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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有5个科目,每个科目的难度都是不同的,在备考时,大家也会选择难易结合的科目,5个科目的具体难度时怎样的呢?每个科目都讲些什么内容呢?跟着高顿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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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五个科目难易程度是怎样的?
税务师五个科目由易到难排序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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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各科目具体讲哪些内容?
《税法一》内容包括税法原理以及我国实体税的九个税种和附加费用的基本政策。考试内容比较基础,重点章节较为明显。第二章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第五章资源税以及第七章的土地增值税都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税法二》与《税法一》较为相似,共同构成了税法的基本原理和税收法规的主要内容。《税法二》的重点内容较为突出,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二章个人所得税以及第八章土地使用税都是重点考查章节。也因为其综合程度较高,考查内容更加细致,难度相比《税法一》较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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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的五个科目中,《税法一》是最为简单的一个科目,它的目录是怎样的呢?该怎样学习呢?跟着高顿小编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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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的目录是什么?
第一章讲税法基本原理、第二章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第五章土地增值税、第六章资源税、第七章车辆购置税、第八章环境保护税、第九章烟叶税、第十章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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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如何学习?
1.夯实基础,重在理解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准入类考试改为水平类考试之后,考试目的发生改变,命题理念也发生了变化,考试命题偏向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法规。近三年大量基础型考点的命题,以及2021年客观题考点跨章节的特点,都要求考生具备踏实的基础知识。因此对于《税法一》科目的学习,大家要注重基础、理解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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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纳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一)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 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当事人。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家才能享有税收的所 有权。因此,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但是,国家总是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赋予具体的国 家职能机关来代其行使征税权力,因此,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判断一个行政机关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关键要看其是否经过法律授权。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有国家的法定授权。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履行征税职能 的行政机关,除此之外,没有法律明文授权,任何机关都不能成为征税主体。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体现为职权与职责。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是国家法律授予 的,是国家行政权力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力,并非仅仅是一种权力资格。这种权力不能由 行使机关自由放弃或转让,并且极具程序性。征税主体享有国家权力的同时意味着必须依 法行使,具有职权与职责相对等的结果,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性。根据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可以将税务机关的职权与职责归纳如下:1. 税务机关的职权(1) 税务管理权。包括有权办理税务登记、审核纳税申报、管理有关发票事宜等。(2) 税收征收权。这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力,包括有权依法征收税款和在法定权限 范围内依法自行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或时间、地点等。(3) 税收检查权。包括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发票使用和其他纳税情况、纳税 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查验登记等。(4) 税务违法处理权。包括有权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情节 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 税收行政立法权。被授权的税务机关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税收行 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解释等。(6) 代位权和撤销权。《税收征管法》为了保证税务机关及时、足额追回由于债务关系 造成的、过去难以征收的税款,赋予了税务机关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 权的权利。2. 税务机关的职责(1) 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2) 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3) 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4)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5)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6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疏 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7)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税务机关要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9)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现行的《税收征管法》中,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法律责任被大大地强化了,不仅覆盖了几乎所有税务机关行使权力的后果,而且在责任的落实上更加具体,这也符合依法治国、 依法治税的要求。(二)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角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纳税主体,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按照纳税主体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根据征税权行使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 纳税人等。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