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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凭证操作:有审核权限的人登录系统后,在总账中有凭证一项,下拉栏里有审核凭证,弹出凭证后单击确定,之后审核就可以。 凭证审核是指会计主管人员对会计凭证的真实、合理、合法、正确性进行的审查。会计凭证的审核主要由财务主管会计来完成。针对不同类型的凭证,有不同的侧重点。如:现金凭证,主要对其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票据金额与实付金额的符合性,列支费用项目的合理性等。而转账凭证主要是会计分录的合理性,计算的准确性。银行凭证与现金凭证基本一致。 更多关于用友审核凭证怎样操作,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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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是本单位财会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载有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及简要内容,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文件。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记账凭证由谁审核,希望能帮到你。
记账凭证分为3种:收款凭证、、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借方有“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而贷方无“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贷方有“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提取现金或向银行存款只编制付款凭证而不编制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有记账凭证的名称、记账凭证日期、记账凭证编号、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经纪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经纪业务事项的金额、记账标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和相关人员的签章。
所有的记账凭证都有制证人员的签章、审核人员的签章、记账人员的签章和会计主管的签章。特别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一)内容是否真实
审核记账凭证是否有原始凭证为依据,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记账凭证汇总表的内容与其所依据的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等。
(二)项目是否齐全
审核记账凭证各项目的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及有关人员签章。
(三)科目是否正确
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是否有明确的账户对应关系,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四)金额是否正确
审核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有关金额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记账凭证汇总表的金额与记账凭证的金额合计是否相符等。
(五)书写是否规范
审核记账凭证中的记录是否文字工整、数字清晰 ,是否按规定进行更正等。
(六)手续是否完备
审核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是否已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
如前所述,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因此,记账凭证的审核,除了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复审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规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记账凭证的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与所附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相符。
技术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摘要是否填写清楚、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二级和明细会计科目、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法及时处理和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
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正确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会计人员应当做到:既要熟悉和掌握国家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计划、预算的有关规定,又要熟悉和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情况。这样,才能明辨是非,确定哪些经济业务是合理、合法的;哪些经济业务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人员应自觉地执行政策,遵守制度,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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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的审核要点: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包括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规定,是否有违法乱纪等行为。3、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4、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齐全,包括:有无漏记项目、日期是否完整、有关签章是否齐全等。5、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包括数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书写是否规范、凭证联次是否正确、有无刮擦、涂改和挖补等。即重点检查原始支出凭证报销必须经过的程序。例如:采购货物的入库验收程序等等。通过上述程序的审核,认定原始支出凭证的真实、合法性,从而防止虚假和舞弊的发生。原始支出凭证审核方法:1、审核“要素”在确认原始支出凭证是财政、税务部门允许使用的发票、收据、车船票以及内部自制凭证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书面证明有效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进行其基本要素构成的完备性检查。即审核凭证的名称;凭证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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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2)章印齐全相符,印章使用合规。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印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3)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4)联次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5)手续完备。明确规定需要办理手续才有效的发票,必须办理手续,如发生销货退回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到国税申请后按流程办理。(6)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