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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比难养
并不是所有的销售佣金都需要计入——合同取得成本彭怀文 随着1月1日后更多企业开始实施新收入准则,很多人也在关心与学习新收入准则。 其中,对于销售佣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八条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有人根据上述规定,就一口咬定,所有的销售佣金需要计入——合同取得成本。 新收入准则只是具体会计准则之一,为了精简,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解释的非常情况清楚,因此我们看到这些具体条款规定的时候,既要看条款规定的本身,也要考虑规定的前提和需要遵守的会计基本原则。 一、“合同取得成本”核算的是收入尚未发生(或确认)时支付的成本 新收入准则第二十八条原话“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 ”,请注意其中的“预期能够收回”用语。既然是“预期能够收回”,那肯定就不是现在已经收回。换一句话说,现在已经收回的,是不需要计入“合同取得成本”的。 比如,就以销售佣金为例来说明。 1、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收取的保险款,给保险代理人支付的销售佣金。 2、房屋中介企业帮助房开企业推销尾盘,房开企业支付给房屋中介企业的销售佣金。 3、房屋中介企业,根据员工当月实际完成的二手房交易,计算销售提成。 类似于上述的情形的“销售佣金”有很多,就不一一举例说明。 上面这几个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企业在支付佣金的时候,不但合同已经签署,而且已经取得了收入,对于支付的佣金也不再存在“预期能够收回”的问题。 因此,对于这类合同已经签署,并在签署后及时就取得收入(或确认收入)的,应当在实际支付时就计入当期的损益,而不是计入“合同取得成本”。 二、“合同取得成本”体现的基本原则是——配比原则 (一)何谓“配比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只是具体会计准则之一,肯定需要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基本原则。 配比原则——就是会计核算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配比原则——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 配比原则是会计原则之一,亦称配合原则。 1.支出范围的配比 企业日常发生的各种支出,应根据其性质及用途与其相应的资金来源相匹配并得到补偿,支出与收入相比较,确定经营成果。例如,与产品销售有关的费用,应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与产品生产和销售无关的营业外支出、专项工程支出等,应分别从利润及各种专用基金中得到补偿。 2.支出时间的配比 一定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如果应该归属于当期产品的成本,则应计入当期的生产、销售成本之中;如果是不应归属于当期产品的费用支出,则即使已经发生或支付,也不能计入当期成本;如果有些费用,即使还没有发生或支付、但应当计入当期产品成本,也应由本期成本负担。 (二)基本准则中关于配比原则的规定 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有专门的条款对配比原则做出规定。 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三)“合同取得成本”正是配比原则的体现 对于企业取得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增量成本,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可以计入“合同取得成本”,同时规定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直接计入发生的当期损益。 怎么理解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呢? 新收入准则的意思是:1.摊销期限一年内的,可以不归集到“合同取得成本”,也可以归集,企业自愿选择;2.超过一年的增量成本,就需要归集到“合同取得成本”了。 其实啊,如果大家对于“合同取得成本”这个会计科目不好理解的话,我建议可以参照“待摊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两个科目进行理解。 待摊费用——目前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已经不再使用了,是《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主要核算的是需要在一年内进行摊销的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核算的是需要在一年以上进行摊销的费用,目前在三个准则(制度)都在使用。 为什么《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使用“待摊费用”呢?原因还是一年内摊销,实际意义不大,因为会计分期是一年,一次性计入与分月摊销计入最终结果影响不大。因此,新收入准则对于摊销在一年内的合同取得增量成本,也是遵循同样的道理。 因此,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我们是不是可以看成一个变相的“长期待摊费用”呢?因为大家都熟悉这个会计科目,这样来理解,大家就容易理解新收入准则规定的涵义。 我们再回到销售佣金这个问题上,来具体看看“合同取得成本”的应用。 【案例-1】A电梯公司销售团队取得B房地产企业新开发楼盘的电梯销售与安装合同。 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B公司支付10%的定金;电梯运抵现场后,支付10%;剩余款项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保留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后1年内支付。 根据A公司内部的销售提成制度,在收到第一笔定金后算合同正式生效,合同生效后就可以给销售团队计算业绩并计算提成。假如在2021年销售提成共计算了20万元。假设该电梯安装调试与验收预估时间是18个月。 假定A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 【分析】电梯销售并不是其他商品一样简单,需要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才能移交“控制权”,所以该案例中给销售团队计算提成的时候,虽然合同已经签订(取得),但是电梯公司会计上并不能马上就确认收入,因合同取得而发生的成本,就需要先归集后摊销。 因此,会计处理: 1.计提销售提成 借:合同取得成本 2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0万元 2.当企业确认电梯销售收入时 借: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 20万元 贷:合同取得成本 20万元 【案例-2】甲房屋中介代理公司帮助乙房地产开发公司推销新开发楼盘,合同约定根据购房者签署生效的购房合同计算佣金,佣金比例为购房合同总金额的3%。 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楼盘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但是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 根据实际签署合同金额,2021年1月份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向甲房屋中介代理公司支付了佣金106万元,取得了甲公司开具的专票。假定该批房屋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4个月后。 【分析】由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楼盘只是出于预售阶段,即便是签署了合同与收到房款,在会计上也是不能确认收入的,因此取得该销售合同支付的佣金,就需要归集并“摊销”。 