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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放弃得以生存
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颁发,分别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章。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愈合与疤
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规格及标示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宋体、字高4mm;所有的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这一部分都是统一的。(2)印章持有人姓名要居中,中隶书、字高4mm。(3)注册编号与印章校验码,宋体、字高5mm。图例中的“京111050700001”为注册编号,02为印章校验码。(4)注册专业,宋体、字高3mm;注册专业一般都使用简称,如建筑工程简称“建筑”,公路工程简称“公路”,铁路工程简称“铁路”,民航工程简称“民航”,港口与航道工程简称“港航”等,如有多个注册专业,各专业之间用空格分开。(5)执业印章有效期截止日期,宋体、字高5mm。图例中的“07”就表示此印章的有效截止日期是2010年9月7日。(6)聘用企业名称,宋体、字高4mm。企业名称必须与注册证书上保持一致。目前,各省不再为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进行统一刻制和发放注册印章,需要自行根据样式刻制,并妥善保管。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多大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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