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会计造假的人

怕天黑
  • 回答数

    7

  • 浏览数

    752

首页> 会计职称> 讽刺会计造假的人

7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顾纯

已采纳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做假账是一种违法乱纪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我们身为会计人员..就更应该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如果公司聘用我,我会站在公司的立场达到企业的最大利润额...当然我不会做违法的事.....我们只能选择合理的避开一些不需要的支出.....我会做到让贵公司满意的......做为一个合格的会计应该知道:“假账真算”违反客观性原则。1.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2.客观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因此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就应该是真实可靠的。要使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就应当在会计核算时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果会计核算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4.“假账真算”就不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甚至还会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上的失误。会计做账必备知识以我国最新企业会计准绳为根据,反应出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改造发展的最新成果,剔除了陈旧过时的内容,使读者学即有所成,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行,经过实例详尽阐明有关所得税的计算,会计做账必备知识的首要性对十初次接触会计的人来说了如指掌。尤其是没有经过体系化、专业化培训的从业人员,在其实际的工作中,各种会计理论、银行结算知识、单据知识、税务知识,相干法律法例规定,以及工商管理知识等内容更是被困扰在其中。《会计做账必备知识》以解决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为出发点,选用问答的格式,将最根本、最实际、最首要的会计做账必备知识从体系的角度一一罗列,便于读者把握要点、关键,利用起来八面见光。从结构上看,全书条理分明、关键突出,共分为五大部分:首先部分:会计基础知识,在这一部分的内容里,详尽介绍了会计要素的含义和分类,会计科目标设置,账户的结构,复式记账法的应用,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账簿的备案,会计报表的编制,对账、查账等会计需要掌握的最根本的会计知识。为做好会计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其次部分:银行结算基础知识。在这一部分的内容里,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利用和管理方法列出了具体的驾驭步骤;对各种银行结算要领的特点、分类、利用及利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细节的阐明;有针对性地对差异企业差异的经济业务之间怎样选择银行结算要领作出了准确的指导。第三部分:单据基础知识。在这一部分的内容里,细节介绍了发票的分类、票面特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根本内容、利用规定、限额管理、开具要求、认证要求,红字发票的利用状况,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条件和规定,对丢失发票的办理,小范围企业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注销原购领、印制发票的步骤。第四部分:税务基础知识。在这一部分的内容里,细节介绍了税法的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新企业所得税、私人所得税等有关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缴纳,纳税申报期限、要领和步骤。第五部分:工商管理基础知识。在这一部分的内容里,细节介绍了公司的分类,公司建立备案的步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特点、建立条件及要求,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工商年检要领和步骤,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工作的步骤。

143评论

一生一世已成为气泡

会计造假的防范措施?如今,会计资料的告假手段越来越高明,也变的越来越复杂。如果只是从原始凭证上来看:虚假的出库单、虚假的入库单、虚假的购货发票、虚假的成本计算单、虚假的保管账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还有很多企业是使用假账真算的方法,在一开始就是虚假的原始凭证上进行核算。然后按照真实的经济业务凭证来进来操作。这些造假形为可以说是防不胜防。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治理: 1.加强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针对于会计人员教育方面尤其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从思想上、制度上杜绝会计报表造假行为的发生。2.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会计人员的观念也在转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和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可以说是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是一种道德的进步。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拥有庞大的会计人员队伍,这支队伍的定理不能仅靠凭着良心的职业道德,还要依赖健全的法规法制来约束,建立与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对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市场经济中参与各方的会计信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3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 。相关的财政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些规定,做好如下几点工作:(1)、定期对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中,给会计人员灌输造假的法律意识与业务的处理技能。(2)、对于那些没有尽责的会计人员,需吊销他们的从业资格,让其不能再从事相关会计岗位工作。(3)、对企业会计人员实行资格证书管理制度。业主聘用会计人员必须达到一定学历、持有国家财政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否则惩罚业主。在大量大中专经济类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的情况下,此项工作实行起来并不困难,只要在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方面规范企业,大中专毕业生是愿意到企业去工作的。 4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加大会计信息造假的惩处力度 (1)、对于会计造假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尽量减少造假现象的发生。(2)、制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完善的法律法规。 (3)、提高执法效果,权责分清,惩罚对象和标准准确。 (4)、增加对会计人员进行保护的机制和环境,摆脱受制于领导局面。

