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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伤疤友忘了痛
个人理财相关定义 1.个人理财定义 最早给个人理财定义的有国际理财规划师协会(IAFP),它认为个人理财就是“在分析个人和财务现状、能力的基础,作为有偿服务给其提供具体的计划、建议行动策略和方案以实现财务目标”;美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ICFP)的定义是:“个人财务规划就是整理财务和个人信息,制订一个策略方案,建设性地管理收入、资产和债务,从而实现短期、长期的目标。个人理财规划过程成功的关键是注重和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保证实现客户的目标。”美国注册理财规划师标准委员会则认为,个人理财的关键是“确定是否能够和如何通过科学管理财务资源,实现个人人生目标的过程”。 综上所述,个人理财就是在了解、分析客户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其人生、财务目标和风险偏好,通过综合有效地管理其资产、债务、收入和支出,实现理财目标的过程。 2.财富管理与个人理财 (1)投资与财富管理 投资或投资管理是为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或当前收益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工具选择的过程,而财富管理包含的范围要广,除资产配置外,财富管理还包含财富积累、财富保障和财富分配等内容。因此,财富管理包含投资管理。 (2)个人理财与财富管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给个人理财业务的定义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财富管理也有相同的两层含义,一是指专业化服务的工具、方法包括流程;二是指财富管理业务。就前者而言,即在专业化服务的工具和方法上,个人理财与财富管理两个定义很难区分,本质上是一致的。 (3)个人理财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 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市场较为广泛,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贵金属市场、房地产市场、收藏品市场等。这些市场具有不同的运行特征,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理财需求。
丢三落四不丢他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好考科目:个人理财。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包括《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两个科目。其中,《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考生可任意选考一门或多门。
初级银行《个人理财》科目主要考个人理财,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理财投资市场,理财产品,客户分类与需求分析,理财规划计算工具与方法,理财师的工作流程和方法,理财师金融服务技巧,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掌握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初级银行《个人理财》科目考试主要是为了测查应考人员对个人理财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测查对理财投资市场、理财产品、理财业务管理等专业知识技能的运用。
测查应考人员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客户的分类与需求分析,理财计算工具等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本科目知识技能,合法、合规地做好个人理财业务。
成绩管理
资格考试成绩分“通过”和“未通过”。资格考试成绩由考试办公室公布并颁发资格考试成绩证明。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你还是要幸福
2022年的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被延期两个月举行,虽然多出来两个月复习时间,但对于考生来说并不见得是好事,但无论是福是祸,大家都必须坦然面对,接下来就和我一起来看看2022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知识点内容合集吧!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①自然人
②法人
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成立要件: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经有关机构批准。
分类:营利性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在个人理财业务特别是私人银行业务中,最常见的法人客户是营利法人。
(1)概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订立
①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3)格式条款合同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4)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无效
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可撤销的合同
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或胁迫等签订的合同。
(6)合同的履行
①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
①继续履行
②赔偿损失
③支付违约金
④遵守定价罚则
⑤采取补救措施
(1)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2)理财师的工作主要涉及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两部分
①涉及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
②涉及行政法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
1.必考科目:《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考人员运用银行业的基础知识、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和职业操守分析判断问题、处理基本业务的能力。
主要考察知识点:经济金融基础、银行业务 、银行管理、银行从业法律基础 、银行监管与自律
2.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银行管理》
考试目的:通过本专业类别考试,考核应试人员是否达到银行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水平,并具备与岗位匹配的履职能力水平,包括考察其对有关经济金融体系及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的掌握程度,突出考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各类基础业务风险控制要点和相应监管要求的实际运用和把控能力。
主要考察知识点:经济政策、监管体系、银行基础业务、银行经营管理与创新、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业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审计银行风险管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
3.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风险管理》
考试目的:风险管理考试基于国内外监管标准的权威框架体系,紧密结合国内银行业务和风险管理的基本实践,定位于针对银行机构全员的基本认知,特别是基层从业人员,统一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术语,掌握风险管理基础知识、风险文化、风险限额、风险偏好、三道防线等基本内容,注重与基层实务工作相关的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
主要考察知识点:风险管理基础、风险管理体系、资本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国别风险管理、声誉风险与战略风险管理、其他风险管理、压力测试、风险评估与资本评估、银行监管与市场约束
4.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个人理财》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考人员对个人理财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测查对理财投资市场、理财产品、理财业务管理等专业知识技能的运用;测查应考人员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客户的分类与需求分析,理财计算工具等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本科目知识技能,合法、合规地做好个人理财业务
主要考察知识点:个人理财、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理财投资市场、理财产品、客户分类与需求分析、理财规划计算工具与方法、理财师的工作流程和方法、理财师金融服务技巧、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5.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公司信贷》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试人员运用银行公司信贷领域相关知识,包括公司信贷基础知识、公司信贷操作流程、分析方法和管理要求,以及公司信贷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理银行公司信贷基本业务的能力。
主要考察知识点:公司信贷、贷款申请受理和贷前调查、借款需求分析、贷款环境风险分析、贷款环境风险分析、客户分析与信用评级、担保管理、信贷审批、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不良贷款管理
6.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个人贷款》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试人员应用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相关知识,包括个人贷款基础知识和业务管理、各业务品种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个人贷款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理银行个人贷款基本业务的能力。
主要考察知识点:个人贷款业务基础、个人贷款管理、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业务、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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