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证券从业资格证知识点

心碎的好彻底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1536

首页> 金融从业> 金融证券从业资格证知识点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爱在下一站等待

已采纳

【 #证券考试#导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的公告”, 无 我为大家整理内容如下供考生参考: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   第一节金融市场概述  掌握金融市场的概念;熟悉金融市场的分类;了解金融市场的重要性;掌握金融市场的功能。  掌握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特点和分类;熟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熟悉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第二节全球金融市场  了解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及发展趋势;了解国际资金流动方式;熟悉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  了解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主要组织。  了解英、美、香港为代表的主要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结构和金融监管特征。  第二章中国的金融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  第一节中国的金融体系  了解建国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熟悉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了解影响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  了解金融中介机构体系的构成;掌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主要金融中介机构的业务;了解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行业基本情况;熟悉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架构;了解“一委一行两会”的职责;了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  了解中央银行的业务(资产负债表)和主要职能;熟悉存款准备金制度与货币乘数的概念;掌握货币政策的概念、措施及目标;掌握货币政策工具的概念及作用原理;熟悉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了解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背景和主要政策措施;了解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资本市场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实践措施。  第二节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掌握资本市场的分层特性及其内在逻辑;掌握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结构与意义。  熟悉场内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熟悉场外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熟悉主板、创业板的概念与特点;熟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概念与特点;熟悉私募基金市场、区域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概念与特点。  了解我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政策背景;熟悉科创板重点服务的企业类型和行业领域;熟悉科创板的制度规则体系;掌握科创板的上市条件及上市指标;掌握科创板制度设计的创新点。  了解创业板改革的背景及定位;熟悉创业板改革的制度规则体系;了解改革后创业板与科创板的差异。  第三章证券市场主体  第一节证券发行人  掌握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方式及特征。  掌握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熟悉政府和政府机构直接融资的方式及特征;熟悉企业(公司)直接融资的方式及特征;熟悉我国上市公司首次融资与再融资的途径;掌握金融机构直接融资的特点。  第二节证券投资者  掌握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了解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结构及演化。  掌握机构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熟悉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熟悉政府机构类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掌握金融机构类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熟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概念与特点;掌握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的概念与特点;掌握基金类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掌握个人投资者的概念;熟悉个人投资者的风险特征与投资者适当性。  第三节证券中介机构  掌握证券公司的定义;了解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掌握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及具体要求;掌握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及内容;了解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  熟悉证券服务机构的类别;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应向监管部门备案的证券服务业务内容;熟悉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掌握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定位及业务;掌握对证券金融公司从事转融通业务的管理;熟悉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市场准入。  第四节自律性组织  掌握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及主要职能;熟悉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了解我国证券交易所的发展历程。  熟悉证券业协会的性质和宗旨;了解证券业协会的历史沿革;熟悉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熟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与主要职能;熟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制度。  第五节投资者保护机构  掌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使用、监督管理;熟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设立的意义和职责。  了解投服中心设立的意义;熟悉投服中心的职责与主要业务。  第六节证券监管机构  熟悉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掌握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组成;熟悉《证券法》赋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  第四章股票  第一节股票概述  掌握股票的定义、性质和特征;熟悉普通股票与特别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掌握股利政策、股份变动等与股票相关的资本管理概念。  掌握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条件、原则和剩余资产分配条件、顺序;熟悉股东重大决策参与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等概念。  熟悉优先股的定义、特征;了解发行或投资优先股的意义;了解优先股与普通股、债券及其他股债混合产品的比较;了解优先股票的分类及各种优先股票的含义。  了解我国各种股份的概念;了解我国股票按投资主体性质的分类及概念;了解我国股票按流通受限与否的分类及概念;熟悉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红筹股等概念。  第二节股票发行  熟悉股票发行制度的概念;了解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演变;掌握审批制、核准制、注册制的概念与特征;掌握保荐制度、承销制度的概念;了解股票的无纸化发行和初始登记制度。  掌握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一般规定、配股的特别规定、增发的特别规定;熟悉增发的发行方式、配股的发行方式;了解新股网上网下申购的要求。  熟悉股票退市制度。  第三节股票交易  掌握证券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熟悉做市商交易的基本概念与特征;熟悉融资融券交易的基本概念与操作。  掌握证券账户的种类;掌握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了解证券托管和证券存管的概念;了解我国证券托管制度的内容;了解证券委托的形式;掌握委托指令的基本类别;熟悉委托指令的内容;熟悉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了解委托指令撤销的条件和程序;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了解涨跌幅限制等市场稳定机制;了解证券买卖中交易费用的种类;了解股票交易的清算与交收程序;了解股票的非交易过户。  熟悉股票价格指数的概念和功能;了解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步骤和方法;熟悉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了解海外国家主要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指数。  熟悉沪港通、深港通和沪伦通的概念及组成部分;了解沪港通、深港通股票范围及投资额度的相关规定;了解沪港通与沪伦通的区别。  了解科创板交易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股票估值  掌握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概念与联系;熟悉股票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概念及引起股票价格变动的直接原因;了解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相关因素;了解基本分析、技术分析、量化分析的概念。  熟悉货币的时间价值、复利、现值、贴现的概念;熟悉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因素;了解股票的绝对估值方法和相对估值方法。  第五章债券  第一节债券概述  掌握债券的定义、票面要素、特征、分类;熟悉债券与股票的异同点。  掌握政府债券的定义、性质和特征;掌握中央政府债券的分类;了解我国国债的品种、特点和区别;掌握地方政府债券的概念;熟悉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分类方法;了解我国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情况。  掌握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定义和分类;了解我国金融债券的品种和管理规定;熟悉各种公司债券的含义;熟悉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了解我国企业债的品种和管理规定。  