165评论

薯条舅舅包子姐姐

当前,金融业普遍加强了行业风气建设的步伐,以期真正起到防范道德风险的目的。从近期曝光的一系列金融案件来看,每一宗案件的发生都与道德风险的防范有着直接的联系,中行黑龙江双鸭山支行原行长、副行长及多名员工内外勾结,先后为犯罪嫌疑人私开空白 银行承兑汇票45张,票面金额高达4.3亿多元。老百姓说,从领导到员工都是"黑洞中人",就是一座金山,也被他们掏空了。建行广东新兴县支行也是副行长和营业部主任合伙,竟把客户的3000万元活期储蓄存款“支走”……还有已经受到法律制裁的金融业腐败高官等案件,其根源无不是荣耻颠倒结下的恶果。由此看来,学习和力行这“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净化社会风气,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当前端正金融业行风的需要,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应该说“八荣八耻”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集中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统一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因此,“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亦应当成为引领行业风气的旗帜。社会是由各行各业组成的。优良的行业风气,有助于推进社会良好风尚。金融行业,作为国家重要经济命脉,唯有行风正,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从而促进自身的兴旺。平心而论,金融行业的行风是在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然而,金融行业并非真空,那些“八耻”中列举的如“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等丑恶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种荣辱观的颠倒,给金融行业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给社会风气造成了严重污染。让“八荣八耻”真正成为引领金融业行风的旗帜,关键在于各级银行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学习、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当前则要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只有先对这“八荣八耻”熟记于心,才能付之行动。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习、树立和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人格的魅力、道德的力量凝聚员工、带领员工,使人人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从而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银行上下蔚然成风。“八荣八耻”作为引领行风的旗帜,不是短期所为,贵在持之以恒。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小事做起、从岗位做起、从自己做起,把争做“八荣”,拒绝“八耻”,与法规制度、员工行为守则结合起来,与规范道德水准、健康业余生活结合起来,与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倘若如此,行风行貌一定会不断改进。

112评论

我很累却没理由停下来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即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不做假账"是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这也就是说,会计行业它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正因为会计行业有它那诚信、真实、可靠的职业本质,才获得社会的信赖与赞誉。当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1、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2、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帐表进行假审计、假评估;3、帐外设帐;4、转移国有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5、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6、违法违纪手段隐藏,做假技术不断发展;7、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题词、并多次强调"不做假帐"。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做假帐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2、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者国有企业扭亏任务,或其他任务,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3、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最终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4、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5、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实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同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而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涨了造假的气焰。由于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等法律监督机制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使得会计人员常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造假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而治假也应当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笔者认为:一、以法治假,规范性防范以法治假,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新《会计法》为防假、治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1、在会计监督方面,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1) 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 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3) 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4) 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2、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所以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3、承担法律责任方面,新《会计法》在以下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一)明确规定了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二)为了便于量刑处罚,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对会计核算管理中十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单独作为一项,体现了新《会计法》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三)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罚标准。新《会计法》不仅要求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承担刑事责任,增加了经济处罚的内容,而且相应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有利于根据违法情节予以量刑,使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如郑百文公司原董事长因造假,被判刑。就是造假者可耻下场的典型。新《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违法处罚,将有效地控制造假源头,法律的威慑力,有效地遏止了造假行为。那些胆敢造假者,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二、抓原始凭证,从源头上防止造假。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在经济活动中,非法取得或填制、伪造或变造原始凭证以取收入,会计人员依据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结果导致一系列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治理造假,应从原始凭证这一源头抓起。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原始凭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其中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入帐;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的、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各级管理部门在内部产生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采取的一系列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而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体系。它的主要内容有:1、组织机构控制;2、职务分离控制;3.授权批准控制;4.人员素质控制;5.信息质量控制;6.财产安全控制;7.业务程序控制;8.目标控制;9.执行控制;10.凭证控制,也称手续控制;11.纪律控制;12.内部审计控制。它的功能有:1、及时发现、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防范财务造假,避免把潜在的危机转变为现实的损失;2、能使凭证有效、记录完整、正确,稽核有力;能有效地堵塞漏洞、防止或减少损失,防止和查处贪污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内部控制系统是遏止做假的重要工具,是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四、健全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制度、措施和办法。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即明确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的分工与关系;确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即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等。3.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即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规定。4.内部牵制制度。即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等;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5.稽核制度。即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即对原始凭证的开具、接收、传递、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7.定额管理制度。指确定定额制订依据、制订程序、考核方法、奖惩措施等。8.财产清查制度,指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盘查,以保证账实相符。9.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指确认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的制度。10.成本核算制度,即制定企业单位的成本计算、归集、分配的规则。11.财务会计分析制度,指定期检查财务会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促使领导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制度。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是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它能够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确保会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是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四、强化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的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的运行。会计监督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和单位外部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它是对会计核算所反映的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第二是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本身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拥有了更广泛、更全面的自主权。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更需要制约,理财权力越大,就更需要会计监督。因此,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同时,它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水平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1)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会计职业的特性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道德素质。当前,造假等违法行为多是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实施的。当会计人员受到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做假帐时,将面临来自法律和单位负责人的双重压力, 如不服从,可能遭致报复,如果服从,就是实施违法行为。如果会计人员不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那么就会按单位负责人的意愿去做。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都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挂钩,会计人员为了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对造假行为,往往不加抵制,甚至还会帮助出谋划策。所以,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就会上顶不住压力,下挡不住诱惑,从而导致造假的发生。(2)在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上述人员外,对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之明确,措施之严厉,前所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促使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严格确定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担任总会计师。 (4)健全专业资格确认制度,在坚持目前专业资格"考评"结合制度的基础上,应该相应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重视学历因素在"考评"中的作用。(5)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观念,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坚决不做假帐。