1.支付佣金 借:合同取得成本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6万元 2.分摊 随着房屋交付给购房者,房地产企业随之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对于“合同取得成本”也随之摊销。具体摊销金额=支付过销售佣金的房屋合同金额×该合同的佣金比例。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 贷:合同取得成本 说明: 看了前面案例,有人就有疑问,“不是说好的摊销吗?”怎么前面的分录,都没有分期摊销呢? ——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回到“配比原则”上来! ——按照新收入准则,收入的确认,有时点确认,也有时段确认。根据“配比原则”,如果是时点确认收入,摊销也就在时点分摊,时点一次是确认了收入,当然就是一次性分摊;如果收入是时段确认,当然摊销也是时段分摊。 因此,此处的“摊销”不能完全等同于房屋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因为房屋装修费是随时都在使用中,所以每个月都需要摊销。 下面再举一个分期摊销的案例。 【案例-3】某网络培训公司,通过网络课程讲授CPA考试培训。该培训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广该课程,并按照报名费的40%作为微信公众号的佣金。该网络课程,约定的使用时间最长为3年,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判断平均使用时间是2年,培训公司因此按照2年分期确认收入。 该培训公司2021年实际支付销售佣金90万元,只是分别取得了普通发票。 【分析】:由于推销课程而预收培训费,但是培训服务是在培训合同签署后3年内,因此会计上不能在收取款项的时候就直接全部确认收入;由于培训服务是分时段提供的,因此收入也应分时段确认。 因为推广而支付的销售佣金,按照“配比原则”应与收入确认同步分摊确认为当期的费用。 1.支付佣金 借:合同取得成本 90万元 贷:银行存款90万元 2.按照收入预估2年分期确认,佣金也在2年内分期分摊。 每月摊销额=90(2*12)=3.75万元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 3.75万元 贷:合同取得成本 3.75万元
骚年不骚枉为骚年
新会计准则变化与意义探究
当今时代经济发展一体化趋势明显,因此会计准则也走向系统化和趋同化,新会计准则遵循国际惯例有助于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外企业走进来,进行多元化的经营方式,丰富投融资渠道。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新会计准则变化与意义探究论文,和大家一起分享。
摘要: 本文通过对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和实施的意义进行梳理,探索其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实际影响,从而发现落实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实施方法,提出相应的实施措施和意见,希望能为企业提供指导,推动会计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工作;影响;建议
引言
本文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有利于提高境内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顺应了上市公司发展的新趋势,增加了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同时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实施意义
传统的企业会计准则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基本层次、一般层次和具体层次。基本层次是会计活动的基础,为其他会计活动提供了指导原则;一般层次是对基本层次的具体化,将指导原则细化到各项活动中,例如会计分期和会计主体等等;具体层次是企业最为重要和具体的层次,包括会计核算、控制分析等。新的会计准则除了继承了传统企业会计准则的这些特点之外,还有另外一些新的变化,在存货计价、债务重组、会计计量方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和编制理论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重要的变革。具体说明如下:
1.存货计价方法的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后进先出”取消,全部统一使用“先进先出”的方法,这个转变使存货的流转情况更能得到真实的反映,“先进先出”法中是选用最初采购存货的价格作为计价基础,使企业更系统地掌握存货的成本流转信息。
2.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
国际上很早就开始在会计财务报告准则中应用公允价值,通过这个项目来体现会计信息相互之间的相关性。这个项目的公平性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比较重要的,虽然我国早在1998年的会计准则中就引入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债务重组”来体现公允价值的概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滥用的情况,所以后来被取消。随着市场体制日趋完善,新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项目中引入了公允价值,并且根据过去的经验对实际运用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3.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变化。
通常情况,当企业的盈利上升时,就会多计提减值准备,从而增加该年度可置配的费用,减少利润,为下一年度盈利下降的可能性做预防;相应地当企业的盈利下滑时,就会少计提减值准备,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调节会计盈利,这种手段使公司的资产计提准备在某些年份甚至超过了净利润。会计准则的变化是让企业不能够进行准备冲回的动作,在“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各项目中都不能再像传统方法进行操作了,只能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4.严谨的处理债务重组会计事务。
传统会计准则规定了债权人让步原则,即债务人在重组债务时,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现金与非现金支付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不作为债务重组的收益。然而在新的会计准则当中对债权人的让步做了新的规定,确认了债务重组收益,计算当期损益。具体来说就是将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分开计算,以转让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以其非现金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当期损益。
5.着重关注对合并报表范围确定的实质性控制。
