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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你长发及腰我已坟头长草
创业成功与否,市场环境虽然会有影响,但只是客观因素,关键还是得看怎么去运营,以益丰新兴举例,自2018年并购后,暂时只在河北部分地区开放了加盟,政策支持都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条文来进行的,希望能够帮到你
害怕投入的太多离开会难过
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下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二、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三、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店面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扩展资料:审核标准:依据《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对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进行审核。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从业药师,以下同)。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3)企业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5)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企业营业场所相对独立,且周边环境整洁;(6)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有24小时需求时,有提供这种服务的能力。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70%以上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你不在了吧
一、个人申请开办药店,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二、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扩展资料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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