109评论

掉头走

以八荣八耻为标准 搞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知荣知耻,是会计人员的立身之本。“八荣八耻”为人们的行为规范指出方向,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长期建设提供了遵照标准。因此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中应处理好四个关系。 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一个人的道德素质并不是先天就有的,要靠自我修养和督促教育相结合而生成。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中,要从素质教育入手,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与会计业务技能培训齐头并进,相互结合。“德”是会计人员搞好会计工作的根本,“才”是会计人员搞好会计工作的重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只重才而不重德、或只重德而不重才都是不正确的。为此.要把育才与育德紧密地结合起来,渗透到会计教育的各个环节中去,培养德才兼备的会计人员。 处理好“正”与“反”的关系。在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坚持剖析反面典型与宣传正面典型并重。运用反面典型进行直观、形象、具体的警示教育,可以使会计人员从中吸取教训,洁身自爱,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治、自警、自律;运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大力宣传表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奉公守法的会计人员,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增强会计人员恪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造假可耻的环境。 更多见参考资料: 知荣知耻,是会计人员的立身之本。“八荣八耻”为人们的行为规范指出方向,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长期建设提供了遵照标准。因此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中应处理好四个关系。 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一个人的道德素质并不是先天就有的,要靠自我修养和督促教育相结合而生成。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中,要从素质教育入手,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与会计业务技能培训齐头并进,相互结合。“德”是会计人员搞好会计工作的根本,“才”是会计人员搞好会计工作的重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只重才而不重德、或只重德而不重才都是不正确的。为此.要把育才与育德紧密地结合起来,渗透到会计教育的各个环节中去,培养德才兼备的会计人员。 处理好“正”与“反”的关系。在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坚持剖析反面典型与宣传正面典型并重。运用反面典型进行直观、形象、具体的警示教育,可以使会计人员从中吸取教训,洁身自爱,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治、自警、自律;运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大力宣传表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奉公守法的会计人员,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增强会计人员恪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造假可耻的环境。 处理好“剖”与“析”的关系。近年来,各地报刊杂志披露了许多会计造假和会计职务犯罪的案例,旨在通过剖析这些典型案例,探寻造假者和违法犯罪分子蜕化变质的人生轨迹,教育警示在岗会计人员抗住诱惑,坚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但是,有些案件存在剖多析少的问题。即:摆事实,讲经过的多,从违法者本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处查找原因的少;披露违法犯罪手法的多,结合案件进行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和分析寻找并弥补管理制度缺陷的少。 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要与会计环境结合起来,实施正确引导。通过典型案例教育感化会计人员,使那些有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者充分认识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彻底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处理会计事务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秉公理财,“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要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公民道德标杆,理论联系实际,活学活用,学以致用,大力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加强会计理论创新和会计实践创新,身体力行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不断探索新内容、新方法、新形式、新途径,创造新经验,紧紧抓住会计人员的心理,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法治与德治并重,使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即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不做假账"是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这也就是说,会计行业它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正因为会计行业有它那诚信、真实、可靠的职业本质,才获得社会的信赖与赞誉。当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1、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2、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帐表进行假审计、假评估;3、帐外设帐;4、转移国有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5、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6、违法违纪手段隐藏,做假技术不断发展;7、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题词、并多次强调"不做假帐"。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做假帐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 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 2、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者国有企业扭亏任务,或其他任务,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 3、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最终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 4、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 5、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实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同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而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涨了造假的气焰。由于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等法律监督机制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使得会计人员常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造假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而治假也应当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笔者认为: 一、以法治假,规范性防范 以法治假,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新《会计法》为防假、治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1、在会计监督方面,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1) 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 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3) 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4) 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2、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所以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 3、承担法律责任方面,新《会计法》在以下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一)明确规定了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为了便于量刑处罚,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对会计核算管理中十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单独作为一项,体现了新《会计法》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 (三)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罚标准。新《会计法》不仅要求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承担刑事责任,增加了经济处罚的内容,而且相应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有利于根据违法情节予以量刑,使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如郑百文公司原董事长因造假,被判刑。就是造假者可耻下场的典型。 新《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违法处罚,将有效地控制造假源头,法律的威慑力,有效地遏止了造假行为。那些胆敢造假者,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抓原始凭证,从源头上防止造假。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在经济活动中,非法取得或填制、伪造或变造原始凭证以取收入,会计人员依据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结果导致一系列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治理造假,应从原始凭证这一源头抓起。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原始凭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其中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入帐;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的、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

