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不住的你抓不住的曾经
二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那么二建证书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我一起看一下吧。
1、登录“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点“注册”并输入信息,记住密码。
2、通过密码登陆系统,在出现的版块里填个人真实资料;最好填写两个自己参与过的工程信息;
3、提交。
4、插入你准备注册的企业密码锁登陆“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点击同意并上报。
5、打印带条形码的表格并盖章签字,上交主管部门。
6、用档案袋装如下纸质材料上交到主管部门。
(一)初始(增项)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增项注册还需提供增项合格证明、注册证书原件(包括执业印章)及复印件一份。
3、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4、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6、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7、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一张,贴在申请表左上角。
申报材料第2、3、4、5、6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皮。
8、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
(二)重新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有什么不明白,直接咨询大立教育官网。。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一张,贴在申请表左上角。
申报材料第2、3、4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皮(见附件2)。
备注: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已注销注册证明和其他相关考试信息。
(三)变更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包括执业印章)、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解聘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介绍信(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要在证明文件或合缝介绍信上加注相应市州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5、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申报材料第2、3、4、5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陪我一起走
提交相应的资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进行注册,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1、申请材料:
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2、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3、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原则上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才能报考一级建造师。至于哪些专业算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请见建设部发布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如果你的专业和对照表中所列专业一字不差,那么肯定是能够报考的。所学专业如果不在对照表里但确实是工程类专业,那么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标准,可能允许报名也可能不允许报名。
如果专业确属于非工程类,那很遗憾不能报名考试,即使考了过了注册时也可能不予注册。这种情况只有想方法尽早考下个工程类的学历了。
年限问题(学历 毕业年限 相关工作年限):
专科 六年 二年
本科 四年 二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造师
天又黑了我的光呢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1. 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所需资料有: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1、上“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点“注册”并输入信息,记住密码。
2、通过密码登陆系统,在出现的版块里填个人真实资料;最好填写两个自己参与过的工程信息。
3、提交。
4、插入你准备注册的企业密码锁登陆“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点击同意并上报。
5、打印带条形码的表格并盖章签字,上交主管部门。
6、用档案袋装如下纸质材料上交到主管部门。
二级建造师受理程序: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