性终究改变不了现实的生存状态,对于自己,却只有更深的孤独感和绝望。在前进的道路上,没有志同道合的良师益友,只能靠自己一个人往前走,他感到累了,他真的累了。于是便有了他长达十年之久的沉默。然而他不知道之前的孤独和寂寞,仅仅只是一个开端。新文化运动的到来又让鲁迅看到所谓的希望。然而摆在他面前的,却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放弃一切追求,沉入国民中或回到古代去;要么,就是用自己的整个生命,去进行他的哲学思考,去完成他的文化探索,去确证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他选择了后者。然而这种选择却又让他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他站在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传统、个人与"庸众"的对立面上,这种与外界的隔膜造成他那个历史时期的"寂寞"。因而,他选择了另一种说话的方式,这或许是他感到寂寞但又不甘于寂寞的结果。他把自己推出了生存的边缘,或许站在边缘上呐喊,这个声音更加洪亮有力。于是便有了这样的声音:"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然而这种呐喊却被误认为是"虚无主义"而被彻底否定,这多少也让鲁迅感到"缺少知音"的遗憾和孤独。在我看来,鲁迅和常人没有什么不同,然而却承受了常人所不曾经历的来自心灵的孤寂。这对于一个深入思考社会,思考人性的思想者而言,多少有些遗憾和可悲! 教师点评:在此文中,我能够发现很多《<呐喊>自序》的痕迹,然而我唯爱它文末的一句话:"在我看来,鲁迅和常人没有什么不同,然而却承受了常人所不曾经历的来自心灵的孤寂。"这是作者的认为,相异于现时喧嚣尘上的"鲁迅神话"。能够站在人的角度平视鲁迅,这本身就是思维平等的反映。与之相较,很多拥高头讲章,滔滔不绝于人前的所谓鲁迅专家可能还俯伏于地地观察着鲁迅 荒原中的野狼 走近鲁迅,平视鲁迅,并与他对话,凭我有限的知识、贫乏的思想和肤浅的人生阅历,该是多麽的艰难!我用自己的心灵寻找并感应鲁迅。百年的天空,灰白色的沉重的晚云中间,时时发出闪光,这慑人的凝重与悲凉,凝聚着巨大的力量,灵魂在重击中爆发出一声钝响。阅读鲁迅,在一种沉重中喘息,是一种痛苦。一个短小瘦削的人,乱蓬蓬的须发,苍白的长方脸,浓黑的眉毛,沉静或是颓唐的两眼在黑气里发光。他铁塔似地动也不动坐在荒原上沉思。他看见黑暗中人们的麻木与彷徨,还听见一切苦闷和绝望的挣扎的声音。他忽然流下泪来,接着就失声,立刻又变成长嚎,像一匹受伤的狼,深夜在旷野嚎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一匹荒原野狼,在我的视野。孤独,哀伤,寂寞,苍凉,复仇,野性…… 我只希望用笔记下一点心灵的感应和回响,捕捉住"荒原野狼"的精神影像。鲁迅无法选择地在一个神秘的时辰降临人世。此时,他根本无法掌管一家的福祸,而周家的福祸却实实影响了他的一生。一场劫难,使得周家"几乎什么也没有了"。灾难给他那颗幼小而敏感的心灵带来巨大的伤害。他不但品味到困顿家境生活的窘迫,而且倍尝家道衰落时世间的炎凉。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他像一头被逐出家园的不合群的小兽,带着心灵的伤痕独自走入荒原。人可以选择道路,道路也在选择着人。当鲁迅"不顾前后"地来到南京,站在江南水师学堂校门前,那低矮的校舍一点也激不起鲁迅心中的豪勇--"洋"学堂入学考试的题目是一篇地地道道的八股文!鲁迅挺胸走出校门。赫胥黎的《天演论》唤起了他生命的自觉意识,引导他进入高层次的思考。鲁迅一到东京,就断发去辫,题诗明志:"我以我血荐轩辕"!日本是西学东渐的中转站,也是中国有志之士探求救国救民、开发进步革命活动的自由港。鲁迅血管里流着的是狼血。一匹曾经受过伤的野狼,绝不会轻易把自己的终身托付上去。鲁迅从通过改变国民性来彻底改变中国社会现实的角度出发,自觉地担负起思想启蒙的历史重任,从事文化工作了。起点极高,但起步极难。然而要改变黑暗的人心,谈何容易。在"师道尊严"的中国,鲁迅这位传道授业者举起科学的教鞭点燃文明的火种时,得到的却是血的教训!一个渴望做精神斗士的人首先必须面对现实,在物质的泥水里滚打搏击,生活的夹击使得他身不由己。一种无声的爆炸震响在鲁迅的胸膛,爱和信任被罩上了一层厚厚的浓烟,那是无言的痛苦和悲哀啊!"