熟悉我国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  掌握国际债券的定义、特征和分类;熟悉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概念、特点;了解我国国际债券的发行概况。  掌握资产证券化的定义与分类;熟悉资产证券化各方参与者;熟悉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要求;熟悉资产支持证券的概念及分类;熟悉资产证券化的主要产品;了解资产证券化兴起的经济动因;了解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史。  第二节债券发行  掌握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熟悉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的承销程序;熟悉国债销售的价格和影响国债销售价格的因素。  了解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异同。  熟悉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条件、申报文件、操作要求、登记、托管与兑付的有关规定;了解次级债务的概念、募集方式;了解混合资本债券的概念、募集方式。  熟悉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募集资金投向和不得再次发行的情形;了解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条款设计要求。  熟悉企业短期融资融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规则、承销的组织;熟悉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的特点、发行规模要求、偿债保障措施、评级要求、投资者保护机制。  熟悉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与条款设计;了解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的发行条件;了解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程序、申请文件的内容;熟悉证券公司债券的上市与交易的制度安排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特殊安排。  了解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与承销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债券交易  掌握债券现券交易、回购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基本概念;熟悉债券现券交易、回购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流程和区别;掌握债券报价的主要方式;熟悉债券的开户、交易、清算、交收的概念及有关规定;熟悉债券登记、托管、兑付及付息的有关规定。  掌握债券评级的定义与内涵;了解债券评级的程序;熟悉债券评级的等级标准及主要内容。  了解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与商业银行柜台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熟悉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方式、托管方式及结算方式;熟悉债券市场转托管的定义及条件。  第四节债券估值  熟悉债券估值的基本原理;熟悉影响债券价值的基本因素;了解债券报价与实付价格;了解零息债券、附息债券、累息债券的估值定价;了解债券当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即期利率、持有期收益率、赎回收益率的概念;熟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素。  了解利率的风险结构和期限结构的概念。  第六章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掌握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概念与区别;熟悉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概念;熟悉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掌握交易所交易基金与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概念、特点;熟悉各种特殊类型基金的概念;了解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全球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概况;了解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概况;熟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的有关内容。  第二节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市场参与主体  熟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关系;熟悉基金投资面临的外部风险与内部风险;熟悉基金市场参与主体。  第三节基金的募集、申购赎回与交易  熟悉拟募集基金应具备的条件;熟悉基金的募集步骤;熟悉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认购方式、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熟悉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的概念;熟悉认购与申购的区别;熟悉申购、赎回的原则;了解申购、赎回费用及销售服务费的概念;熟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的概念;熟悉封闭式基金的交易规则与交易费用。  第四节基金的估值、费用与利润分配  熟悉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了解基金资产估值的重要性;熟悉基金资产估值需考虑的因素;熟悉我国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熟悉基金费用的种类;熟悉各种费用的计提标准及计提方式。  熟悉基金收入的来源、利润分配方式;掌握不同类型基金利润分配的原则;熟悉基金自身投资活动产生的税收;熟悉基金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基金的税收。  第五节基金的管理  了解基金的投资理念与投资风格;掌握基金公司的投资管理过程;熟悉主要的基金业绩评估方法。  第六节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与信息披露  熟悉基金监管的含义与作用;熟悉我国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熟悉对基金机构的监管内容;掌握对公募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内容;掌握对公募基金投资与交易行为的监管的内容;熟悉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与作用;掌握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规定;熟悉基金募集信息披露、运作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七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掌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规范;熟悉私募基金的募集程序与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要求;熟悉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规范要求;了解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七章金融衍生工具  第一节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掌握衍生工具的概念、基本特征;掌握大宗商品类金融衍生品概念及其分类;掌握衍生工具的分类;掌握股权类、货币类、利率类以及信用类衍生工具的概念及其分类。  了解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动因、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特点与功能;了解我国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状况。  第二节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掌握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的定义、基本特征和区别;掌握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合约的定义;了解金融期货合约的主要种类;掌握金融期货的集中交易制度、保证金制度、无负债结算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强行平仓、强制减仓制度等主要交易制度;掌握金融期货的种类与基本功能。掌握商品期货的定义与种类。  了解人民币利率互换的业务内容;了解信用违约互换的含义和主要风险;了解收益互换的应用。  第三节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掌握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熟悉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熟悉金融期权的主要功能;了解金融期权的主要种类;了解金融期权的主要风险指标;了解期权品种及其应用。  第四节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熟悉存托凭证与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和分类。  第八章金融风险管理  第一节概述  熟悉风险的三种定义;掌握金融风险的概念与特征;掌握风险管理的内涵与目标;熟悉风险管理策略的概念及特点;了解风险与金融产品、投资、金融机构相关的现代风险理念。  第二节金融风险管理基本框架  了解风险管理的流程;了解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熟悉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了解风险限额的原则和理念、风险限额的类别;了解限额管理的环节;掌握资本定义和功能;熟悉资本的主要类别;掌握风险覆盖率和资本杠杆率;熟悉压力测试的定义和标准、压力测试的情景和方法。  第三节市场风险管理  掌握市场风险的定义和不同的市场风险类型;了解市场风险在业务中的暴露;掌握市场风险衡量中的敏感性分析、波动性分析的原理及相关指标;熟悉市场风险的应对中的限额管理、估值管理、对冲管理、绩效和激励管理。  第四节信用风险管理  掌握信用风险的概念、内涵和构成要素;熟悉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熟悉证券类机构面临的主要信用风险;熟悉传统信用风险评估和现代信用风险经典量化模型的基本方法和理念;熟悉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构成;熟悉证券类机构信用风险控制的主要指标限制;熟悉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熟悉信用风险缓释、信用风险转移的主要工具和基本的信用衍生产品。  第五节流动性风险管理  掌握流动性和流动性风险的定义与分类;了解证券类机构流动性风险的表现;熟悉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衡量指标;了解流动性风险测算模型;熟悉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策略和技术。  第六节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管理及其它  掌握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国别风险、战略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概念;熟悉操作风险的分类、评估和管理方法;了解声誉风险的来源和管理原则;熟悉声誉风险的管理方法;熟悉战略风险的来源;了解国别风险、战略风险、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方法。  第七节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实践  熟悉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发展历程;熟悉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基本情况。

