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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给了你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注会税法的土地增值税法内容不仅在选择题中容易出现与契税相结合的多选题,而且还容易单独出现计算题,除了三大流转税(增消营)和两个所得税(企个)外,最容易出现计算题的就是土地增值税了。为了使计算正确,第一步就是要判断是否征税,其次才是税前扣除问题,最后是计算增值额(需要记住税率)。以下分别总结本章的重要考点。
一、【有偿 国有】 我国土地政策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学习本章内容时要区分一些重要概念,比如集体土地要变为国有土地时才可以谈转让问题。“转让”(在二级市场)和“出让”(一级市场)又是不同的概念,出让是不征土地增值税的。
二、【征税范围】应征、不征、免征内容具体整理(必须掌握,仍对照“有偿”和“国有”、“转让”这几个关键词)
1.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投资方或接受方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
(7)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
(8)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
(1)房地产继承(无收入);
(2)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
(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
(4)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
(5)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
(6)房地产评估增值。
3.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
(1)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
(3)与房地产商无关的投资联营,将房地产转让到被投资企业;
(4)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
(5)国家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6)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7)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8)居民个人转让住房。
三、【有偿、转让、国有之含义】理解上述征税范围要掌握核心关键词:“有偿”即取得收入、“转让”即权属发生改变、“国有”(不解释,不是国有的话,转让是非法的。)。另外特别指出: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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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爱心已所属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六大税种是重点,其他税不要学?
众所周知,注册会计师税法全书有17个税种,除去分值较大、常考的6大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他的11个税种到底要不要学,怎么学,这是个问题。
税法是一门中性略偏理的学科,一方面,是各种应纳税额的计算(偏理科),另一方面是企业应交税种各种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税收优惠(偏文科)。话说“会税不分家”,这一点在企业所得税那一章节体现的最为明显,企业所得税那一章需要以一定的会计知识做基础(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公益捐赠的扣除限额是以企业会计账簿的利润作为纳税调整依据,因此最起码要会算企业的会计利润)。除个别知识点外,税法的复习难度较低。具体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全面复习,但重点突出
税种有大小之分,但这种划分是相对的。三大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和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传统意义上的大税种,其他税种是小税种,小税种中的土地增值税考察分值也较重。十八个实体税法在命题分值中可以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值在15分左右,分值会涉及各个题型,以计算和综合为主;第二梯队是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土地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分值在10分以内,题型除了选择题,以计算题为主;剩下的是第三梯队,分值在1—5分,考察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根据命题规律可以知道,每个实体法命题均会涉及,只是各个税种命题要求掌握的程度不同,我们应该全面复习,且要重点突出。
二、多做习题,熟练应用
税法在复习过程中依然可以采取“基础—强化—冲刺”三部曲,老生常谈,不再赘述。在此需要和大家强调的税法和其他科目明显不同的一点就是税法的命题陷阱比较多,一般对某个税种理解不是很精准会造成确实也会做,但是拿不到分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就是多做题,多练习。做完后不能扔掉,要多思考,尤其是自己错在了什么地方,哪个细微的地方理解还不到位,依靠做题来达到精准理解知识点的目的。
三、综合冲刺时,打破税种思维,做到融会贯通
税法有几个命题人特别喜欢的物品,希望引起大家注意,并在日常复习中作出总结。房子(涉及到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车船税,关税)、烟酒(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等,这是层次较高的学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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