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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愿
1、申报监理工程师本人需先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进入“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并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选择需办理的注册事项进行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由受聘单位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然后下载打印监理工程师本人已填写好的注册信息申请表,进行签字盖章后,与其他附件材料一并上传;2、受理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遗失补办申请表原件和一寸照原件各一份到当地省份的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3、领取建设部审核通过后,监理工程师可以关注当地省份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相关通告栏,等相关名单公布后,本人或企业代办人员可携带单位介绍信到当地省份的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注册证书。
深拥阿灿
监理工程师证书丢失之后,该怎么办呢?千万别慌,按照以下步骤来做。在证书遗失之后,首先登报声明。因为怕有的人捡到遗失证书之后据为己有,利用它来做一些不好的事情。登报声明可以免责,然后再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程序》申请补办。1、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申请表》,且在网上上报后,将申请补办的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二、聘用单位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的注册申报材料 (确认网上已上报后)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申请补办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对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还须提供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报刊上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三、对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破损补办的,需提交破损的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
风住在第五街
监理员证是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或者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授权机构自行组织的,一般多是在当地的市级行政的监理协会申请办理。监理员是一个职位,指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主要负责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政策。监理工程师培训证办理指南:1.申请人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事事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填报注册申请信息并上报至单位版。2.申请人的注册单位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管理系统”—“注册监理工程师 管理系统”接收注册申请并上报至部级主管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第九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第十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