22评论

夜晚星星陪我哭泣

首先是本企业,造假肯定是为了赚取更多收益,偷税漏税其次是与本企业想关的股东,这样就为他们赚取了更多的利润还有就是国家,为国家减少了税收收入

100评论

伴我久暖

1 我国会计存在的虚假问题当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体系还尚未建立,利益主体多元化、产权不清晰、权责不分明,导致了社会各行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职业道德危机,不讲诚信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这样的大环境势必波及会计行业,以至造成了会计信用缺失的现状。2 会计做假的原因2.1 产权不明晰,使会计失去信用建立的基础。在国有产权制度下,企业经营者与其经营的企业信用没有长期的相关性。民营企业虽有明晰的产权和天然的制度优越性,但在国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系中,他们深感产权没有安全的保障,面临随时被剥夺的可能,因而产权实际上也是不清晰的。于是只好追求短平快,不愿为维护信用的建立而投资,导致其失去了长远而稳定的预期;企业受短期利益的驱动又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审计部门也因此失去了利害关系人(股东)对他们公正审计的压力。当受托人着眼短期利益时,他们就不可避免会选择不守信,而这些不讲信用的行为将通过会计造假并以会计失信的形式表现出来。2.2 “委托——代理”契约中缺乏独立存在的委托人。所谓委托代理关系,应包括委托方、代理方两方:一方是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即委托人;另一方为资产的实际经营者即代理人。委托方独立地位如何决定着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会计诚信的实际履行程度。若委托人能明确其存在,意味着委托方有可能对会计产生足够的影响,会计诚信的实现会比较现实;相反,一旦找不到确定的委托人,就意味着委托方不可能对会计产生作用,此时会计诚信就失去了实现的动力和必要,于是会计造假会层出不穷。2.3 企业及会计人员独立性差,且法律保护不够。身为企业会计人员本应对企业负责,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但作为企业会计人员就表明他们必定依附于企业而存在,这种地位上的不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人员监督职责的履行;另外《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但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与社会现实环境还是存在较大差距。集中体现在会计人员的任免、晋级、聘用等切身利益均由领导决定,坚持原则就会遭到压制,从而缺乏现实的监督勇气和行为。受经济利益驱动,有的单位或部门领导为了自己或部门利益会授意并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编制虚假会计报表,以此寻求一定的经济利益以至政治好处。2.4 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行为多变,为会计失信创造了条件。政府管制越多,其政策就越变化无常,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就越不稳定,建立长期的社会信用机制就越困难。如:政府对某些经营领域及经营业务时放时管,对有些市场时开时关,随意改变和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等。2.5 社会监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有效作用。在会计信息对外披露过程中,审计的作用至关重要,原因在于委托人对于会计信息的判断及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一般来说,审计虽然不能发现所有的错弊,但可大大降低虚假会计信息的存在。审计聘任权的转变、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和审计与会计服务一肩扛,使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丧失,严重威胁着会计诚信的建设和维护。中天勤与银广厦、安达信与安然便是最好的说明。3 治理会计造假问题的对策3.1 委托人地位独立 在会计行业中,会计成为维系投资者与经营者、企业与市场之间关系的基础。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方若处于信息劣势,则可通过现代会计制度用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效保护委托人利益;但若委托方未能独立明确其地位,会计造假就会成灾,由于委托方不明确又会导致会计信用缺失的受害主体不确定,从而会进一步加剧会计信用缺失。