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公告名单

秘制小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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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之森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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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马上就要迎来笔试科目的考试成绩,然后紧接着的就是面试考试的报名了,各地的面试报名公告已经发布,大家是否已经看到所在地区的报名公告了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河北省2022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吧!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要求,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为了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本次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未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注:照片为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以便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7.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3.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详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9日9:00至12月12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2.2022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4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3年1月3日至1月7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3年1月7日至1月9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3年3月1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与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2。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 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7.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法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成绩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提供给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后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或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进行查询。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四)考试日期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

(五)考生防疫须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就面试期间防疫提出以下要求:

1.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部门(详见附件3)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提前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考试准备。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将在考前陆续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考生须按考点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考生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尚在外地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返回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进行自我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签名承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须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附件5)等相关材料。未按考点所在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核验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4.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参加考试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除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考试防疫要求外,随时刷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及各考区考试管理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特别提示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各考区网址、微信公众号及咨询电话

4.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5.河北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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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轮回

【 #教师资格证#导语】 考 网从安阳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上半年河南安阳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4月19日开始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为保证2021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和省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安阳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安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规定要求,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安阳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为两个时段。  第一时段2021年4月19日—29日,符合条件的社会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第二时段2021年6月15日—28日,符合条件的社会申请人和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若所提交资料无法验证通过,需查找原因更正,否则影响认定)。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二)体检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然后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现场确认。  1.体检安排:  体检要求:所有体检人员早7:30,空腹,持本人身份证和贴网报照片的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到指定医院体检。《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10点以后不再体检)  2.现场确认安排:确认时间:7月5日至7月9日;工作时间:8:00-11:30,15:00-17:30。  (三)审核: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7月29日-30日  安阳市教育局发证地点:安阳市教育局;殷都区教育局发证地点: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01室;汤阴县发证地点:汤阴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便民窗口(便民中心,汤阴县长虹路中段路北);其他认定机构在确认地点发证。  五、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六)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有效期在一年以内)。《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七)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九)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资格网无法比对验证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进行体检和现场确认时提供健康码,需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进行确认和等候,保持距离不扎堆。未预约者和未戴口罩者不予体检和现场确认。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2021年下半年安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8月30日公布。  安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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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演员走心观众

?可以.岺抱佩,乘坐69路,西路行驶27公里,右后前方678转弯进入淮海路,数字连一起上〔W襑〕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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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飞的蝶

【 #教师资格证#导语】 无 从延边州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吉林延边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22﹞4号)精神,就做好全州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范围  (一)持有延边州户籍人员或持有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或外地区户籍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延边州内普通高等学校的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三)驻延边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  【温馨提示】  户籍不在延边且未持有延边州居住证的社会申请人,请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认定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延边户籍朝鲜族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标准,请咨询相应认定机构)。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居住证颁发地)、在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向延边州教育局提出申请。  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日期  (一)网上报名日期: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5月16日—27日,除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以外的其他社会申请人;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6月8日—21日,应届毕业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如有特殊情况系统关闭,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日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为:  第一批次:5月23日—27日;  第二批次:6月20日—24日。  【温馨提示】由于各县(市)认定机构工作安排会有不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日期以各县(市)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要主动联系相应认定机构确定具体受理时间。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或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温馨提示】延边州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请使用本科(专科)学历和学位信息报名,根据实际情况学历请选择“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位请选择“无学位”或“学士”。  【温馨提示】下述说明非常重要,请务必仔细阅读。  因本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由延边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集中受理,为避免教育行政部门在后台认定审核时因申请人上传照片或书不符合标准等要求,致使申请人需要重新上传,请申请认定人员务必仔细阅读下列要求:  1.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必须为彩色纯白底证件照片(在电脑显示器上显示为白底,打印纸质申请表时照片应为无底色),申请人在采集照片时请穿深色上衣,勿穿浅色上衣。  2.个人书需本人签字后用扫描仪扫描后上传,白底黑字,字迹清晰可见(在显示器上显示为白底黑字,打印纸质申请表时书仍为白底黑字,无底色)。  3.网上报名完成后,建议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的个人首页“查询报名信息”中点击“申请表预览”,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上传照片、书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不符合要求请重新上传相关扫描件。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持有延边州户籍或持有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外地区户籍申请人,请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上交彩色照片要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用于制证,请谨慎选择);  (3)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出具本科毕业证)和学信网上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但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条要求下同);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1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1份;  (7)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没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须回体检医院由体检医师重新填写体检结论);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持有延边州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须复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在一张A4纸上);外省、外地区户籍社会人员须提供延边州内居住证原件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校址在延边州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上交彩色照片要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用于制证,请谨慎选择);  (3)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要求请查看持有延边户籍或居住证申请人所提供材料(3)所述);  【温馨提示】延边州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由所在高校的教务部门出具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各科成绩中不能含有“不及格”“未通过”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等可能影响按期毕业的情况)作为可毕业证明;成绩单不符合认定要求的申请人不能参加第一批次认定,但可在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参加认定。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请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延边州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出具学士学位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1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没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须回体检医院由体检医师重新填写体检结论);  (8)出具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或者提供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驻延边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人,请提供  (1)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上交彩色照片要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用于制证,请谨慎选择);  (3)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要求请查看持有延边户籍或居住证申请人所提供材料(3)所述)。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1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1份;  (7)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没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须回体检医院由体检医师重新填写体检结论);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不能提供延边州户籍或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驻延边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但证明中应明确申请人所在部队的驻地在延边州。  4.在延边州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参照“持有延边州户籍或延边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项,准备相关材料。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省教育厅为港澳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5.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可联系相关认定机构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本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在延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为能及时受理现场确认相关事宜,请务必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现场确认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延边州教育局确认地址:延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延吉市河南街759号)4楼综合窗口,咨询电话:、(此电话仅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期间拨打有效,其他时间咨询请拨打:);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延吉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为;  图们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图们市教育局3楼人事科,联系电话为;  敦化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敦化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一(敦化市教育局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为;  珲春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珲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12楼1205号),联系电话:;  龙井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龙井市海兰路34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  和龙市教育局确认地址是和龙市教育局1楼人秘科,联系电话为:;  汪清县教育局确认地址是汪清县长荣大街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区17号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为:;  安图县教育局确认地址是安图县政务大厅1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  (四)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会与住所地公安机关协调开展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的核查工作,结合无违法犯罪记录核查情况做出教师资格认定最终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或电话咨询相关认定机构。  无违法犯罪记录核查未能通过的,受理机构会电话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请申请人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为避免重复往返户籍地和延吉市,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随认定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六、相关政策  (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二)经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能作为合格学历,需要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具体学校和专业名单详见《关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5〕29号)及《关于公布镇赉县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23号)。  延边州教育局  2022年5月12日   2022年延边州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pdf  附件:延边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及延边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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