报表合并的准则依据基本理论发生了新的变化,新准则更加侧重于母公司的实体理论,母公司与子公司只要能够持续经营都纳入到合并范围,不考虑股权比例和所有者权益。但是,在执行破产程序时,对于宣布清理整顿的子公司、被宣布破产的子公司、经营持续亏损的子公司,以及不被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到合并的范围里面。新会计准则所做出的变化对于现代企业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顺应了国际化的管理和趋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二是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在借鉴学习发达国家有益经验的同时,保持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发展的特点,相互融合,使企业发展能与国际接轨;三是对会计处理方式的创新,对于企业会计制度而言,提高了处理业务的效率,包括强调公允价值的计量、改变了利润的计量方法、新的合并会计处理、应收账款的改革等。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产生的影响
第一,新会计准则帮助企业获得更多国内外资本市场的信息,辅助企业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当今时代经济发展一体化趋势明显,因此会计准则也走向系统化和趋同化,新会计准则遵循国际惯例有助于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外企业走进来,进行多元化的经营方式,丰富投融资渠道,会计语言的一致性使企业更好地融入到国际经济体系当中,减少了会计信息转化的成本,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营效率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第二,我国逐步开放了企业上市制度,重启IPO和证券市场注册制的实施,使新会计准则顺应了市场的新趋势。企业上市之后将会有源源不断的新业务活动需要更多渠道、更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国家金融改革促进了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企业发展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认同意识也在提高。新会计准则基本确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传统会计准则中的兼并收购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做了有益补充,并且丰富了处理复杂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
第三,新会计准则增加了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企业在上市之后体现市场价值。随着我国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造假的机会越来越少,新会计准则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杜绝会计信息造假和欺行为,保证投资人在市场中决策的客观性,维护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
第四,新会计准则是对国家科技创新政策的体现。其中对无形资产的划分方式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新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划分为开发阶段和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进行资本化处理并计入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进行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将科技研发费用的资本化减少了经营者研发的成本负担,对于提高研发能力和鼓励科技企业进行创新起到了关键作用。
第五,对于企业来说,新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提高了管理运营的效率。会计人员素质得到了提高,经过对新准则的学习使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得到了规范化,避免了对账本规则和数据滥用现象,使会计人员有积极性,提高自身学习能力和修养,推动会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其在会计业务处理中整合了会计诸多形式,使会计凭证制度规范化,会计科目设置规范化,记账、结账规范化。
三、企业落实新会计准则的措施与建议
1.企业应当持续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对于现代经济发展来说,能够快速有效地掌握新的信息就是竞争能力的体现,是适应新时代管理的重要要求,应当不断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学习,提高企业总体运用信息的.能力。信息化也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条件,在引进外资和进行境外投资时,通过新会计准则的应用减少了由于国际会计标准不同所带来的麻烦,节约企业的会计转化成本,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企业可以通过业务能力培训来加强会计人员处理业务的能力,并且加强与其他企业的相互交流学习,通过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加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树立团队意识,会计工作不是孤立的,需要与各部门以及与会计部门中的各个业务板块相互沟通,才能更好地完成会计工作,为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做出贡献。
3.从国家层面来说,应当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财务报告的信息更加客观全面,国家加大扶持力度能够推动企业制定更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并且促进制度创新,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促进资金有效流动、避免无效投资和资金浪费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势所趋,是持续推动产业升级,深化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四、总结
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工作的基础依据和根本保障,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合理的会计准则能够帮助企业长远发展,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效率。新的会计准则是适应经济新常态趋势的必然,吸取了国际准则的优点,并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我国企业走向全世界。本文通过详述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探索了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实际影响,并对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实施方法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能为企业提供指导,推动会计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元生.企业会计如何落实新会计准则[J].现代经济信息,2011(15).
[2]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J].会计研究,2008(8):30-33.
[3]郑庆华,赵耀.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4]罗红梅.浅析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的影响[J].企业研究,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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