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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伪装各种装
1、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点击左下“证书查询系统”
2、进入成绩合格单查询界面之后选择报考级别、年度、省份,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即可查到自己的证书编号。
3、只有中级会计师考试三科全部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证书查询系统查到自己的证书信息哦,如果你只通过了一到两科,点击进入会出现“请核对查询条件,无符合人员证书信息”的信息。
注意: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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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级会计证书在哪里查询?
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完成用户注册后登录;
2.滑动鼠标,点击页面左下方的“证书查询”系统;
3.进入系统后,选择中级会计、报考年度、报考省份;
4.根据提示,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5. 输入验证信息后,即可查询到自己的证书。
入口在哪儿:
二、中级会计证书领取要求
领取中级会计证书需要哪些资料每个地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但具体需要1、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考生本人具备中级会计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的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工本费用(别忘记带钱了)证书的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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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中级职称证书可以通过一下几种方法查询:
输入自己的信息就可以进行查询了。注:没有查询到也不用急,因为有可能是证书的信息还没录进去。
2. 到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业管理科查询:各省市人事局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在相关网站可以查询,但是大型国企自己颁发的职称证书无法查询,因此需要查询,则要去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业管理科查询,还可以辨识真伪。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其他指的是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三年以上。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具体时间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网站信息为准,如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朱砂轻点漫愁忧
查询有2个方式:第一个方式:会计师通过考试之后 如果是财政局组织的则在地方财政局网站查询第二个方式:如果是通过评审获得的则在地方人保局网站查询上面有一个公示公告会公布通过人员的名单什么时间通过以及各个专业级别上面同时会体现出生日期
像花一样的灿烂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般不能在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按照“谁发证谁鉴定”的原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颁发,所以必须到省市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或者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委托的机构去申请鉴定。可以通过发函或电话查询(电话查询一般是通过114号码百事通,查询到发证机关的电话号码进行查询!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些不法分子把114号码都给抢注了,所有建议如果想通过电话查询的话,要先确定你拨打的号码百事通电话是正规的!也通过证书编号查询,我们国家对职称证书有详细的证书编号,每个省份的证书也有详细的证书编号管理!举例:以山东省职称证书为准:证书编号:鲁130110010001 鲁为山东简称,1-2位为评审年度,在这里13为证书发放年度为2013年3-5位为专业技术资格代码,在这里011为高等学校系列,教授职称6-8位为评审委员会代码在这里 001 就是指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9-12位为该系列证书发放编码在这里 0001就是该系列第一本证书
不许在我面前出现滚
查询会计师中级资格证书的真伪方法:财政部门查查该员工的会计从业信息系统即可,因为从事会计工作相关信息需要在信息系统中反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19条、第20条有明确规定:第十九条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第二十条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第十九条第(五)和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持证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