164评论

六年仍我在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共有《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门,其中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金融市场体系、证券市场主体等考点;法律法规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等考点。证券从业考试内容介绍证券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考两科,《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金融市场体系、证券市场主体、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与衍生工具以及金融风险管理。概念性的东西比较多,也有少量的计算题,需要大家去理解并记忆。基础知识相对于法律法规来说更加灵活,但学起来也更有意思,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整个经济市场,其中也有一些微观的经济学原理。学好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对以后的工作还是有很大帮助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从业人员管理、证券公司业务规范以及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考的基本都是一些规章制度,需要大家背诵的东西很多。复习过基础知识的考生再去看法律法规,会发现,法规里有很多知识点和基础知识是相通的,所以备考起来会省力不少。而且,法规没有计算题,又少了一道障碍。证券从业考试学习建议1.高效做题有效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做题练习不能停。随着知识点一天一天的积累,如果没有及时做题巩固,我们很容易遗忘知识点。因此,大量做题,能够有效提高我们对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不同题型的掌握能力。做题要讲求质量,熟悉考试题型会有哪些?涉及的答题技巧又有什么?只有灵活掌握了答题技巧,加上本身知识基础,才能拿到更多的分数。学会举一反三,才能让我们面对难题不慌不忙。2.考点重温知识点多的时候,考生容易混淆。只有反复练习,才能让我们对知识点更进一步掌握。在这里建议大家:对于教材作用不能忽视,再三温习教材,能够帮助大家有效稳固基础,更大几率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25评论