为此,明确委托人的独立地位十分重要。3.2 明晰产权 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奕的前提或规则。讲求信用就是人们为获得长远利益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使之符合特定环境下的社会道德规范。由此可见,清晰的产权是保证人们考虑长远利益的前提,在此前提现实存在的条件下,信用便得以建立和维护;否则没有清晰的产权作基础,也就不会有人为获得长远利益而恪守信用,信用就无从谈起。3.3 严格内控3.3.1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合理配备会计岗位人员,实现会计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加强内部控制的实施;规范会计核算资料所需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会计账簿、报表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规范,以保证各单位依法设置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加大对各类会计基础资料的监审力度,保证账证、账账、账表相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3.3.2 实行管理参与制,以有效监督经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管理参与制是使处于服从地位的雇员或其代表有机会参与决定公司发展目标的决策、监督经理的日常经营活动,是对经理管理权力的再分配,即对雇主、雇员之间的不平等权利关系进行的调整,从而使掌权者权力受到更好的约束,使服从者的权利和自主得到提升和补偿,以实现权力的监督、约束和平衡,防止舞弊行为发生。3.3.3 建立股东对经理的强力约束机制。股东大会要定期审议公司财务报告,严格评估经理经营业绩,并决定对经理的聘免撤换。3.4 改进并逐步完善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 利益分配与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不尽合理是诱发会计造假的经济根源,只有改进和完善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会计信息造假。①建立起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理顺国家、地方、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兼顾各方利益。②改进现行绩效考核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对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的考评除看数字外,更要与定性考核结合进行。3.5 规范政府行为 西方国家的失信者是由社会和市场自然淘汰的,所以不可以给政府过多的权力,要严格限制并明确界定其权力范围。比如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审批;清理政府部门几乎不受限制的制定利己不利人的法律和政策的权力;禁止政府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保持政策稳定性等。只有政府率先守信,政府政策才能真正有效,管制也才能恰到好处,产权才能得以保护,整个社会才会形成讲信用的风尚。另外,依靠政府获得垄断权力的行业协会和认证中介机构,对信用的建立有害而无益。他们依靠垄断寻租,根本不会考虑自己的信用,因此,必须对与会计密切相关的中国会计协会、注协进行市场化改革。在市场中成长起来的行业协会才会真正懂得关心信用问题。3.6 实施诚信工程,建立诚信档案 加紧建立和实施注册会计师、企业单位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管理及考评制度,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事务所和个人要记录在案,以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和个人的执业危机感及诚信意识。3.7 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我国应尽快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守行业操守的企业或个人,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后就应将其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

181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