铁屋子"是鲁迅用自己的精神痛苦铸造出来的中国荒原意象。在这一间人鬼混杂、是非颠倒、黑暗畸形的铁屋子里,鲁迅头脑清醒、思想锐利、奋力反抗、激浊扬清,是这里的异类和"疯子",也是这里唯一的觉醒者!觉醒者是孤独的。不难想象,一个在荒原上行走的人,心绪的阴郁,思想的彷徨,生活的痛苦,是何等沉闷地压迫他的身上。即使是血性的狼,独自行走于荒原,也只有用凄厉的嚎叫来抚慰受创的伤口。……鲁迅的一生深味着这非人间的浓黑悲惊。在惨淡的人生,淋漓的鲜血中,他发现了自己存在的绝望处境,意识到个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在于这绝望的抗战。当他在苦闷中一点一点地自愿地沉落下去时,精神血液里一定又喷薄出强者的声音。强者的生命,在对苦难的战胜和超越中,表现出欢欣与伟力。1936年10月,鲁迅凭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感觉到自己此时正不时地为死的阴影所追迫,明明白白地意识到自己的死,然而他坦然。就像他在《野草·影的告别》中所写的:"我不过一个影,要别你而沉没在黑暗里了。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不消失。然而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中沉没。"我无法揭示鲁迅灵魂的复杂性和深刻性,这只当是一种感触吧!荒原是鲁迅的背景,是现实社会的写真;荒原是鲁迅对生命的多种感受的集合,对现实文化的难以名状的绝望;荒野是鲁迅对黑暗丑恶极为强烈和有力的批判。野狼作为精神形象,它凝注着饱满、旺盛的自由意志,指向一种无限的自由体验和渴望,它对于一切阻碍自由的存在物给予最猛烈的抗击。 提及鲁迅,眼前就会闪过黑色的眉毛,黑色的胡子,黑色的长袍和他黑色的幽默。他仿佛是面镜子,反射出人间所有的肮脏污秽。鲁迅这样一个生来就如天神般明净高大又隔着永恒的历史而无法触摸到的人,难免会让我产生不知是他变成了民族魂,还是民族魂变成了他的晕眩。到底谁是谁?人常说思想家生命的标志就是他的那些著作,而思想家生活中那些激动人心的事件就是他的思想。"当最末次开炉的那一日,是怎样骇人的景象呵!哗啦啦地腾上一道白气的时候,地面也觉得动摇。那白气到天半便变成白云,罩住了这处所,渐渐现出绯红颜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我家的漆黑的炉子里,躺着通红的两把剑。你父亲用井水慢慢地滴下去,那剑嘶嘶地吼着,慢慢转成青色了。这样地七天七夜,就看不见了剑,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在我看来,这根本就是鲁迅最精炼最概括的自传和剖析。一块铁,经过几千度高温高压的煅烧,具备了灼人的热力和爆发的力量,再要让"通红"的本体经过冷水的浇淋,才能转变成"纯青,透明"的冰一般的利剑。也就是说鲁迅是在火与冰这两个不断交替的极端的锤炼下,成长起来的。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要产生一个火一样的人并不难,但要产生一个能够容纳两种最不能相容的感情并且控制得恰到好处的人,则是算稀有的了。火山总是覆盖在厚厚的积雪下,看似表面平静,内部却正在激烈地翻滚、奔突。"熔岩一旦喷发,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等到压力一旦减小至平衡的状态,就又会恢复常日的平静。熔岩的力量如此巨大,但鲁迅每一次的"喷发"却都是抑郁已久--短则数星期,长则几年,总是到了无以克制、不得不发的关口--等到超负荷的临界线时,就要么"出离愤怒",要么"时时袭击"、"没有停止",难道摧毁腐朽不让他觉得鼓舞吗?"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他快意于我的痛苦"。有时仿佛觉得已经是"痛定之后"了,却又因为"学者文人的阴险论调"决心显示"最大哀痛",又不想让其"快意",直至无处可逃,才喷出火山的岩浆和全身的冷气,冷与热交错对流,必然掀起心灵巨大的海啸,使整个中国都为之颤动。叔本华说,一个人要有他本身的思想,才有真理和生命。鲁迅独到尖锐的思想就是迷茫中的中国的真理和生命,如果没有了他,20世纪的中国思想必然会黯淡无光,民族的魂魄也许仍然在飘荡。

158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