心已碎成千片

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汇总基础知识点

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为了帮助考生们更顺利地通过考试,下面是我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汇总基础知识点,欢迎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券市场概述:

1、 证券:法律凭证、书面凭证、纸面形式(或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用以证明权利或曾经发生的行为。

2、 有价证券: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债权、相关收益权的凭证。这类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因为代表权利,可以买卖和流通,有交易价格。

3、 有价证券属于:虚拟资本

4、 虚拟资本: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独立与实际资本之外的一种资本存在形式,本身不在实体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作用。)

5、 通常,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不等于所代表的真实资本的账面价格,甚至与真实资本的重置价格也不一定相等,其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

6、 有价证券分为:广义、狭义。

7、 广义:资本证券、商品证券、货币证券

8、 狭义:资本证券

9、 商品证券定义:证明持有人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

10、货币证券定义: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

11、资本证券定义: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有者有收入请求权)

12、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指:资本证券。

13、属于商品证券的有: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

14、货币证券主要有2大类:1商业证券(主要是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2银行证券(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15、有价证券种类:按证券发行主体区分、按是否在交易所挂牌区分、按募集方式区分、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区分。

16、按发行主体分类: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公司证券。

17、中央债券也称:国债,通常由一国财政部发行。

18、我国目前不允许:除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各级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19、我国目前不允许:政府机构发行债券。

20、公司证券范围:股票、公司债券、商业票据等。

21、在公司债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其中尤以金融“债”券最为常见。

22、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证券、非上市证券。

23、上市证券(定义):经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发行,并经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买卖的证券。

24、非上市证券(定义):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的证券。

25、非上市证券:“不允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市场发行和交易。

26、属于非上市证券的有:凭证式国债、电子储蓄国债、普通开放式基金份额、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

27、按募集方式分类:公募证券、私募证券。

28、公募证券: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审核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

29、私募证券: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证券,审查条件相对宽松,投资者也较少,不采取公示制度。

30、属于私募证券的形式有: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计划、上市公司采取定向增发方式发行的有价证券。

31、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类:股票、债券、其他证券。

32、证券市场上两个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品种是:股票、债券。

33、其他证券范围:基金证券、证券衍生产品(如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权证等)。

34、有价证券的特征: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期限性。

35、证券具有极高流动性需满足的条件:很容易变现、变现的交易成本极小、本金保持相对稳定。

36、实现证券流动性的方式:到期兑付、承兑、贴现、转让。

37、证券的风险性: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的背离,或者说证券收益的不确定性。

38、债券一般有明确的还本付息的期限。是对融资双方的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

39、股票没有期限,可以视为“无期证券”。

40、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41、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

42、证券市场以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方式实现了“筹资与投资”的“对接”。有效化解了“资本的供求矛盾”和“资本结构调整”的难题。

43、证券市场的3个“显著”特征(3个直接交换的场所):价值、财产权利、风险。

44、有价证券本质上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

45、证券市场结构: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其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

46、证券市场结构有多种,重要的有:层次结构、多层次资本市场、品种结构、交易场所结构。

47、层次结构: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

48、按层次结构划分:发行市场、交易市场。(发行市场又叫一级或初级市场;交易市场又称二级或次级市场)

49、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现在: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

50、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

51、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版)。

52、根据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市场、柜台市场(或代办转让)。

53、品种结构关系构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

54、债券时债权凭证: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

55、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56、开放式基金通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和赎回实现流通转让。

57、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使开放式基金也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58、交易所结构,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分为:有形市场(场内市场)、无形市场(场外市场)。

59、证券市场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有形市场的诞生。

60、目前,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之间的截然划分已经不复存在,出现了多层次的证券市场结构。

61、证券市场综合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各个维度,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62、证券市场的3大基本功能:筹资—投资功能、定价功能、资本配置功能。

63、证券价格的高低,由证券所能提供的“预期报酬率”的高低来决定的。

64、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

65、证券发行人包括:公司(企业)、政府、政府机构。

66、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公司制。

67、现代股份制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

68、能发行股票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

69、公司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本属于“自有”资本;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本属于“借入”资本。

70、筹措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发行股票、发行长期公司(企业)债券;

71、补充短期流动资金的主要手段是:发行短期债券。

72、公司(企业)作为证券发行主体的地位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原因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公司(企业)对长期资本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73、在公司债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我国和日本如此,但股份制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并没有定义为金融证券,而是归于一般的公司股票。)

74、欧美国家能够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将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公司证券”。

75、政府发行的证券品种仅限于:债券。

76、中央政府债券:无风险债券;对应的收益率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最重要的价格指标。

77、中央银行作为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中央银行股票、特殊债券。

78、中央银行股票主要以美国为例,采取股份制组织结构,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但中央银行并不享有决定中央银行政策的权利,只能按期收取固定的红利,类似于优先股。

79、特殊债券:主要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

80、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期限从3个月到3年不等,主要用于对冲金融体系中过多的流动性。

81、证券投资人指:通过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

82、证券投资人分为: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83、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各类基金。

84、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主权财富基金、其他金融机构。

85、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

86、证券经营机构的可用于进行投资的资金范围: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受托投资资金。

87、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以自己的名义或代其客户进行证券投资。

88、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股票、基金、认沽权证、国债、公司或企业债等上市证券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证券。

89、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其投资范围视资产管理业务的方式有所不同。

90、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91、一般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范围仅限于: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而且通常以短期国债作为其超额储备的持有形式)

92、我国现行法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及银监会规定的可用于投资的“表内资金”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93、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

94、银行业金融机构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后,也可通过理财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有价证券投资。

95、目前,保险公司已经超过共同基金成为“全球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97、保险公司投资运作方式:通常采用自设投资部门进行投资、委托专门机构或购买共同基金份额等方式。

98、保险公司除投资于国债之外,还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性证券”。

99、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目前国内主要保险公司均发起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资产的投资进行集中管理,称为证券市场的重要投资主体。

100、 截止2007年末,中国保险业投资类资产规模已超过2万亿人民币。

101、 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

102、 在我国,QFII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103、 QFII在经批准的额度内,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人民币金融工具,具体包括:交易所内上市股票、交易所内上市权证、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104、 QFII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配股的申购。

105、 QFII的投资规定:

(1) 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2) 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3) 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106、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投),经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9月29日宣告成立,注册资本金为2000亿美元,成为专门从事外汇资金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以境外金融组合产品为主,开展多元投资,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

107、 参与证券投资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108、 信托公司投资运作方式:可以受托经营资金信托、有价证券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109、 我国目前尚未批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111、 我国现行的规定(对企业):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113、 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

114、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债券、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115、 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2个层次: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二是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的“企业年金”。

116、 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的用途和管理方式:属于国家控制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失业救济和退休金,是社会福利网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非常高。(这部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严格限制:主要投向国债市场。)

117、 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企业年金由于由企业控制,资金运作周期长,对账户的资产增值有较高要求,但对投资发范围限制不多。

118、 我国社保基金主要有两部分组成: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

119、 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依据:2001年底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12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122、 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123、 社保基金的投资品种比例:

(1) 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

(2) 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

(3) 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

(4)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

(5) 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124、 社会保险基金“指社会保险制度确定的用于支付劳动者或公民在患病、年老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情况下所享受的各项保险待遇的基金,一般由企业等用人单位(或雇主)和劳动者(或雇员)或公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财政给予的一定补贴组成。(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部分积累项目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其运作依据是劳动部的各相关条例和地方的规章。)

12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6年年报数据,截止2006年底,我国社保基金资产规模达到亿,其中证券市场相关投资约占23。

126、 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27、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企业年金可由年金受托人或受托人指定的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证券投资。

128、 根据2004年2月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包括,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

129、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按市场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2) 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3) 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

(4) 劳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投资管理机构、投资产品、投资比例。

(5)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按市场价计算,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也不得超过其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总值的10%。

(6) 企业年金基金限制:不得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30、 社会公益基金:指将受益用于指定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如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各种社会公益基金可用于证券投资,以求保值增值。)

131、 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

132、 为保护个人利益,对于部分高风险证券产品(如衍生产品、信托产品),监管法规除要求个人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外,还要求相关个人具有一定的产品知识,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133、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

134、 证券中介机构主要有: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

135、 2006年1月1日,经修订的《证券法》将又有的分类监管的规定调整为按照: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类型进行管理。

136、 过去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叫法不再存在。

130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